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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以来的我国“三农”政策》徐金海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扬州大学商学院农经系讲座结构重要“三农”政策文件梳理“三农”政策主要内容解读2015年“三农”工作要点一、重要“三农”政策文件梳理(一)新世纪12个一号文件主题2004: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5: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2006: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2009: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10: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011: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2012: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3: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2014: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5: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二)与“三农”有关的重要决定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定。《建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地加以推进。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农村改革三十年的历程、成就、经验、教训,并对未来农村改革发展做出重大部署。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角度阐述新时期、新阶段“三农”发展政策思路。二、“三农”政策主要内容解读(一)新世纪以来“三农”政策的战略地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必须继续夯实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稳住农村持续向好的局势,稳定粮食和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三农”问题突出农业效益低农民收入少农村发展慢农民市民化滞后(二)新世纪以来“三农”政策的目标取向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统筹城乡经济一体化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城乡一体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四化”同步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三)新世纪以来“三农”政策的根本方针多予少取放活多予:多给少取:取消税费放活:发挥市场在农业农村资源配置中的主体性的作用,但又更好体现政府的职能(四)新世纪以来“三农”政策的总体要求“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多元化增收渠道优化农业结构: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素驱动转变为以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提升为主导的创新驱动建设新农村:五大文明建设(五)新世纪以来“三农”政策的重点内容土地政策农民的“三块地”: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涉及的问题:流转、征用;土地政策的“三条底线”: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土地流转的“四不原则”:不得搞强迫命令、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从2013年开始,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切实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抓紧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和长期受益。人力资本政策素质要求: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推进计划:新型农民培训(2006)、大学生村官计划(2009)、职业农民培训(2012)、青年农场主培训(2015)培训内容:实用技术、创业培训、转移就业培训财政金融政策财政政策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向农村,农村居民公共产品与城市居民均等分享(包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补贴政策: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含畜牧良种),农机具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向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金融政策农村金融(类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金融: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等合作金融(农民资金互助社)——严格来讲不是金融,是类金融或准金融。因为它的成员是封闭的,只能在这个成员圈里吸收储蓄、发放贷款,出了圈就变成金融了。金融必须拿到银监部门颁发的金融企业、金融机构的执照。现在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部发展农民的资金互助,不需要这个。但是必须严格遵守这样几条规矩:成员封闭、业务封闭(吸储、放贷),不事先给出固定的资金报酬(根据运行情况决定资金收益)。金融业务创新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对农村妇女的支持力度。保险政策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科技政策科技体制改革: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科技投入增加科技人员激励:完善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科技项目管理转基因:已经批准进行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主要是棉花和木瓜,现在棉花基本都是转基因的了。我们批准进口了一些国外的转基因的农产品,主要是大豆、包括油菜籽、棉花、玉米,主要是大豆。我们去年进口的大豆超过7100万吨,大部分都是转基因的大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安全管理和科学普及。价格政策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实行目标价格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WTO规则:绿箱、黄箱、蓝箱:“绿箱政策”在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下不需作出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的术语。包括科研、技术推广、食品安全储备、自然灾害救济、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计划,对贸易只产生极小的影响。产生贸易扭曲、需减让承诺的国内支持政策称为“黄箱政策”,要求各成员方用综合支持量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逐步予以削减。“蓝箱政策”是农业协议中对一系列条款的通行表达方式。规定与限产计划相关的支付,如休耕地差额补贴,可免予减让承诺。如:投资在农村修水库、建渠道、打机井,这样的投入不计入农产品的成本,如果算补贴就是绿箱的;如果水库建成,水渠修到你家门口,你要补贴水的价格,会直接影响农产品的价格,对水价的补贴就是黄箱的,要受限制。而修耕地的补贴是蓝箱。组织政策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适度规模经营新型经营主体: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修订、农业龙头企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要防止“非农化、非粮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供销合作社改革监管政策农业综合类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要代表,涉及农业发展全方面的10多部法律法规。种植业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近20部法律法规。林业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森林防火条例》、《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等15部法律法规。养殖业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为主。渔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等15部法律法规。农业资源环境制约突出,受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三、2015年“三农”工作要点(一)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加快推进农牧结合。依靠科技进步(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五项工作道路、饮水、电力设施和住房条件等人居环境的改善;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关爱农村‘三留守’群体、留住乡土文化和建设农村的生态文明。(三)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亮点(四)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内容1.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2.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3.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4.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标题:新世纪以来的我国“三农”政策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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