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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矿井瓦斯的检查与管理第一节矿井瓦斯的检查•一、巷道风流瓦斯检查的方法•1.巷道风流•巷道风流,是指距巷道的顶板、底板和两帮有一定距离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2.检查方法•测定巷道风流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巷道空间风流中行。3.注意事项•(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测定,应在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的测风站内进行。•(2)采区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测定,应在该采区所有的回风流汇合稳定的风流中进行,其测定部位和操作方法与在巷道风流中进行的测定相同。•(3)测定位置应尽量避开由于材料堆积、冒顶等原因造成的巷道断面变化而引起的风速变化大的区域。•(4)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冒顶、片帮、运输等其他事故的发生。二、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方法•(一)采煤工作面的风流和回风流•1.采煤工作面风流•采煤工作面风流,是指距煤壁、顶(岩石、煤或假顶)、底、两帮(煤、岩石或充填材料)各为200mm(小于1m厚的薄煤层采煤工作面距顶、底各为100mm)和以采空区的切顶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空间内的风流。采用充填法管理顶板时,采空区一侧应以挡矸、砂帘为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以及一段未放顶的巷道空间至煤壁线的范围内的空间风流,都按采煤工作面风流处理。2.采煤工作面回风流•采煤工作面回风流,是指从煤壁线开始,到采区总回风范围内锚喷、锚网锁等支护距煤壁、顶板、底板各200mm的空间范围内的风流;对于支架支护是指距支架和巷底各为50mm的巷道空间范围内的流。(二)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方法•1.测点的选取•(1)采煤工作面瓦斯测点的选取,以能准确反映该区域的瓦斯情况为准则。•(2)在风流垂直断面上选取测定部位和测定方法与在巷道风流进行测定时的测定部位和方法相同。•(3)沿风流测点位置的选取•(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的测点位置应选在距煤工作面煤壁线10m以外的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风流充分汇合稳处。2.测定步骤•(1)应由进风侧或回风侧开始,逐段检查,检查瓦斯浓度和检查局部瓦斯积聚同时进行,同时,还应记住测取空气温度。•(2)测定瓦斯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的上部进行;测定二氧化碳浓度时,应在巷道风流下部进行。•(3)测点选择正确,没遗漏,每个测点连续测定3次,且取其最大值作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4)准确清晰地将测定结果分别记人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5)向有关领导和地面调度室汇报检查结果。三、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的方法•(一)掘进工作面的风流和回风流•1.掘进工作面风流•掘进工作面风流,是指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口这一段巷道空间中按巷道风流划定法划定的空间中的风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是指自掘进工作面的风筒出口以外的回风巷道中按巷道风流划定法划定的空间中的风流。•(1)单巷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时,回风流测点一般距风筒出口10米以外风流汇合稳定处。并取其最大值作为测定结果和处理依据。•(2)单巷掘进采用混合式通风时,按巷道风流的划分方法划定空间范围。•(3)双巷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时,按巷道风流的划分方法划定空间范围。应在其回风道风流中风流汇合稳定处进行,并取其最大值作为测定结果和处理依据。(二)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时的注意事项•(1)检查工作应由外向里依次进行。当瓦斯浓度超过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停止前进或退到进风流中,并通知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处理。•(2)首先应检查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发生循环风及是否挂牌,是否有专人管理。•(3)在检查风流瓦斯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检查有无局部瓦斯积聚。•(4)检查风筒末端至工作面距离及供风量是否合乎规定及风筒吊挂和安设质量,风筒有无破口等。•(5)检查甲烷传感器或断电仪安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正常运行。•(6)上山掘进重点检查瓦斯,下山掘进重点检查二氧化碳。•(7)注意自身安全,以防爆破、运输及炮烟熏人等事故的发生。四、盲巷瓦斯检查的方法•1.盲巷的概念•凡不通风(包括临时停风的掘进区)长度大于6m的独头巷道,统称为盲巷。•2.盲巷瓦斯检查的方法•由于巷道内不通风,如果瓦斯涌出量大或停风时间长,便会积聚大量的高浓度瓦斯。因此,进入盲巷内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时要特别小心谨慎。先检查盲巷入口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其浓度均小于3.0%时,方可由外向里逐步检查。否则,不可直接进入盲巷检查。3.检查盲巷瓦斯时的注意事项•(1)检查工作应由专职瓦斯检查工负责进行。检测前要首先检查矿灯、自救器、瓦斯检定器等有关仪器,确认完好、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2)盲巷人口处或盲巷内一段距离处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前进,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封闭等措施进行处理。•(3)检查临时停风时间较短、瓦斯涌出量不大的盲巷内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时,可以由瓦斯检查工或其他专业检查人员1人进入检查。•(4)在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的同时,还必须检测氧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超过规定或有异味等现象时,应停止前进,以防止发生中毒或窒息事故。•(5)测定倾角较大的上山盲巷,应重点检查瓦斯浓度;检查倾角大的下山盲巷时,应重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6)测定时应站在顶板两帮及支护较好地点,并小心谨慎以防因碰撞而造成冒落伤人。五、其他地点瓦斯检查的方法•1.采掘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瓦斯的检查•采煤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风流,即爆破地点沿工作面煤壁方向两端各20m范围内的采煤工作面风流,此范围内风流的瓦斯浓度都应测定。•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20m以内的风流,即爆破的掘进工作面向外20m范围内的巷道风流,其瓦斯浓度测定部位和方法与巷道风流相同,但要注意检查测定本范围内空帮、冒顶的局部瓦斯积聚情况。•在上述范围内进行瓦斯浓度测定时,都必须取其最大值作为测定结果和处理依据。2.采掘工作面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瓦斯的检查。•采煤工作面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即指电动机及其开关所在地点沿工作面风流方向的上风流端和下风流端各20m范围内的采煤工作面风流。•掘进工作面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即指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的上风流端和下风流端各20m范围内的巷道风流。•在测定采掘工作面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风流瓦斯浓度时,对上风流端和下风流端各20m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要测定,并取其最大值作为测定结果和处理依据。3.高冒区及突出孔洞内瓦斯的检查•高冒区由于通风不良,容易积聚瓦斯,突出孔洞未通风时里面积聚有高浓度瓦斯,检查时都要特别小心,防止瓦斯窒息事故发生。•检查瓦斯时,人员不得进入高冒区域及突出孔洞内,只能用瓦斯检查棍或长胶管伸到里面去检查。应由外向里逐渐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瓦斯浓度、积聚瓦斯量)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当里面瓦斯浓度达到了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或者瓦斯检查棍等无法伸到最高处检查时.,则应进行封闭处理,不得留下任何隐患。4.爆破过程中瓦斯的检查•井下爆破是在极其特殊而又恶劣的环境中进行的。爆破时煤(岩)层中会释放出大量的瓦斯,并且容易达到燃烧或爆炸浓度。如果爆破时产生火源,就会造成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因此,在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要坚持“一炮三检制”。爆破后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并待炮烟被吹散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一同进入爆破地点检查瓦斯及爆破效果等情况。5.煤仓、水仓等特殊地点瓦斯的检查•(1)煤仓、水仓等特殊地点的瓦斯检查点的选定原则应以能相对准确地反映该区域的瓦斯情况为准则。•(2)清理水仓前的检查应重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和氧气浓度,以防发生窒息事故。六、瓦斯检查过程中常见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预防•(1)因瓦斯检查工多数是单独作业,因此要休息好,集中精力、保持清醒的头脑。•(2)了解矿井的通风线路及采掘大致情况。熟悉自己测定区域及其范围的巷道情况,在发生冒顶及其他事故后能绕行,或当矿灯不亮时,能摸出来。•(3)认真检查保护好便携式光学瓦斯测定器。一旦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防止因便携式光学瓦斯测定器不准而造成的事故。•(4)做好下井前的准备工作,带齐各种器具,防止无法检查或没法记录。••(5)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木棍将胶管送到检查地点,由下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高度,以防缺氧窒息。•(6)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处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废巷盲巷内检查时,应遵守盲巷内检查的规定。•(7)在运输巷道中检查时,应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遵守行车不行人等安全规定,特别应注意跨越胶带、刮板输送机时的安全。第二节矿井瓦斯的管理•矿井瓦斯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的好坏,不但制约着矿井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还影响着矿井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与瓦斯检查工的本职工作关系密切。一、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矿井瓦斯管理制度是矿井瓦斯管理不可缺少的内容,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措施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措施,没有制度就没有统一的行为标准。煤矿井下生产是在极其复杂和恶劣的环境中进行作业的,如果出现某一个人的行为不规范,就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为使通风与瓦?构芾砉?作能够得到正常的开展,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每一矿井都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矿井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矿井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1.矿井瓦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专业机构,配足检查人员,定期培训和不断提高专业人员技术素质的规定;各级领导和检查人员(包括瓦斯检查工)区域分工巡回检查汇报制度,交接班制度,矿总工程师每天阅签瓦斯日报的规定;盲巷、采空区和密闭启封等有关瓦斯管理的规定,爆破与巷道贯通时的瓦斯管理规定;矿井瓦斯排放的有关规定及瓦斯监控装备的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矿井瓦斯抽采、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应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以保证有关规定、制度的贯彻落实。2.专职瓦斯检查工的配备与要求•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都必须配备有专职瓦斯检查工进行经常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放限作业的综采、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0.8m的保护层的采煤工作面,也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凡是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的地点,都是容易发生瓦斯事故和出现各种隐患比较危险的重要采掘工作面。3.瓦斯检查的“三对口”•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方法中规定的瓦斯检查“三对口”,是指瓦斯检查工在检查工作中,必须做到井下检查地点的记录板、瓦斯检查工随身携带的检查手册和地面的瓦斯台账(或调度日志)三者上面填记的有关情况和数据完全一致,不能出现矛盾、不符或遗漏。“三对口”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和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班次及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检查结果,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和空气温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和局矿规定要求检查的内容。4.瓦斯日报的审批制度•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5.煤矿“八种人”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测定器的必要性•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矿井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受通风、采掘和气压以及瓦斯涌出变化异常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经常发生变化,及时准确地检查瓦斯浓度,对于了解和掌握井下的瓦斯涌出情况,防止瓦斯积聚和瓦斯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由于瓦斯检查工人数是有限的,不可能在井下每一个有瓦斯涌出的工作地点都配备专职的瓦斯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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