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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张雪导论什么是一名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对法有一定的了解------对尊崇和信仰法律------用法来指导自己的行为行政处罚权力来源------不是行政机关理所应有的------是典型的公权------合理行使公权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一)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1、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的刑罚以外的制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2、行政处罚的特征:-目的的惩戒性-实施主体的行政性-法律关系的外部性-违法行为的确定性-结果的损益性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2、公正、公开原则-公正,以事实为依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过罚相当。-公开,处罚依据必须是公开的;处罚程序公开;行为人可陈述和申辩,听证依法公开;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是目的,处罚是手段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4、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陈述和申辩权-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权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三)行政处罚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衔接1、行政处罚与民事责任的衔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规定行政处罚与民事责任的标准不清-适用行政处罚与确认民事责任的行为混淆不清-责任性质不清。一、行政处罚法基本原理•2、行政处罚与刑罚的衔接-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行政机关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做出的警告、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证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做出的罚款,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做出的行政拘留,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1、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2、行政处罚的设定:•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法规(国务院)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特区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省会市)人大及常委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特区市人民政府)•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1、行政主管机关法律规定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在法律法规明文授权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3、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非政府组织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承担法律后果。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权原则上应当由行政机关来行使-行政机关并非都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主体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8个地方城市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审批权限国务院国务院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三、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权的授权与委托-行政处罚权的授权主体:特定的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仅是共有权力,不能是专属权力。方式:必须是公开、规范化方式进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外的授权无效。-行政处罚权的委托依据:规章以上方可。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由委托单位承担,不能超出范围,不得再委托。四、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1、行政处罚的管辖:•级别管辖原则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地域管辖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有权行政机关管辖,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指定管辖行政机关就管辖事项发生争议,应当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当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除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纠其刑事责任。2、行政处罚的适用:概念:行政处罚的适用是关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根据违法情节裁量决定科以行政处罚的制度。•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为了弥补行政处罚的不足)•一事不在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裁量情节不满14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以及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14-18周岁的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胁迫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处罚的折抵一个行为同时构成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并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应当将行政拘留折抵相应的刑期,将行政罚款折抵相应的刑罚罚金•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原则上行政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案例•2006年4月,杨某趁同事不注意,在工作车间内偷盗裙子4条,折合人民币300元,后被某公安派出所查获.公安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对杨某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杨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后提起诉讼.•该案起诉后,被人民法院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五、行政处罚的决定1、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以下罚款或警告处罚)。-基本步骤:1、出示行政执法证;2、制作现场笔录(载明违法当事人及其违法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处理经过和处罚依据,当事人签章执法人员签名);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4、备案五、行政处罚的决定•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对个体工商户处罚应当属于对公民的处罚还是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处罚-适用简易程序不具有强制性-处理简易程序和行政处罚程序一般规定以及一般程序的关系五、行政处罚的决定2、一般程序(1)立案立案条件:-有证据初步证明-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在法定追诉期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立案程序:-受理-呈报-立案决定五、行政处罚的决定(2)调查取证-取证: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调查:1、表明身份;2、调查人员必须符合法定人数;3、回避;4、制作笔录。-检查:抽样检查,特别检查;实地检查,书面检查。-证据保全:1、提出保全意见;2、对保全意见进行审查;3、登记保存;4、作出处理决定(期限届满后在7日内作出)五、行政处罚的决定(3)决定-决定的成立要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有处罚机关盖章的书面处罚决定。状态行政处罚决定。(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五、行政处罚的决定3、行政处罚决定主体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情节复杂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单独作出决定(当场处罚的除外)五、行政处罚的决定4、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及反映和说明违法事实及情节的各种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其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补救途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的名称和日期五、行政处罚的决定5、听证-适用听证范围: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听证主体:听证主持人、参加人、其他有关人员。五、行政处罚的决定-听证程序1、当事人申请2、执法人员提出指控书和有关材料3、听证的通知4、指定听证主持人5、公告五、行政处罚的决定-听证的进行1、听证开始核实听证的参加人、宣布行政处罚案件的案由、宣讲听证会场纪律、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2、听证调查调查人员宣读指控书、调查人员出示证据、当事人对指控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答辩。3、辩论4、当事人最后陈述-听证笔录案例•周某于2002年3月和7月在某省东方制药厂加工索密痛3600瓶,土霉素14400瓶,以上药品标示生产单位为某市裕华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全部在该市销售,该市卫生局认为周某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33条规定,应当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周某认为自己不应当受处罚,要求市卫生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举行听证会.市卫生局认为周某违法事实清楚,法律的规定也很明确,证据确凿,无需听证,直接对周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9320元,罚款417980元的处罚决定.•周某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一审撤销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决定,市卫生局不服,上诉至市法院,市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维持原判决的决定.六、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1、行政处罚的执行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对公民处以2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经当事人提出当场收缴罚款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六、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2、行政强制措施(1)依职权强制执行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2)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则上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六、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相关案例•相关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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