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适合风电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摘取适合风电场部分)目录1防止火灾事故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7防止接地网事故8防止污闪事故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10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11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12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14防止交通事故15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防止火灾事故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1.1电缆防火。1.1.1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1996)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2000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1.1.2控制室架空电缆与发热体应保持足够的距离,控制电缆不小于0.5m,动力电缆不小于1m。1.1.3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1.1.41.1.5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1.1.6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1.1.7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1.1.8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1.1.91.1.10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1.1.11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期巡视检查,对电缆中间接头定期测温,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1.1.12电缆沟应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锅炉、燃煤储运车间内架空电缆上的粉尘应定期清扫。1.7必须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建立训练有素的群众性消防组织,加强管理,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及时扑灭;并使当地公安部门了解掌握电业部门火灾抢救的特点,以便及时扑救。1.8在新、扩建工程设计中,消防水系统应同工业水系统分开,以确保消防水量、水压不受其他系统影响;消防泵的备用电源应由保安电源供给。1.9发供电生产、施工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以防止灭火中人员中毒和窒息。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能源安保[1990]1110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2.1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2.2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闭锁装置。2.3应结合实际制定防误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2.4建立完善的万能钥匙使用和保管制度。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值长或变电所所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2.5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2.6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锁回路不能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2.7对已投产尚未装设防误闭锁装置的发、变电设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确保在1年内全部完成装设工作。2.8新、扩建的发、变电工程,防误闭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投运。2.9成套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应良好。2.10应配备充足的经过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应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的检修临时围栏。2.11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要求持证上岗。1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为了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1995)、(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9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安生[1997]356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调[1994]143号)、《电力系统断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23-1997)及相关规程,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3.1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工作,充实配备技术力量,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的稳定。3.2要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3.3加强电网继电保护运行管理工作,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充分发挥继电保护效能,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由于保护拒动、误动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3.4网、省公司调度部门继电保护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强化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力度,指导、协助发、供电单位加强继电保护工作,提高全网继电保护工作水平。3.53.6对于220kV主变压器的微机保护必须双重化。3.7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的可靠性,防止出现二次寄生回路,提高继电保护装置抗干扰能力。3.8加强110kV及以下的电网和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3.9针对电网运行工况,加强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管理。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为了加强电网安全管理,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发生,要继续贯彻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4.1加强和完善电网一次、二次设备建设。4.1.3输送通道建设要与电源建设同步完成。4.1.4要加强高频、母差、开关失灵等快速保护的建设。对500kV设备的主保护应实现双重化;220kV及以上环网运行线路应配置双套快速保护;新建500kV和重要的220kV厂、所的220kV母线应做到双套母差、开关失灵保护;已建500kV和重要220kV厂、所的220kV母线可逐步做到双套母差、开关失灵保护。4.1.5设计安装的低频减载装置和保护系统稳定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应与一次系统同步投运。大电网规划阶段应加强保电网安全稳定最后防线设置的研究,从电网结构上设计配置振荡、低频、低压等解列装置。对于存在大功率、远距离输送,采用自并励的机组,应加装电力系统稳定器(PSS)。4.2要强化电网运行的安全管理和监督。4.2.1严格控制主网联络线重要输电断面潮流,禁止超稳定极限运行。4.2.2电网运行必须按有关规定保留一定的旋转备用容量。4.2.3对联网运行的大区电网,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一侧发生稳定破坏事故向另一侧扩大。对重要电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相邻电网发生事故向重要电网扩大或恶化重要电网的安全运行状况。4.2.4电网内大机组配置的高频率、低频率、过压、欠压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的定值必须经电网调度机构审定。4.2.5要尽可能减少电磁环网或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电网故障时引起电网稳定破坏。4.2.6要加强电网安全稳定最后一道防线的管理。低频减载装置和保护系统稳定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应可靠、足额投入。要从电网结构上完善振荡、低频、低压解列等装置的配置。4.2.7应避免枢纽厂、所的线路、母线、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要加强开关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电网故障的可靠切除。在受端系统的关键枢纽厂、所,当发生继电保护定值整定困难时,要侧重防止保护拒动。4.3为了防止次同步谐振,在串联补偿电容投切运行(包括串联补偿电容部分退出和各种系统运行方式)时,应注意避免与机组产生机电谐振。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为了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互感器爆炸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电安生[1996]589号)、《关于发送“全国变压器类设备专业工作会纪要”的通知》(调网[1996]89号)、《关于加强变压器消防设施的通知》[能源部(87)电生火字117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5.1加强对变压器类设备从选型、定货、验收到投运的全过程管理,明确变压器专责人员及其职责。5.2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新购变压器类设备进行验收,确保改进措施落实在设备制造、安装、试验阶段,投产时不遗留同类型问题。5.2.1订购前,应向制造厂索取做过突发短路试验变压器的试验报告和抗短路能力动态计算报告;在设计联络会前,应取得所订购变压器的抗短路能力计算报告。5.2.2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应赴厂监造和验收,按变压器赴厂监造关键控制点的要求进行监造,监造验收工作结束后,赴厂人员应提交监造报告,并作为设备原始资料存档。5.2.3出厂局放试验的合格标准。5.2.3.3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互感器,测量电力为1.0Um时,液体浸渍不大于10pC,固体型式不大于50pC。测量电压为1.2Um时,液体浸渍不大于5pC,固体型式不大于20pC。5.2.3.4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互感器应进行高电压下的介损试验。5.2.4向制造厂索取主要材料和附件的工厂检验报告和生产厂家出厂试验报告;工厂试验时应将供货的套管安装在变压器上进行试验;所有附件在出厂时均应按实际使用方式整体预装过。5.2.5认真执行交接试验规程;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出厂和投产前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用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以留原始记录。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和120MVA及以上容量的变压器在新安装时必须进行现场局部放电试验。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大修后,必须进行现场局部放电试验。5.2.6大型变压器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规范安装具有时标且有合适量程的三维冲击记录仪,到达目的地后,制造厂、运输部门和用户三方人员应共同验收,记录纸和押运记录应提供用户留存。5.3设备采购时,应要求制造厂有可靠、密封措施。对运行中的设备,如密封不良,应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防止变压器、互感器进水或空气受潮。加强运行巡视,应特别注意变压器冷却器潜油泵负压区出现的渗漏油。防止套管、引线、分接开关引起事故。套管的伞裙间距低于标准的,应采取加硅橡胶伞裙套等措施,防止雨闪事故。5.4潜油泵的轴承,应采用E级或D级,禁止使用无铭牌、无级别的轴承。油泵应选用转速不大于1000r/min的低速油泵。为保证冷却效果,风冷却器应定期进行水冲洗。5.5变压器的本体、有载开关的重瓦斯保护应投跳闸,若需退出重瓦斯保护时,应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并限期恢复。5.6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设备还需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红外成像测温检查。在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防止或减少变压器的出口短路,改善变压器的运行条件。变压器在遭受近区突发短路后,应做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用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并与原始记录比较,判断变压器无故障后,方可投运。5.7新建或扩建变压器一般不采用水冷却方式,对特珠场合必须采用水冷却系统的,应采用双层铜管冷却系统。对目前正在正常使用的单铜管水冷却的变压器,应始终要保持油压大于水压,并要加强维护,采取有效的运行监视方法,及时发现冷却系统泄漏故障。15.8对薄绝缘变压器,可按一般变压器设备进行技术监督,如发现严重缺陷,变压器本体不宜再进行改造性大修,对更换下来的薄绝缘变压器也不应再迁移安装。5.9对新的变压器油要加强质量控制,用
本文标题:适合风电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1364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