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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美学中国古典美学在其长期的发展中,产生了许多独特的、内涵丰富的美学范畴。这些范畴乃是古老的民族智慧、人生态度和艺术心灵的凝淀。其中最能代表中国古典美学之精神的,我以为莫如“意境”、“传神”、“虚静”和“韵”。“意境”体现释、道精神所培育的审美心灵及其艺术形式;“传神”体现中国艺术的超越性追求;“虚静”体现中国文化(包括审美)的根本特征;而“韵”则体现了士大夫文人所特有的人生态度、审美体验和艺术理想。研究这些范畴,对其进行可行的逻辑和历史的分析考察,挖掘其深厚的内蕴,可以使我们更准确地把握中国古典美学的特征,并进而深刻地认识中国文化的本质意义。同时,采用现代致思途径,用现代精神去引发古典的智慧,能使我们获得一种新的、更深邃的启示,从而丰富我们的体验,使我们在纷纭万变的现代世界安身立命。而且在理论上亦有助于建立一个具有民族特色、表现民族智慧的新的美学体系。不过,这种研究有其特殊的困难。不同于西方美学范畴,中国古典美学范畴并非严密的理性思维的产物。“范畴的内涵与外延均显现出不确定性和不清晰性,外延的广阔性与内涵的丰富性并存,不符合形式逻辑内涵与外延成反比的规定,是朦胧性、动态性、具象性、多义性综合成的整体性范畴,不符合知性规定的‘非此即彼’原则,具有‘亦此仪彼’的模糊性特征,是由模糊子集在中介变量过程中所形成的模糊集合。”[1]这种模糊性特征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民族文化心理的原因。中国古代重血缘宗族、祖先崇拜,加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维持了超稳态的社会结构,从而形成民族的务实、尊老、守成的心理倾向。与西方有别,中国古代不注重神秘奇异的彼岸世界,而注重日常的现实世界;不注重新生力量,而注重成规不变的传统。中国的思维方式,亦长期地停留在一种经验性理智的水平上。这种心理倾向和文化背景,直接影响到美学理论的发展。表现在美学范畴上,就是一旦某一范畴得以确立,后人就很少再改变它的形式,但新的审美现象和文艺的进一步发展又急需新的概括与阐释,人们于是就在旧有的形式下注入新的内涵。这样,在不同时代和不同的美学著作中,往往同一范畴却有不同的涵义,从而使范畴形式的凝固性与范畴内涵的多义性合而为一,表现出模糊性特征。[2]正是这种模糊性特征,造成了我们的研究工作的困难。从而,我们只能通过对大量分散的材料的综合考察,去发觉不同时代和著作中同一范畴形式的不同涵义,发现某一范畴的形成过程及发展轨迹。本文将首先对“韵”加以研究探讨,这一探讨从魏晋开始。一、风韵迈达魏晋是一个矛盾而混乱的时代。与与黑暗政治、悲惨人生相对的,是纯粹哲学的建立、抒情文艺的诞生、自由心灵的开放,产生于这一时代的“韵”这个美学范畴,很能体现魏晋精神的玄远超脱、智慧深情的特征。汉语中的“韵”字出现很晚,大约在汉魏之间。经籍上没有“韵”字,汉碑上也没有“韵”字[3]。操植《白鹤赋》“聆雅琴之清韵”[4]的“韵”字,很可能是我们最早见到的“韵”字。在此之前的“均”、“钧”两字,训诂者多以为即是古“韵”字[5]。“钧”、“均”都是古代调音的器具,有“调”、“和”之义。由此可见,“韵”字本是一个同音乐及音乐的和谐之美有关的字。嵇康的《琴赋》讲到“韵”:“于是曲引向阑,众音将歇,改韵易调,奇弄乃发。”[6]《世说新语·术解》记载:“荀勖善解音声,……自调宫商,无不谐韵。”[7]《世说新语·任诞》注:“左将军桓伊善音乐。孝武饮宴……名伊吹笛,伊神色无忤。既吹一弄,乃放笛云:臣于筝乃不如笛,然自足以韵合歌管。”[8]这里的“韵”都是指音乐的旋律、律动。“韵”字出现后,随着文字学上声律之学的发展,更多地被用来指称韵脚之韵、压韵之韵,如晋吕静的《韵集》之韵便是如此。刘勰《文心雕龙·声律》说:“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9]这种意义上的“韵”,当然也同语言文字的声音之美有关。以上两种意义的“韵”,尽管与艺术创作活动有关,但还不是美学范畴。作为美学范畴的“韵”,出现在魏晋的人物品藻中。所谓人物品藻,原本是一种政治性的选拔人材的活动。在汉末魏晋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受门阀世族所操纵,这种“论人材优劣”[10]的政治性人物品藻很快失去了意义。正始以后,人物品藻从政治实用的,发展成哲学的和审美的。哲学性的人物品藻和玄学的发展相联,此处暂不论。后者作为对人物的才情风貌的审美品评,和对超脱自由的人生境界的最求相联,带有重才情、崇思理、标放达、赏容貌的特征[11]。这种品评是一种审美直观,从一个人的外在的形体、容貌、语言、声音、举止、风度等外在方面直觉到其精神、智慧、才能等内在方面。由外以知内,由形以征神,在感性观照中把握“存在于生命深处的本体”[12]。在审美性人物品藻中,“韵”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观念。在《世说新语》可以见到“拔俗之韵”、“天韵”(以上见《言语》)、“风韵”(《言语》、《赏誉》、《雅量》)、“雅正之韵”(《识鉴》)、“思韵”(《雅量》)、“高韵”(《品藻》)、“性韵”(《贤媛》)、“风气韵度”、“大韵”(以上见《任诞》)等品藻人物的用语。再考之六朝的典籍,还可以找到“神韵”(《宋书·王敬传》)、“体韵”(《晋书·王坦之传》)、“雅韵”(《宋书·谢方明传》)、“清韵”(《齐书·周喁传赞》)、“情韵”(《南史·刘祥传》)、“远韵”(《晋书·庾鼓传》)、“高韵”(《宋书·谢灵运传论》)、“道韵”(《晋书·鉴传》)、“玄韵”(《晋书·曹眦传》)、“素韵”(《南史·嗣衡阳王钧传》)等用语。由此可见,由魏晋以至南北朝,“韵”的观念是何等深入人心!这种种带“韵”字的用语,是用以评论人物的神形合一的“风姿神貌”[13]的。其中,包含着以下几点美学意义:第一,“韵”是人的整体生命的美,是无法用概念言说,而只能通过直观和体验去把握的美。“韵”表现在人的整个的具体存在之中,表现在人的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韵”表现在容貌、言语、举止、行为、心理各方面,但又超越了各具体方面的美。“韵”是从人的整体发射出来的生命的光辉。第二,“韵”是以玄学精神为内容的,是“玄”在人生中的实现。当人生中的各方面充满了超脱放达,不滞于物的“玄”的意味时,即可谓之有“韵”。所谓“清”、“雅”、“远”、“高”、“玄”、“素”等都是“韵”的特质。这些“韵”所体现的是一种超功利的审美的人生态度。《世说新语·言语》载:“支道林常养马数匹,或言:道人养马不韵。支曰:贫道重其神骏。”[14]在某些人看来,养马是一种功利性的不清不雅的俗事,不具有“韵”的特征;但在支道林看来,养马也可以是一种“韵”事,因为他所注重的是马的“神骏”,他是以超功利的审美态度来欣赏马之美的。这正是玄学的超越的自由精神在人生实践中的表现。第四,有“韵”之人,多有珠玉般的超尘绝俗的形相之美。《世说新语》载:“裴令公有俊容仪,脱冠冕,粗服乱头皆好。”(《容止》)“骠骑王武子是卫玠之舅,隽爽有风姿。见玠辄叹曰:‘珠玉在侧,觉我形秽。”(同上)“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同上)[15]这里所说的裴頠、卫玠、王右军等人都是一些“风韵迈达”的人物[16],是魏晋时代的“美人”的典型。魏晋人对人的形相之美极其重视,但这并不是单纯的外在美,因为其中流注着清远、通达、放旷的“韵”之美。精神性的内容获得了感性的形式,从而给人以一种超尘绝俗的美感。为什么“韵”这个本来只同音乐及音乐之美有关的字,被用到人物品藻上来,而且最终会成为一个美学范畴?魏晋之世,音乐艺术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士大夫们多喜好音乐,音乐在士大夫的内心生活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文选》卷四十繁休伯《与魏文帝牋》月光:“顷诸鼓吹,广求异妓。时都尉薛访车子,年始十四。能喉啭音声,与笳同音。白上呈见,果如其言。即日故共观视,乃知天壤之所生,诚有自然之妙物也。……时日在西隅,凉风拂衽,背山临溪,流泉东逝。同坐仰叹,莫不泫泣殒涕,悲怀慷慨。”[17]曹子建《与吴季重书》曰:“夫君子而不知音乐,古之通论,谓之通而蔽。墨翟不好伎,何为过朝歌而迴车乎?足下好伎,值墨翟回车之县,想足下替我张目也。”[18]魏文帝《与吴质书》中有“清风夜起,悲加微吟,乐往哀来,怆然伤怀”之语。李善注曰:“庄子:仲尼曰,乐未华,哀又继之。”[19]所以音乐也如同自然景物一样,最能激发起人的哀乐之情,而且与老庄思想相通。魏晋士大夫多数认为音乐与人的内心哀乐有相应的关系。到了嵇康的《声无哀乐论》,才开始驳斥了这种流行的观念。应该强调指出的是,魏晋士大夫对音乐的喜爱实乃悲凉慷慨的人生观的产物,是个体自我意识觉醒的表现,而不仅只是生活的点缀品而已。嵇康《琴赋》说音乐“可以导养神气,宣和情志”,使人“处穷独而不闷”[20],即可证明这一点。由此可知,魏晋之士对于音乐的美必定有很深刻的体验。音乐之“韵”,实际上是由各种音响的和谐统一而成立的整体音响效果,也就是不离各种音响,同时又超越于各种音响之上的一种可感受而不可言传的东西。[21]这正如人的整体生命的美,不离人的具体形相,而又超越于形相之上一样。于是,“韵”字被用来指称人的美,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这是一种深层意义的转换,而不是表面上的相关。换言之,作为人物之美的“韵”并不是一种音乐性的美,而是人的生命的整体所散发出来的可感受而不可言尽的美。魏晋尚“韵”,这种对“韵”的追求在晋代书法中得到了表现。晋代书法艺术,是从晋人的“风韵”中产生的,所以晋书细腻而婉丽,“点点圆转”、“意转深”,有一种“言所不尽”的美感力量。晋人书论所谓“书法当以意为主”[22]的“意”即同魏晋风度所重视的“韵”分不开。晋人所谓“韵”,乃玄远、超脱之“意”,当其通过书法的笔划表现出来而成为直观的对象时,“意”也就是“韵”,书法作为审美对象也就具有了一种整体的和含蓄的美。“韵”是与“神”相关的范畴。受玄学和佛学形神论的影响,门阀士族名士们十分重视玄学所说的“神”或“神明”的表现,“神”因而成为审美性人物品藻的重要问题。《世说新语》中涉及“神”的用语极多,如“神气”、“神明”、“神色”、“神姿”、“神怀”、“神意”、“风神”、“神情”等等。“神”字可以与不同的词搭配使用。[23]其中,“神明”、“神锋”侧重于指人的智慧、机锋;“神怀”、“神情”、“神意”、“神气”、“神色”侧重于指人的内在精神状态及其外在感性表现;“神姿”、“风神”侧重于指人的风度。“神”是人的内在本质,是生命的本体,是形而上的东西。但“神”必然在人的语默动静、日常起居之中发挥作用。因而,魏晋时期对于“神”的观察评论,经常是一种直接的观照体验的结果,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不能用纯思辨的抽象概念加以表达。《世说新语·雅量》载:“王子猷、子敬俱坐一室,上忽发火。子猷遽走避,不惶取屐;子敬神色恬然,徐唤左右,扶凭而出,不异平常。世以此定二王神宇。”[24]“神”是表现在个体的日常感性存在中的。这样的“神”既有和“韵”相同之处,也形成了“韵”的基础。比较而言,“神”有一种形而上的意味,可指某种超越于“形”之上的人生境界;“韵”则并无形而上的意味,也不被用来指某种人生境界。前者的哲学味较浓,后者的美学味较深。顾恺之论画所谓“传神写照”的“神”,正是玄学、佛学所谓的形而上的、不受任何物质实体束缚的无限自由、永恒的精神。也正是这种精神,使顾画具有了飘逸洒脱的特征,显示了玄学所推崇的风姿,具有和“韵”的观念相通的内容。这也是为什么“神”与“韵”可以合成“神韵”一词的精神根基。但在齐、梁以前,“韵”这个范畴还没有用于书、画的评论中。魏晋之世,“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25]在士大夫文人表面上的玄远超脱、放达飘逸背后,隐藏着一种深沉的人生忧患意识。从容就诛的嵇康、途穷痛苦的阮籍、赏菊东篱的陶潜,哪一个不是曾饱经忧患而又风韵天然!魏晋之“韵”,真“韵”也,思之可使人“神超形越”[26]。这是伴随着人的生命意识觉醒,从心灵深处自然地表现于全生命、全人格上的。没有对人生的深刻体验,那么所谓的“韵”则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的、形式的东西。这是我们正确把握“韵”这个范畴的关键之所在。二、气韵生动不论是在思想上还是艺术上,齐梁与魏晋都有着重大的差别[27]。由于门阀世族的衰落,新兴的统治集团地位之确立,玄学渐渐地式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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