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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产品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过程控制要求产品实现的策划合同控制设计和开发控制采购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检验和试验仪器的控制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产品实现的策划编制产品质量保证大纲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编写依据: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合同、研制任务书及顾客要求;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管理文件;产品研制、生产计划和相关资源;编写基本要求:编写部门:项目负责人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检查检查应由独立的检查组或与检查范围无直接责任的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结束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被检查部门根据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编写质量保证大纲的内容1、范围所适用的产品或特殊的限制;所适用的合同范围;所适用的研制或生产阶段。2、质量工作原则与质量目标对产品或合同规定的质量特性满意程度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和测试性指标;顾客满意的重要内容。3、管理职责大纲应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关系和内部沟通的方法,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的接口的关系,并做为整个产品保证工作的一部分。4、文件和记录的控制可直接引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5、质量信息的管理大纲中应明确规定为达到产品符合规定要求所需要的信息,以及实施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贮存和报告的要求。对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按要求实施质量问题归零,并充分利用产品在使用中的质量信息改进产品质量。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6、技术状态管理组织应针对具体产品按GJB3206的要求策划和实施技术状态管理活动,明确规定技术状态标识、控制、记实和审核的方法和要求。技术状态管理活动应从方案阶段开始,在产品的全寿命周期内,应能准确清楚地表明产品的技术状态,并实施有效的控制。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7、人员培训和资格考核根据产品的特点,大纲应规定对参与研制、生产、试验的所有人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考核的要求。当关键加工过程不能满足要求,工艺、参数或所需技能有较大改变,或加工工艺较长时间未使用时,应规定对有关人员重新进行培训和考核的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8、顾客沟通大纲应规定与顾客沟通的内容和方法,一般包括:a)产品信息,包括产品质量信息;b)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c)顾客反馈,包括抱怨及其处理方式。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9、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形成设计任务书)9.1任务分析组织应对产品任务剖面进行分析,以确认对设计最有影响的任务阶段和综合环境,通过任务剖面分析,确定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人机工程等各种定量和定性因素,并将结论纳入规范作为设计评审的标准。9.2设计分析组织应遵循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的设计原则,对性能、质量、可靠性、费用、进度、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权衡,开展优化设计。通过设计分析研究,确定产品特性、容差以及必要的试验和检验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9.3设计输入9.3.1组织应确定产品的设计输入要求,包括产品的功能和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保障性、环境条件等要求,以及有关的法令、法规、标准等要求。设计输入应形成文件并进行评审和批准。9.3.2组织应编制设计规范和文件,以保证设计规范化。设计规范和文件应符合国家和国家军用标准的要求。为使设计采用统一的标准、规范,在进行设计前,应编制文件清单,供设计人员使用。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9.4可靠性设计大纲应规定按可靠性大纲,实施可靠性设计工作项目。9.5维修性设计大纲应规定按维修性大纲,9.6保障性设计大纲应规定按保障性大纲,9.7安全性设计实施维修性设计工作项目。实施保障性设计工作项目。大纲应规定按安全性大纲,实施安全性设计工作项目。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9.8元器件、零件和原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大纲应规定按GJB450工作项目308和工作项目309中的规定选择和使用元器件、零件和原材料。按GJB/Z35的要求开展元器件降额设计。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9.9软件设计大纲应规定按GJ13437、GJB438、GI03439、GJB2786和GJB/Z102的要求对软件的开发、运行、维护和引退进行工程化管理并按GJB5000的规定进行软件的分级、分类,对软件整个生存周期内的管理过程和工程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9.10人机工程设计大纲应规定编制人机工程大纲的要求,在保证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的条件下,能确保操作人员正常、准确的操作。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9.11特性分析大纲应按GJB190的原则进行特性分析,确定关键件(特性)和重要件(特性)。9.12设计输出大纲应规定设计输出的要求,一般包括:a)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b)包含或引用验收准则;c)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d)规定并标出与产品安全和正常工作关系重大的设计特性如操作、贮存、搬运、维修和处置的要求;e)根据特性分类,编制关键件、重耍件项目明细表,并在产品设计文件和图样上作相应标识。设计输出文件在放行前应得到批准。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9.13设计评审大纲应根据产品的功能级别和管理级别,按GJB1310的有关要求,规定需实施分级、分阶段的设计评审。当合同要求时,应对顾客或其代表参加评审的方法做出规定。如需要,应进行专项评审或工艺可行性评审。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9.14设计验证大纲应规定所要进行的设计验证项目及验证方法。在整个研制过程中,应能保证对各项验证进行跟踪和追溯。在转阶段或靶场试验前,应对尚未经过试验验证的关键技术、直接影响试验成功和危及安全的问题,组织同行专家和专业机构的人员进行复核、复算等设计验证工作。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9.15设计确认/定型(鉴定)大纲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明确规定确认的内容、方式、条件和确认点以及要进行鉴定的技术状态项目,根据使用环境,提出要求并实施。对需要定型(或鉴定)的产品,按GJB1362及有关产品定型(或鉴定)工作规定的要求完成定型(或鉴定)。9.16设计更改的控制大纲应规定按GJB3206实施设计更改控制的具体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0试验控制大纲应制定实施试验综合计划,该计划包括研制、生产和交付过程中应进行的全部试验工作,以保证有效地利用全部试验资源,并充分利用试验的结果。大纲应规定按GJB450、GJB1407、GJB368、GJB1032的要求进行可靠性研制试验、可靠性鉴定试验、可靠性增长试验、维修性验证试验和环境应力筛选试验,以及按GJB1452的规定进行大型试验质量管理的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1采购质量控制11.1采购品的控制11.1.1大纲应按GJB939、GJB1404和GJB/Z2要求规定采购所需要的文件,内容包括:a)对具有关键(重要)特性的采购产品,应规定适当的控制式;b)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以及对供方所采用的控制方法;c)适用时,对供方大纲或其他大纲要求的确认及引用;d)满足相关质量保证要求(包括适用于采购产品的法规要求)所采用的方法;e)验证采购产品的程序和方法;f)向供方派出常驻或流动的质量验收代表的要求。采购信息所包含的采购要求应是充分与适宜的。11.1.2大纲应规定采购新研制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使用和履行审批的手续,以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11.1.3需要时,对供方的确认应征得顾客或其代表的同意。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1.2外包过程的控制大纲应规定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对所有外包过程的控制要求,一般包括:a)正确识别产品在实现过程中所需要的外包过程:b)针对具体的外包过程如:设计外包、试制外包、试验外包和生产外包等过程,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方法;c)耐外包单位资格的要求;d)对外包单位能力的要求(包括设施和人员要求);e)对外包产品进行验收的准则;f)对外包单位实行监督的管理办法等。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试制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大纲应对试制、生产、安装和服务过程做出规定,包括:a)过程的步骤;b)有关的程序和作业指导书;c)达到规定要求所使用的工具、技术、设备和方法;d)满足策划安排所需的资源;e)监测和控制过程(含对过程能力的评价)及产品(质量)特性的方法,包括规定的统计或其他过程控制方法;f)人员资格的要求;g)技能或服务提供的准则;h)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i)新产品试制的控制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1工艺准备在完成设计资料的工艺审查和设计评审后应进行工艺准备,一般包括:a)按产品研制需要提出工艺总方案、工艺技术改造方案和工艺攻关计划并进行评审;b)对特种工艺应制订专用工艺文件或质量控制程序;c)进行过程分析,对关键过程进行标识、设置质量控制点及规定详细的质量控制要求;d)工艺更改的控制及有重大更改时进行评审的程序;e)试验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器具应按规定检定合格;f)有关的程序和作业指导书。在工艺文件准备阶段,按GJB1269的有关要求,实施分级、分阶段的工艺评审。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2元器件、零件和原材料的控制大纲应规定器材(含半成品)的质量控制要求及材料代用程序,确保:a)合格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半成品才可投入加工和组装。b)外购、外协的产品应经进厂复验、筛选合格,附有复验合格证或标记,方可投入生产。使用代用料时,应履行批准手续。c)在从事成套设备生产时,贮存的装配件和器材应齐全并做出适当标记。d)经确认易老化或易受环境影响而变质的产品应加以标识、并注明保管有效日期。e)元器件选用、测试、筛选符合规定的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3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大纲应明确针对具体产品或服务的基础设施、工作场所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当工作环境对产品或过程的质量有直接影响时,大纲应规定特殊的环境要求或特性,如:清洁室空气中的粒子含量、生物危害的防护等。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4关键过程控制大纲应规定按工艺文件或专用的质量控制程序、方法,对关键过程实施质量控制的要求。12.5特殊过程控制大纲应根据产品特点,明确规定过程确认的内容和方式,适用时可包括:a)规定对过程评审和批准的准则;b)对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c)使用针对具体过程的方法和程序;d)必要的记录,如:能证实设备认可、人员资格鉴定、过程能力评定等活动的记录;e)再次确认或定期确认的时机。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6关键件、重要件的控制按GJB909的有关规定5.12.7试制、生产准备状态检查按GJB1710的有关规定。12.8首件鉴定应按GJB908的有关规定对首件进行鉴定。12.9产品质量评审大纲中应明确按GJB907的有关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评审的程序,以及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由谁负责处理、保存评审记录和问题处理记录的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10装配质量控制大纲应规定对装配质量进行控制的要求,包括编写适宜的装配规程或作业指导书等。12.11标识和可追溯性按GJB726的有关规定对产品标识和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进行控制。按GJB1330有关规定对批次管理的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12顾客财产大纲应规定对顾客提供的产品如材料、工具、试验设备、工艺装备、软件、资料、信息、知识产权或服务的控制要求。包括:a)验证顾客提供产品的方法:b)顾客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处置:c)对顾客财产进行保护和维护的要求:d)损坏、丢失或不适用产品的记录与报告的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13产品防护在贮存、搬运或制造过程中,对器材(含半成品)或产品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明确规定:a)按GJB1443的要求,对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活动进行控制;b)确保不降低产品特性,安全交付到指定地点的要求。质量保证大纲编写要求12.14监视和测量大纲应规定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要求与方法。包括:a)所采用的过程和产品(包括供方的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的方法与要求;b)需要进行监视和测量的阶段及其质量特性;c)每一个阶段监视和测量的质量特性;d)使用的程序和接收准则;e)使用的统计过程控制方法;f)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和精确度,包括其校准批准状态;g)人员资格和认可;h)要求由法律机构或顾客进行的检验或试验;i)产
本文标题:军品生产过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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