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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规定2-1新浪网搜索引擎2004年大客户的配送方案1.总则1.1本配送制度旨在鼓励客户增大其在新浪网搜索引擎上投放广告的额度以及鼓励客户和新浪网之间达成更加长远的合作关系2.定义2.1配送对象:购买新浪网搜索引擎收费服务(chaxun.sina.com.cn列明服务项目)的客户。交换广告资源的客户和购买sina.net下各频道及com资源广告客户和其它类别新浪搜索引擎客户不享受此配送政策。2.2配送系数:指的是客户所能得到的配送广告金额的倍数,其数值随着客户在单位时间内在新浪网上投放广告单笔合同金额的递增而加大。具体配送系数由3.3款来确定。3.配送方式3.1配送原则:可配送的资源采用先到先得的原则3.2配送部分的广告价格:按照新浪网搜索引擎对外公开价格chaxun.sina.com.cn及新浪网企业服务广告报价。3.3配送具体细述的确定:新浪网将对大额投放广告的最终客户实行奖励。对支付给新浪网每月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最终客户,将根据具体合同金额并按照下列具体规定配送相应数额的新浪网企业服务网络广告(以下简称“配送广告”)有效金额:T(RMB万元/月)0.5≤T22≤T1010≤T配送比例(%)501001503.4特殊配送系数:客户与新浪网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对配送广告特殊规定,经副总经理以上级别领导批准执行的,须遵照该合同或协议条款。3.5配送广告的限制:a)任何在客户与新浪网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期限中,可对外销售的新浪网企公司管理规定2-2业服务所有广告资源都可以成为合同中配送资源。b)配送资源需经新浪网批准才可以生效与正常购买合同同期执行。c)在客户与新浪网签署的合同或协议期限中,对配送的广告位置已经正式程序确认,将在合同或协议期限中不再允许其他客户进行购买。d)配送广告执行时间:同笔合同所涉及的配送广告必须在该笔合同执行期内执行完毕即同期配送。e)新浪网对配送广告位置保留修改的权利。4.执行4.1本方案仅适用于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4.2本方案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5.解释权与裁定权5.1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与裁定权归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5.2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权随时根据需要修改本方案。北京新浪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人:批准日期:2004年1月1日实施日期:2004年1月1日
本文标题:新浪网搜索引擎2004年大客户的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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