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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市战略合作协议深化专项行动方案一、编制依据公司六届一次职代会暨2011年工作会议确定事项。二、行动目标深化网市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各市政府出台包括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配套费等政策在内的支持电网发展若干意见,做到开源节流、规范运作、互动共赢,实现“一提一降一突破”目标,即:拓宽筹资渠道提高电网发展能力,扩大资产规模降低公司负债率,在规划衔接、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相关收费、电力设施保护等电网发展配套政策上实现新的突破,开创电网发展新局面。三、组织机构(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发展部、办公室、财务部、营销部、生技部、物资部、基建部、农电部、科技部、智网中心、各市供电公司职责:1.研究解决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2.负责行动推进过程中的外部沟通与协调。(二)工作小组牵头部门:发展部协同部门:办公室、财务部、营销部、生技部、物资部、基建部、农电部、科技部、智网中心各市供电公司四、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1月—5月)阶段目标:基本完成各市政府“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配套费”政策出台工作。1.2月底前,发展部、营销部研究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配套费有关政策,制定下发指导意见。规范各市住宅供电工程范围界限、建设标准、分类费用标准。2.3月底前,确定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配套费使用全过程各环节的管理流程。财务部、发展部、营销部负责配套费收取、使用、结算、资产入账的管理流程。物资部、发展部负责物资、施工、运维招标的管理流程。营销部、生技部负责供电工程运维及费用标准的管理流程。科技部、营销部、智网中心负责组织发布新建住宅供电工程的技术规范标准。3.4月底前,发展部、营销部制定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配套费使用管理办法。规范配套费收取、使用、结算、物资及施工招标、资产入账、设备运维全过程各环节管理,实现配套费高效灵活运转。4.1—5月,市政府出台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配套费政策;发展部制定电网投资与政府支持政策良性互动管理办法,提出2011年第二批城市配网资金建设方案。(二)第二阶段(6月—9月)阶段目标:完成各市政府出台涵盖规划、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相关收费、电力设施保护等的支持电网发展若干意见文件。1.6月底前,发展部综合外省先进经验和公司电网建设发展实际,拟订意见,指导供电公司与各市政府协商工作。发展部负责提出规划衔接方面的具体建议。发展部、基建部负责提出加快项目审批方面的具体建议。基建部、发展部负责提出规范征地拆迁方面的具体建议。基建部、发展部、财务部负责提出相关收费给予政策扶持方面的具体建议。生技部、发展部负责提出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具体建议。2.9月底前,市政府出台支持电网发展若干意见文件,发展部按照电网投资与政府支持政策联动办法完成2011年综合计划调整预案予以呼应。五、保障措施1.细化责任,强化协同。按照“专项任务项目化、项目实施团队化”的要求,细化团队成员职责分工,发展部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及协调引导工作,营销部侧重项目和专业规范管理工作,财务部侧重资金收支和资产划拨规范管理工作,物资部侧重招标规范管理工作,科技部等部门侧重技术标准规范工作等,强化各部门间、团队成员间的协同意识,加强横向协作与沟通,确保各分项行动有机衔接、稳妥推进。2.规范运作,强化管理。尽快出台新建住宅供电工程配套费公司层面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行动各环节工作管理,建立配套费专账资金管理,并严格执行资金属地化使用原则,体现公平,并通过电网投资与政府支持政策良性互动管理办法,调动激发政府及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以规范管理、互动共赢赢得政府更大的支持。3.示范引领,强化交流。定期举办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和管理办法培训,就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及经验体会进行交流,达到相互借鉴、共享经验、群策群力、示范激励的作用,促进整体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4.例会督导,强化效果。建立专项行动双周例会制度,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目标效果明显、进度可控。
本文标题:网市战略合作协议深化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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