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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环境标准本章要点1.我国主要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3.环境标准的实施。本章内容环境标准概述环境标准体系环境标准的实施与实施监督我国环境标准发展趋势一、环境标准概述1、发展2、概念1973.8,第一个环境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1979.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0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1.12-1996,制定和颁布一批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2000,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超标即违法”1980,陆续加入ISO的水质、空气质量、土壤等三个技术委员会;1996,ISO14000;1997,成立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1993,“推进中国清洁生产”1997,《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993,环境标志计划199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委员会环境标准是为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务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环境中的污染物(或有害因素)水平及其排放源规定的限量阀值或技术规范。环境质量标准任务排放标准任务环境标准的作用一)便于把环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轨道。如:某个区域进行规划,肯定要涉及到保护环境,而其中要达到什么环境目标、如何判断环境质量好坏等,都会涉及到环境标准。这样才能作好环境工作。如果没有标准,排污收费可能就会产生如“排污量多就收多些费用”这样的模糊用语,显然是无法执行这些规定的,也就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通过标准明确什么情形是违法、是否违法,对于环保管理工作而言,就非常重要了。二)用条文和数量规定了环境质量和污染物的的最高容许浓度,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三)是现代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如环境质量评价,就要以环境标准衡量环境质量的好坏。但我国的环保标准就存在不统一现象。如:在2007年9月正式开通的北京地铁5号线运营前测试,使附近居民在高兴之余,对随之而来的噪声感到担忧。每当地铁开过,西三区北部的塔楼就会听到很大的噪声,即使关闭门窗也没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规定,该区域适用4类区标准。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4类区标准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2525-90)》也规定该区域适用的标准为:昼间70分贝,夜间70分贝。在这两个标准中,昼间噪声标准相同,夜间噪声标准则不一致。有关部门就是按照铁路标准,在靠近居民区一侧未装隔声板。二、环境标准体系1、构成三级:国家、地方、行业五类: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保基础、环保方法、环境样品1)国家环境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和颁布的在全国范围内或者在特定区域特定行业内适用的环境标准。全国通用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等。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把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空气环境质量分为三级: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区域环境标准:如《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等。行业环境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此类标准存在原因:由于全国通用标准不能包括各行业的具体特点,如火电厂锅炉,功率大的燃烧完全,排放污染物较少。因此要根据锅炉功率不同,设定不同的排污标准,因此就要有《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地方环境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布的在其行政区域内适用的环境标准。如: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1989),标准中的很多指标都比国标严格。制定地方标准,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环境保护目标,也要从浓度控制与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3)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国家环保总局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整个环境保护行业范围内统一环保技术要求,而制定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是对环保工作范围所涉及的的部分以及设备、仪器等所作的统一技术规定。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监测制度等等。如: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就是其中之一。它由国家环保总局发布,规定了电镀生产达到清洁生产标准的各项要求。如:没有跑冒滴漏,生产作业地面等有防腐防渗措施等。4)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关系(1)使用范围不同。(2)地方标准只有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而国家标准就更全面。(3)执行顺序: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时,优先执行地方标准。2、类型1)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3)环保基础标准:在环境保护工作的范围内,对有指导性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等所作的规定。如: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就是其中标准。标志牌必须保护持清晰、完整,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时间至少每年一次。序号提示图形符号警告图形符号名称功能1污水排放口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2废气排放口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放3噪声排放源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序号提示图形符号警告图形符号名称功能1一般固体废物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2危险废物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大家想想,什么时候需要用提示型符号,什么时候用警告行符号呢?A、排放的是剧毒、致癌物质时候,如含苯的废水,在危险废物中没列出的,应该用?苯是致癌物质,但在在危险废物中没列出,但也应该使用警告性符号标识。B、地方的特殊规定。如某些地方富营养化情况较严重,可能对于NH3—N要求很严格,对于NH3—N较高水平的排污口会设置警告性标识。警告企业这个排污口污染很严重,注意保护环境和自身安全。C、污染物的排放口设置特殊。如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养殖业造成某种损害,就需要警告性标志。4、环保方法标准:如《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试方法》等。5、环境样品标准:如《水质COD标准样品》等。如:《大气试验粉尘标准样品》黄土尘就是其中之一:要求用陕北黄土,在常温下密封贮存,有效期2年。使用前取出所用数量在105—120℃条件下烘干2h,然后保持干燥存放、随用随取。粒径、真密度、筛下率等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新代号的含义:1999年7月9号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号进行了改变,代号由GB分别改为GHZB(国家环境质量标准)、GWP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GWKB(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一)实施1、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1)要划分环境功能区,对各类环境功能区按照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应标准级别的管理。2)要按照相关规定监测、环评管理如按照《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工业废水的监测频率每年不少于2-4次,其他环境要素监测由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三、环境标准的实施与实施监督3)跨界引起的争议,由相关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协调无效报上级环境主管行政部门解决。协商解决存在弊端:一是时间漫长,久拖不决,双方不满,也影响了环保法的严肃性;二是协调无果,受害者的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受害无穷;三是因缺乏统一的标准,双方对协调赔偿数额的多少争议较大,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因此报上级部门解决的办法往往是最可行的办法。2.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应该根据下列因素或情形确定该建设项目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1)建设项目所属的行业类别(如煤炭工业按照煤炭工业排放标准,饮食业按照饮食业排放标准等,但并不是所有行业都有行业标准的);所处环境功能区(如大气环境三类区可以执行三级标准)排放污染物种类(毒害性强的污染物排放会更严格)污染物排放去向(如去污水处理厂的可高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准时间(很多标准会设置时间段,在此之前的标准和在此后的标准是不同的)2)首先执行地标,其次执行国标。3)实行总量控制区域的建设项目,应确定排污浓度和总量。4)从国外引进的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在相关标准中没有体现的,由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提出排污指标,并报上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3、环境标准执行要领1)五要素2)执行要领4.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实施5.国家环境标准样品的实施6.国家基础标准与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实施:7.监督:排污单位的自我监督和管理部门的管理性监督。如:《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对此就有详细规定:各企业所设置的环境监测站(化验室)负责对本单位的排污和处理设施运转进行定期检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可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或委托经其考核合格并经环保部门认可的有关单位进行监测等.环境监测中心站应有分管监测工作的科室,直辖市和省辖市环境监测站设置工业污染源监督监测室,县(区)或县级市环境监测站设置工业污染源监督监测组(或岗位)等。但目前随着环境管理的越趋强化,无论是企业自身监测还是监测站监测,都要加强.四、我国环境标准的发展趋势目前思路有所调整。首先,排放标准限值建立在可行的控制技术基础上,即根据经济可行的技术、不同工业行业的工艺技术水平、污染物产生量水平、处理水平等,确定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次是国家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功能区逐步脱离对应关系,因为单个排放源与环境质量不一定具有一一对应关系。由地方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补充制定排入特殊区域的排放标准。课堂测验简述环境标准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并简单讲述各种标准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本文标题:第六章 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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