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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管理工作规程一.工作准则与态度(一)工作准则1.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2.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或睡岗;3.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4.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5.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二)工作态度1.礼貌—这是员工对客户、供应商和同事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2.乐观—以乐观的态度接等客户;3.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当的表达方式,因此以微笑来迎接客户及与同事相处;4.热情—尽可能为同事和客户提供方便,热情服务;5.耐心—对客户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并尽量在不违背本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办理;6.平等—视同仁地对待所有客户,不能有贫富之分、厚此薄彼;二.仪容仪表修养(一)着装1.保安员冬、夏装按公司保安统一服装着装,冬季保安员上岗时,统一扎领带。2.上岗着装保持干净整洁,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正。3.制服外衣衣袖、及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饰品,制服外不得显露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衣袋内不得装过大厚物品。(二)仪容仪表1.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墙下央头发不得超过1.5cm。2.着装整洁,帽子戴正,结正领带,扣好纽扣,不得敞开外衣,卷袖挽裤腿、内衣不得外露,手机、锁匙扣。3.物品不得露于衣服处,衣服口袋不得装较大物品,武装带要扎紧。4.执勤时要佩戴好工作证和执勤器具。(三)举止修养1.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稳健。2.用语文明,谈话自然。3.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弓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袋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搭肩挽背。4.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6.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人上衣物。7.不得将任何物品夹于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三.保安员奖惩细则(一)奖励1.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内)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200元;抓获盗窃(赃物价值2000元以上)嫌疑人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200-300元。2.凡破获重特大案件(如盗窃业主汽车、生产设备、公司大宗产品)及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的,根据所查获物资的总额,给予重奖。3.抓获“黄、赌、毒”嫌疑分子送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50-100元。4.抓获非法制造、佩带管制刀具、枪械爆炸品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元。5.及时排除险情/灾情,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保障了公司和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6.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工业区内刑事案件的,经确认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7.在执勤中认真做好防火、防破坏工作,能及时发现制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且成绩显著的,分别给予表扬及奖励50-100元。8.面对穷心恶极的犯罪分子大智大勇,树立保安人员光辉形象的根据与犯罪嫌疑人斗争情况、凶险程度,呈报公司给予奖励。9.对拾金不昧的保安员,根据所拾遗失物的价值及具体情况给予奖励。10.保安队长、组长在执勤过程中,检查到保安员违章违纪作出罚款处理的,分别参照保安员违章违纪罚款数额的1/2、1/3作为奖励。11.除上述奖励外,在与犯罪嫌疑人搏斗中因公负伤的,公司负责全部医药、医疗费,并给予适当的营养补助费。12.保安员个人内务整理评比优秀的奖励20~50元。(二)处罚1执勤时不按规定着装,不戴帽子,不戴上岗证等警容风纪不整,一次扣2分,二次加倍,经教育拒不改正者,三次予以辞退。2值班时看书报、杂志、会客,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每次扣2分;二次加倍,屡教不必者,予以辞退处理。3值班时打瞌睡、睡觉、精神不振,一次扣10分,半年累计三次予以辞退。4末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末做好交接班手续,每次扣5分。5外出请假。末经批准私自外出或在上留宿,每次扣10分,容留外来人员留宿每次扣15分。6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每次扣5分。7执勤、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迟到每分钟扣2分,早退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8爱护公共财物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或值班间公物如有遗失,扣5-50分。9不履行岗位责任,无故脱岗,、私自串岗,每次扣5-20分,月累计三次予以辞退。10提倡团结队友,互相爱护。保安员内部发生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每人扣20分或予以辞退。11辱骂、刁难客户、供应商、同事,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扣5-15分;造成公司及本部门声誉、形象受损,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直至辞退。12应急报到要求3分钟赶到指定位置,无特殊原因故意拖延时间,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13执勤中遇犯罪分子袭击和暴力反抗时,畏缩不前或临阵离场的作辞退处理。14对责任区内因巡查防范失控造成损失的,按损失大小每次对当班岗位值班员扣5-10分;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加倍处罚以至辞退。15责任区内发生打架、斗欧等治安案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又没有及时汇报造成工作贻误的,每次罚当班值班员10分。16保安员业务学习、军事训练考核不合格,每次扣10分。补考不合格、试用期内不合格辞退处理。17保安员集体宿舍当天值日人员未做好值日的,每次扣5分。18上岗前酗酒贻误值班执勤的每次扣10分;二次加倍;三次予以辞退。19隐瞒和虚报情况,欺骗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扣5-10分。20保安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安保部组织重大活动安全防范期间有违章违纪、失职,以及保安班(组)长自身在平时生活、工作中的违纪参照相应条款加倍扣分。21以上在执勤当班时间内及责任区内的违章违纪,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督察班长、分队长、组长分别参照保安员违章违纪扣数额的1/2及1/3作为监管不力或管理失职予以处罚。22保安员业务学习不认真听讲、影响其他队员听课的每次扣5分。23保安员违反《保安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视情节轻重,分别扣5-10分。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督察班长、分队长、分别参照保安员违章违纪扣分的1/2作为监管不力或管理失职予以处罚。24保安员不服从督察人员检查,辱骂、威胁督察员的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扣10-20分或辞退处理。(三)辞退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坚决予以辞退:1违法乱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2以权谋私、敲诈勒索,收受利益及有贪污行为的;3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4值班时间喝酒的;5多次违反保安员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6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指挥、辱骂顶撞领导的;四.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一)职责1当值保安队长/组长负责交接工作的讲评、检查工作。2当值保安队长/组长负责所管班组的交接班工作。3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工作的交接。(二)工作程序1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交班队员在接班队员未到达前,不准自行下岗。2交接班时,交班队员需将本班的治安情况,值班器械、需特别交代事项等向接班队员交待清楚,并做值班记录,交接班双方签字,以备后查。3接班时遇有突发事件,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接班班组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4出现下列情况不准接班A)上班情况未交代清楚,工具、装备、钱物等未交接清楚或有损坏尚未分清责任,工作区域周边设施不完整;B)上岗人员未到岗接班,下岗人员不准下岗(下班);8发现各项记录、登记本上有乱涂乱写现象,及工作台、工作室不清洁的不予交接;9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五.保安员值班管理1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在执勤中,不准闲聊、打闹、干私活、看书报;不准抽烟、酗酒、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2仪表端正、文明执勤。严格按规定着装上岗,并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3遵守法纪、不图私利。保安员在担负执勤、治安维护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部门的规章制度。不图私利,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不陷害好人、不放纵坏人。4认真执勤、确保安全。保安员在执勤工作中,要认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责任区内的安全。5严格落实巡视检查频率,交接班制度。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配合班、队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6值班时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况,不得群聚。六.保安员依法管理(一)法律知识1.治安管理主要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公司财物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财物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比如火警、偷盗、水管破裂、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2.正当防卫的定义: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3.正当防卫的条件: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行;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不应有的损害)。4.防卫过当的定义: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5.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6.紧急避险: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7.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可见,紧急避险因具有合理性、正义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关键在于要控制损害的程度。(二)保安员权限1.对治安、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扣的权力。2.发生在公司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权力。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公司内。4.出入公司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验证、验物,但无人身检查权。5.公司内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6.执勤中遇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波及无辜人员或防卫过当。7.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安保部及当地公安机关处理。9.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对其处罚的权力。10.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无权受理或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11.对有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可以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或保安部报告,但无侦查、扣押、搜查的权力。七.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1.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1)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2)观察对方行为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3)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4)检查证件是否伪造,证件是否有疑点。5)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6)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7)检查对方时最好两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2.保安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处理1)由于按规定执勤,对无理取闹的,首先要保持冷静。2)对方态度蛮横、不讲理的,执勤保安要克制,避免和对方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3)耐心解释,使对方明白不是在刁难,争取对方理解。4)对方不听
本文标题:安保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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