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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文件农技栽培〔2006〕43号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推广站(总站、中心、作栽站),广东省农业厅种植业处、浙江省农业厅农作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推广协会,有关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及企业:为拓宽优质稻米市场,构建稻米及其相关产业展销结合、产销衔接、产研对接及信息交流的平台,促进我国稻米产业优化升级。经农业部批准,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和种植业管理司为支持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联合于2006年11月10日~1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2-易会(简称稻博会),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粮食局、长沙市人民政府为承办单位。本届稻博会的主题是:发展稻米产业,促进粮食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内容(一)产品展示展销。一是稻米产品。包括优质稻米品种、特色稻米和稻米加工食品及深加工产品。二是机械设备。包括稻米加工、精选设备,稻米深加工技术及设备,种子除芒、筛选、包衣设备,稻种、稻米品质检测设备等。三是粮油产品。包括面粉、大米及各种油料制品,各种小宗粮豆及加工食品。四是技术成果。包括国内外农业及水稻科研新成果、新产品、新项目、科技书报、应用软件等。五是稻米及副产品文化与工艺产品。(二)中国稻米高峰论坛。组织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围绕我国稻米产业发展、稻米综合开发利用、国际稻米贸易等进行专题研讨。(三)稻米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推介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企业家,共同探讨如何提高稻米营养价值和附加值,积极开展稻米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推动我国稻米加工业发展。(四)评选活动。一是“金奖大米”评选。大会组委会委托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参评的大米样品理化性质进行监测分析,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参评样品进行评比,在-3-公证处的公证下评选出若干个“金奖大米”。二是“参展组织奖”评选。对组织参加本次稻博会有贡献的组团单位和个人,组委会按照评选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由本届稻博会组委会颁发荣誉牌匾和奖金,最佳组织奖2000元/个、优秀组织奖1000元/个、先进个人奖600元/个。二、参加人员邀请各省(区、市)农业厅(委、局)、粮食局、农科院、粮食行业协会、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代表参加,诚邀全国稻米主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稻米食品加工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及稻米生产加工检测机械制造厂家、生产投入品厂家、稻米经销商、育种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并特邀部分媒体与会宣传报道。三、时间和地点(一)时间展品布展时间:参展单位2006年11月7日报到,7~9日布展。11月7日大会组委会将安排专车在长沙火车站、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接站,展品抵达长沙后可帮助卸货或集中车辆运送,自带车辆的将发给长沙市内通行证。需要提供上述服务的请提前与大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代表报到时间:参会代表请于11月9日报到,10~12日开-4-会。(二)报到地点:1、各省代表团在湖南长沙市华天大酒店报到(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联系电话:0731-4442888);2、湖南省各市州代表团在长沙市和一大酒店报到(长沙市韶山路133号,联系电话:0731-2811111);3、其它代表在湖南长沙市天怡大酒店报到(长沙市湘府路298号,联系电话:0731-2778488)。(三)布展地点:长沙市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四、代表会议费参会代表每人交纳会议费1000元(含3天食宿费、会务费等),其中,住宿费130元/天、伙食费100元/天、会务费310元(包括会议室、资料、车辆接送参观、纪念品等费用)。代表报到时缴纳,也可以省(区、市)为单位提前预付,会议开具正式发票。五、有关要求(一)推荐组委会成员和联络员请各省(区、市)农技推广部门推荐一名站(处)级领导任组委会委员,推荐一名技术干部任联络员。并于9月10日前将有关人员名单报全国农技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二)积极宣传发动组团参会-5-各省(区、市)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稻博会,组织邀请有关稻米、杂粮及其加工营销企业、加工设备和投入品企业、水稻(杂粮)生产基地县农业部门参展、参会,充分展示优质稻米和杂粮产业发展成就,鼓励稻米企业申报参评金奖大米。各省(区、市)农技推广部门1名领导(组委会成员)带队组成代表团参会,至少设立1个以上展示展位(无稻米产业的省份可展示其他粮油产品及技术);承担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的省(区、市)应设立超级稻示范推广展位。(三)做好水稻生产和技术推广总结请各省(区、市)农技推广部门认真总结2006年度水稻生产及技术推广情况,主要包括当地推进优质稻米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稻米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发展的技术措施和工作经验等。形成4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作为《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会刊》稿件(WORD文档格式,可附有关图表),在10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国农技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四)设立金奖大米展示展位展示2005年第四届稻博会“十大金奖”大米,由相关单位提供样品及宣传材料,组委会免费提供展位。六、其他事项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可从第五届稻博会网站()、中国农技推广网(http://-6-)查阅;有关事项的咨询,请与全国农技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和第五届稻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全国农技中心粮食作物技术处联系人:黄辉、吕修涛、万克江;联系电话:010-64194508;传真:010-64194509;电子信箱:wankejiang@agri.gov.cn、lxttao@agri.gov.cn。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邹吉良、王周军;联系电话:0731-4421971,4430254,13508489329,13973131252;电子信箱:wzhjhntg@163.com。第五届稻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钧、丁贵平;联系电话:0731-2778488、2778498、2778499(传真),13807481017,13908465642;电子信箱:web@daobohui.com。办公室设在天怡大酒店(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邮编410004)。附件:1.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参会回执2.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展位及宣传预订回执3.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有关收费标准4.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金奖大米评选办法-7-(此页无正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二○○六年八月十七日-8-附件1: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参会回执单位(公司)名称(公章):单位(公司)性质:国有□集体□个体□三资□单位(公司)地址:邮编:参会人姓名:职务:性别: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网址:抵离日期:抵达:离开:返程票预订:日期:交通工具:车次:类型:数量:注:1.请参会代表准确填写上述内容,以便制作会议通讯录;2.如同一单位多人参会,请附名单;3.住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标准房两人一间,如参会代表有其他住宿要求,组委会可另行安排,超过接待标准的费用自理;4.回执请于2006年10月1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9-附件2: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展位及宣传预订回执单位(公司)名称:单位(公司)性质:国有□集体□个体□三资□单位(公司)地址:邮编:参展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网址:申请展位:(3m×3m)个是否参加优质米评比:参评优质米品牌个会场广告:条幅(m×m)幅,汽球个,彩虹门座;会刊广告:会刊协办单位□封底□封二□扉面□封三□彩色内页(半页□整页□)黑白内页(半页□整页□)注:1.请参展单位准确填写有关内容,以便安排展位、现场宣传制作或登入会刊;2.布展前请交清有关费用;3.回执请于2006年10月10日前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开户银行:农行湖南长沙红星分理处;户名: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帐号:326071501040000649。-10-附件3: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有关收费标准1.参展费:一楼3m×3m摊位每个3800元,二楼3m×3m摊位每个3600元(双面开口展位加收10%),特装展区420元/m2(不含任何展览设施、自行负责设计搭建)。2.参评费:每个样品2000元。3.会务费:参会代表每人1000元(含会务代表三天食宿,资料费、大会纪念品等)。4.会刊广告宣传费:封面彩页20000元,封底彩页15000元,封二彩页12500元,封三彩页10000元,彩色插页5000元(跨版8000元),黑白内页1500元。5.会场广告费:巨幅喷绘:南门(21m×4m)6000元/幅;东门(21m×4m)7000元/幅,汽球加条幅(0.8m×12m)2000元/个,彩虹拱门:展馆东、南广场4000元/座;展馆东、南广场以外的地方3000元/座。6.礼品袋(单面)广告费:20000元/5000个。7.专业研讨、技术交流、新产品发布会:每场10000元,组委会提供灯具、桌椅等配套设施及用品,并协助邀请相关人士出席。8.大会免费为所有参展厂商刊登会刊广告(企业简介300字内)。-11-附件4: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金奖大米评选办法一、评审目的为推动我国稻米生产向优质化、安全化、品牌化和产业化的方向发展,创建优质稻米的名品名牌,提升其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在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简称稻博会)会议期间,组委会将由有关专家组成第五届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优质米评选委员会(简称优质米评委会),对参展的稻米产品质量进行评选认证,评出若干金奖大米及优质产品,并颁发金奖大米及优质产品奖牌和证书。二、评审认定程序(一)参展单位自愿申请参评。凡申请参评单位将申报书、大米样品2份(每件不少于500克,要求外包装、商标、生产日期等齐全),每个样品交评审费2000元,于10月20日前一并寄(汇)到本届稻博会组委会评审部(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邮编:410005,银行:长沙市农行育新支行,帐号:311054301040000603)。(二)评委会专家按评审标准对申报大米样品及其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选出符合条件的产品进一步评审。(三)参评样品由第五届稻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寄送农业-12-部稻米及制品质检中心(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359号,联系人:陈能,电话:0571-63372451,传真:63370380),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所出具的检测结果证明,作为金奖大米产品的重要评选指标之一。评委会依据农业行业标准《优质食用稻米》、《食用籼米》和《食用粳米》的各项指标,组织专家对理化质量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定。(四)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和样品的品尝评定结果进行综合评审,评出金奖大米产品。(五)评审过程由公正机构进行公正,评委会将评定结果报组委会批准。(六)组委会宣布评审结果,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三、参评产品应具备的条件(一)产品应具有注册商标、明确标识的包装以及明确的产品标准;(二)产品必须有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品质化验结果;(三)产品主要质量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四)产品应有较大的产量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效益。四、申报单位(法人)应提交的材料(一)申报书一式2份(见附表);(二)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2份;(三)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2份;-13-(四)产品所执行的标准文本复印件2份;(五)小包装样品米2件(每件不少于500克);(六)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五、评审标准及打分方法(一)评审标准优质产品的评价包含产品的品质(理化品质、食味品质);包装、规模(含产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效益及知名度(含历史、文化、各种认证或奖项)等方面的内容,并进行量化评分。(二)理化品质评分方法理化品质的评分方法参照农业行业标准
本文标题: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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