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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第21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21-1第21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本局作为国内水电一级施工企业,一贯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目前正在全局上下进行环境管理体系宣贯工作,并争取在年内完成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取证工作。嘉陵江流域自然环境、水土保持以及人文景观较好,因此本局在施工期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另外,本标工程是嘉陵江梯级渠化工程,属发电、航运、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工程;因而,在工程施工期间,我局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照招标文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21.1重大环境因素识别21.1.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对环境的影响;21.1.2施工场地开挖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问题;21.1.3河道污染、淤塞的防治问题;21.1.4施工中的噪音、防尘问题;21.1.5施工中的废水、废油、废气对环境影响以及防治的问题;21.1.6施工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21.1.7施工完场地清理问题;21.1.8工程竣工后的施工场地清理、平整及复耕问题。21.2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21.2.1环境意识教育项目经理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环境保护的意识教育活动,使每一位职工意识到环境保护是与人类的生存息息相关的,环境保护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环境保护责任重于泰山,需要持之以恒,持续改进。21.2.2环境管理体系项目部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保证体系,项目经理为环境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环境管理保证体系策划者,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为环境保护的具体落实者。环境管理保证体系中由项目经理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环境职责,主持召集相关部门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施工技术方案应满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需要;项目部配置专职人员负责协调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第21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21-221.3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施工中对主要易引起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的环境因素,要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加以保护。21.3.1渣场、废渣的防护措施本工程开挖时,将可利用渣料和废弃渣料严格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所规定的堆渣地点、范围和堆渣方式分别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并保持渣料堆体的边坡稳定。施工废渣应以综合利用为原则,施工进场后的先期开挖渣料除作为施工场地的平整回填和施工围堰的戗堤进占料外,剩余料运往渣场堆存,因渣场部位为河漫滩且河道宽阔,只有在汛期涨洪水时渣场底部局部淹没,水流流速不大,因而开挖过程中将坚硬大块岩石优先在渣场底部堆存,并在洪水水位线下干砌块石护坡就可满足要求。渣场堆存时及时按要求进行削坡处理,洪水位以上可以在渣场坡比表面覆盖20~30cm砂壤土,并撒播河滩中生存能力强的天然野生草籽,利用野生植被护坡。本工程地处亚热带温暖湿润气候区,冬春阴雨较多,这样利用天然环境,因势利导的进行水土保持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所有堆渣区的表面做好排水设施,保持渣场的边坡稳定,并避免弃渣被河水冲蚀淤积下游河道。21.3.2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21.3.2.1在边坡开挖前,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好临时性山坡截水沟,以防止雨水漫流冲刷边坡,造成水土流失;21.3.2.2在永久边坡的坡脚以及施工场地周边和道路的坡脚,均开挖好排水沟槽和配备必要的排水设施,及时排除坡底积水,保护边坡坡脚的稳定;21.3.2.3保护施工区外的植被,不被放炮、机械等损坏,完工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21.3.2.4在开挖过程中对施工区覆盖层耕植土妥善堆存,耕植土的堆存按照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所指定的堆存地点进行,做好保护措施,并保证耕植土的堆存量,以备工程完工后施工用地复耕时使用。21.3.3防止水道污染措施本工程施工用水为天然河水,虽然土建施工废水的污染较小,但施工辅助系统宜设置必要的废水处理系统,如筛分系统设置容量满足要求的沉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第21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21-3砂池,拌和系统的废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河道。21.3.4施工中的废水、废油、废气、粉尘、噪音的治理措施21.3.4.1废水的治理措施施工中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右岸接头坝坝基、泄洪冲沙闸闸基、厂房基坑开挖以及其它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施工工厂机械维修废水等)。对于开挖施工中产生的废水采取汇流集中沉淀,经泥水分离后,再经生物滤罐处理去除有害物质,经检验达标后排放至大坝下游河道内。其它生产废水包括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及施工工厂机械维修废水等须经收集、沉淀、隔油等处理,再经生物滤罐处理去除有害物质,经检验达标后按要求进行排放。21.3.4.2废油的治理措施施工中的废油治理采取集中收集后,直接运往监理工程师指定地点进行焚烧处理,确保对本工程施工区环保没有影响。21.3.4.3废气的治理措施施工中废气的产生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的运行。施工中,对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车辆进行妥善管理和及时检修,并加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的保养工作,随时检查机械和车辆的尾气排放是否合格,发现尾气排放不合格的,立即停止运行,进行检查维修,安装尾气过滤器等方法进行处理,直至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21.3.4.4粉尘的治理措施本工程粉尘产生主要是施工交通道路的粉尘。在施工工程中经常用洒水车洒水,以减轻粉尘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影响。21.3.4.5噪音的治理措施噪音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的运行,包括供风站,筛分设备、拌和设备、开挖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等。其治理措施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同时对部分运输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的方法降低噪音,使之噪音达到规定要求。对于长期运行的供风站,在设计时采取内装隔音板的方法降低噪音。21.3.5施工、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生活污水的治理措施21.3.5.1施工区和生活区分别设有卫生设施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第21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21-4施工区和生活区分别设有卫生设施,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办公区均设置足够数量的专用垃圾箱,并且配备有专用的垃圾运输车,及时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进行处理;在生活办公区建长期性厕所,并且建造相应的化粪池,经处理后从排水沟排放至1号渣场最低处,再经预埋涵管排出。在项目部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卫工人,制定环卫制度和措施,定时清扫、清运垃圾和粪便。不但做好职工身心健康的安全,也要做好防止周边环境污染和扰民的工作。21.3.5.2生活污水的治理设施在生活区设置有集中污水处理池,并对各种污水或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至河道内,并指定专人进行排放、清扫和消毒杀菌,以满足环保要求。对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等生产废水,分别设置专用沉淀池,使废水汇集到沉淀池,在沉淀池中将大颗粒泥砂沉淀下来,再进行下一步处理。21.3.6施工期的消防、防火措施在仓库、生活办公区以及辅助工厂、仓储区等部位,利用主控水网按现行规范要求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池及室外消防栓(规格为SD100)。此外,另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在现场油库、炸药库、雷管库、器材库、加工修理车间等位置以及施工机械、车辆上均配备适当数量的干粉灭火器。施工现场配备消防水、灭火器、消防砂、消防锹和消防斧,特别是有电焊的作业现场和靠近施工区边缘的作业现场,消防器材未安放在施工现场不得开工作业。21.3.7施工区和生活区环境治理措施施工区和生活区按照业主指定的场地,合理规划,布置相应的生活住房和辅助工厂,作好场区内的道路、绿化、排水布置。21.3.8完工后的清理以及环境恢复工程即将完工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呈报场地清理计划,包括清理范围、方法、人员设备、时间安排等,并按工程师批准的计划执行。清理包括:21.3.8.1按要求将工地范围残留垃圾进行清理和处理;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第21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21-521.3.8.2按要求拆除临时工程,清理、平整临时占用的场地;21.3.8.3设备和材料全部撤离工地,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全部清除;21.3.8.4按合同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疏通和修整施工区内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沟道;21.3.8.5按监理人的指示和要求清理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中的施工堆积物。清理场地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物,并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清理和平整临时征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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