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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消防安全制度一、我校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应经常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图书室、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图书室、阅览室电源的控制方法。二、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三、图书室、阅览室门、窗、电由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图书室、阅览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四、图书室、阅览室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建立设备档案。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入图书室、阅览室。六、严禁在图书室、阅览室内吸烟或用火。七、管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管理人员须在管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图书室或阅览室。八、寒暑假或节假日期间,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并做好记录。九、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本文标题:高中图书馆阅览室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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