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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改变命运勤奋塑造成功整理人落叶时间2011-4-15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张耀良:香港司法如何保障廉洁精彩目录:香港有多少法官香港人口有700万,我们有8000多位律师,185位全职法官。法官的人数有点不够。因此,我们有一些律师被委任为兼职法官。大陆法官的数目比律师多。超过20万法官,15万的律师……香港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区别大律师和事务律师没有地位分别,只有分工。事务律师负责广泛的法律业务,大律师专门做一种工作,就是诉讼。大律师就是诉讼律师、出庭律师,事务律师什么都做,但出庭权有较大限制。大律师和客户的任何联系,必须通过中介人——事务律师的委托……香港法官和律师待遇水平大陆法官的待遇、工资太低,反应不出法官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以及尊严、地位。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法官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社会对他们的期望很高,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一个月的工资是北京高等法院法官五年的工资……什么是普通法?普通法是无数案例加起来,数百年发展出来的系统化的法系。整个法系,包括民法方面合同法、侵权法以及知识产权法、公司法,都是综合无数案例慢慢整理出一套法系。学普通法的人,必须要读无数的案例,看案例怎么处理具体的纠纷。普通法庭审采用对抗制……当法官的荣誉感与历史感法官如果做出出色的判决书,几代人后学法律的人,都会看他的裁判结果及分析,法官可以流芳百世。当法官以后,收入是减少了,但有地位、有荣誉感、有历史感。香港是尊重法官的,普遍公民谈到法官都是廉洁、公正、独立、大公无私的……香港法官行为指引法官必须在行为上无时无刻遵守至高的标准,这极为重要,维持公众人士对司法机构及法官执行司法工作的信心,正有赖于此。法官必须独立;法官必须大公无私;无论在庭里庭外,法官行事时都必须正直诚实、言行得当……主题:香港司法体制如何保障廉洁?主讲嘉宾:张耀良(香港执业大律师、香港大律师公会大陆委员会委员)主办: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腾讯评论时间:2010年10月23日(周六)下午15点-17点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北三环蓟门桥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主持人:方堃杨子云方堃:欢迎大家参加第86期腾讯燕山大讲堂。香港是一块神奇的土地。对于外国人而言,香港是中国的土地;对很多中国人来说,香港又似乎是异域。我们隔着朦胧的纱,看到了香港的繁华、有序,但真正的香港秩序如何运转,香港以什么样的逻辑运行,同样的华人又有着怎样不同的生活逻辑呢?说到香港的司法体系,大家最直观的感受可能是香港法庭片。我们看到香港明星戴着假发在法庭唇枪舌剑。但实际是不是这样的?我们今天请到张耀良大律师,张耀良先生是亚洲法律资源中心董事、香港执业大律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哲学学士,英国威尔斯大学法学院本科和英国伦敦大学法学研究所硕士学位。1989年他成为英国威尔斯大律师公会会员后开始在英国裁判法院担任法律顾问。1993年成为香港大律师公会会员。目前担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大陆事务委员会委员,对大陆的司法制度、律师职业的现状都有深入的研究。张律师是非常博学的律师,在他香港的办公室几乎是小型图书馆。有人文、历史、哲学各领域的书籍;张律师也有投身社会的情怀,,张律师一直致力于与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地方高等法院交流介绍香港的司法经验、庭审经验,这是一份难得的情怀。香港与大陆,同样的华人有着不一样的经验与智慧。我们掌声欢迎博学且有社会担当的张律师。香港有多少法官张耀良:很感谢方堃的介绍,大家好。他刚才的介绍我有一点共鸣,香港在外国人眼中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在国内人看我们是似乎是外国人”。香港是一国两制,但一国两制这不是新的东西,世界上很多地方有一国两制,可能大家没有注意到。英国也是一国两制,英国南面是英格兰,北面是苏格兰。苏格兰的法律跟英格兰的法律是不同的。英国不是一国两制,可能是一国三制,因为北爱尔兰的法律跟苏格兰也有一点不同。香港目前在一国两制体系下,法律制度跟中国大陆不同。我想把今天题目当成一个切入点,看香港的制度是怎么回事。说我对中国有研究担当不起,只是有兴趣,我对中国大陆的法律制度很注意。未来司法改革、法律制度的发展无可避免,需要从香港吸收一些理念。制度很难一致,但一些理念、一些价值观,中国大陆未来发展必须吸收一点。我在这里只是把香港的一些经验跟大家分享一下。香港人口有700万,面积400平方公里,不到北京的是1/4。但那么小的地方,已开发的地方只有39%。700万挤在一个很小的地方,可以想象香港是一个多么挤的地方。700万人口我们有8000多位律师,185位全职法官。这跟中国大陆有点不同,中国大陆比较特别,法官的数目比律师多。听说中国大陆有超过20万法官,15万的律师,法官人数比律师人数更多。当然,这可能有一些历史或者社会现实原因。(图说:香港最高法院——终审法院)香港大律师和事务律师的区别我先介绍一下香港律师制度。香港有两种律师,我就是所谓的大律师,另外是事务律师,大律师和事务律师没有地位分别,只有分工。分工在哪里?我们背景都一样,都是法学院毕业,考到律师专业资格,通过一段时期的实习,然后决定加入哪一个行业。事务律师目前有6000多人,有一些外地律师,外地包括从中国大陆当律师注册为外地律师的,还有美国、欧洲、南美洲来香港注册当外地律师,加起来有7000人左右。大律师现在有1100位。区别在于,事务律师负责广泛的法律业务,大律师专门做一种工作,就是诉讼。大律师就是诉讼律师、出庭律师,事务律师什么都做,但出庭权有较大限制。香港法院的结构下图是香港的法院结构。裁判法院可以称之为基层法院,但裁判法院负责的主要是刑事;区域法院刑事民事都有,区域法院最高判刑是7年,有民事的赔偿额,最高不超过100万港币;高等法院分两层,一个是原讼庭,如果对判决不服,要上诉,往上走就是上诉庭;最高法院就是终审庭,终审庭的地位非常高。(图说:香港的法院结构)律师、大律师工作的分工,在出庭权方面就马上可以看出。事务律师的出庭权,只可以到裁判法院、区域法院以及原诉庭的内庭(就是非公开庭)。大律师有无限制的出庭权,从裁判法院到终审法院出庭都是大律师的特权。事务律师不能出庭怎么办?必须委托大律师出庭。分工就是这样的,香港的大律师接受委托的过程必须要通过事务律师。一般公众=需要找大律师给他处理诉讼案件,不可以走进我的所里,不可以跟我直接有联系(谈话、打电话、见面),我们有一个非常严格的规定。如果大律师跟客户开会谈话,必须有事务律师陪同我们开会。大律师和客户的任何联系,必须通过中介人——事务律师的委托。香港的法官如何产生:从律师中遴选、委任香港8000多律师对185全职的法官来说,法官的人数有点不够(我自己认为最好能再增加15%—20%)。因此,我们需要一些兼职法官,也就是委任临时法官。从哪里委任?从律师行业中委任。法官从哪里来?香港90%以上的法官律师都是从大律师来的。法官负责庭审,所以从大律师委任法官理所当然,香港的法官90%以上的背景都曾是大律师,并且最少有5年的执业经验,大多数都超过5年。区域法院要求更高,一般要10年,高等法院要求更高了。终审法庭的首席大法官看上了你就会邀请你,推荐你,通过审核委员会委任你。上诉庭到终审庭,越高的法庭,法官的水平、资历、威望就越高,就像金字塔一样。裁判法院法官比较多,区域法院少了很多,高等法院到终审法庭的法官更少了,终审法院常任的法官只有5个,非常任法官(退休的很有资历的法官,一年可能只听一两宗案件)超过10个,但很多是海外高等法院的大法官。香港法官委任的制度,法官都是执业大律背景,有相当的经验,接收到委任才加入司法人员行业。谁可以当法官呢?一般可以申请,可以写信给法院,说自己有兴趣当法官,看他们是否考虑你。香港的临时法官是怎么回事?香港这么多年来,首席大法官、各级法院领导,经常直接接触一些大律师,就问他们有没有兴趣担任临时法官。临时法官是什么意思?就是短期、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不超过三、四个月。有些大律师,对当法官也感兴趣,但不肯定自己有没有这种能力,而且法院方面也想知道对方的能力怎么样,就会观察,邀请其当临时的法官看看其能力,可能当执业当律师,再过半年一年后,可能又回来当法官。这样好处在哪里?第一法官的人数不够,所以需要找一些临时法官帮忙,有这个需要;第二看看大律师中有没有适合的人才,将来法官总要退休,需要有一些有能力的大律师加入,就会看看执业大律师有没有兴趣、能力,如果觉得适合,对方也愿意接受这个委任,就能加入法官行列。法官对大律师的工作太了解了,因为他以前就是我们。同样,大律师跟法官有很密切的关系,因为他的背景就来自那里。我经常遇到的法官以前都是我们的好朋友,也可能是我们的师傅或者徒弟。徒弟当了法官,师傅还是大律师,要毕恭毕敬的对着法官讲话,这样的情况经常会碰到。因此在香港法律架构下的行为,规范着大家的关系,也发展出一套职业守则。(图说:86期燕山讲堂现场图)香港法官和律师待遇水平在内地有不少人问我,“香港的大律师待遇怎么样”。这个问题很多人有兴趣。我来内地次数多了,就研究内地法官、司法运作,才慢慢注意到这个问题,我觉得大陆法官的待遇、工资太低,反应不出法官在社会中的重要性以及尊严、地位。法官从我们的角度来看,要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社会对他们的期望很高,但目前他们的工资连他们的尊严都不能表现出来。有大陆法官问我,“你们的法官工资有多少?”。我告诉了他们,他们瞪大眼睛,半天也说不出话来。我自己算过,香港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一个月的工资是北京高等法院法官五年的工资。按照我们的看法,这个工资水平可以确保他们的生活很舒服,但是真的很高吗?也不是。法官的重要性有多大?这是一个大可研究的题目。要保证他的这种重要性能够持续、长久维持,要不要付出一些成本?肯定需要。如果这个成本付出了,真正可以确保法官发挥他应该有的功能。付了这么多钱,是否值得?答案肯定是值得的。185个法官,每年香港纳税人付出了那么多个亿,供养他们,确保他们履行自己的功能。为此付出的钱,是否值得?我觉得很值。如果不能保证他们发挥功能,社会无形的损失多大?所以从纯经济的角度来看也是最值得的。当法官的荣誉感与历史感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法官是从大律师委任来的。首席大法官专门挑一些优秀的大律师,到法院当临时的法官。首席大法官邀请当临时法官的大律师,本身职业都是成功的。如果是成功的,赚钱肯定不少,如果当了法官以后,收入肯定减少的。减少了多少?可能减少了70%—80%。但是他们为什么还要当法官呢?做了那么多年大律师,钱肯定赚了不少。但是当法官有荣誉、地位、有历史感。当法官以后,收入是减少了,但也会很舒服。高等法院法官工资以外,有房子,汽车,有自己的司机。法官的待遇,可以保证他们过一个很舒服的生活。虽然钱没有以前那么多,但是对社会的影响,对法律制度所能长远发挥的作用不是钱可以衡量的。从这个角度看,法官在香港的社会里,肯定是高高在上的,有社会地位,受到尊重的。香港法官从无贪污香港是尊重法官的,普遍公民谈到法官都是廉洁、公正、独立、大公无私的。我们一直都有这么一个普遍观念,但这不是强迫来的,别人对法官的尊敬,不是强迫的,指令的,而是赢取来的,那香港法官怎么赢取的?在香港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听过法官有贪污腐败的行为,为什么是这样,传统就是这样。我不是说香港特别干净、特别廉洁,70年代之前,香港不是一个廉洁的社会,腐败横行,有警察收钱,海关贪污,但即便那个贪污腐败时代,都没有听说过法官有贪污的行为。我想这是“普通法”的传统。今天更不用说,这算是香港的一种福气吧。这几十年来,香港的廉洁程度更好了,如果说香港是亚洲最廉洁的社会之一,我觉得不为过。是不是没有贪污?当然有,但很少,廉政公署抓贪污很凶。法官从来没有贪污过,所以我说这是我们香港的一种福气。我们对廉洁理解得会不会太过狭义?如果说香港的法官没有收贿赂就是廉洁,那是当然的,但光是没收贿赂,就将他们归入好的法官队伍?当然不是。光是不贪污,不足够。应该有独立、大公无私、正直。在社会上有可信性,那才是我们心目中理想的法官。法官廉洁是基本的,贪污就是犯了严重罪行,我们应该从作风、独立、专业能力更广的角度来看。今天的讲的
本文标题:【经典】资料大全:香港司法如何保障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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