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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知识培训课件章东升2015.5.23目录第一章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特点第二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重点第三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方法第一章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特点1、金属非金属矿山基本情况截止2012年11月末,我市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514家,系统946个(其中:金属矿山624个,非金属矿山322个;地下矿山583个,露天矿山363个;生产类矿山625个,建设类矿山321个)。地下矿山中除铜兴矿业、峪耳崖金矿等原国有企业规模为中型矿山外,其余均为1-10万吨的小型矿山,开采方法一般为浅孔留矿法、无底柱分段崩落法,有4个新建项目采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新建露天矿山大部分为中型以上规模,基本实现了中深孔爆破。2、矿山开发开采简要历史:大部分矿山是在2003年以后建设。由于勘探程度较低,储量不清,边建边采边探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出现浅表开采、边建边采、巷道式开采、交叉开采的无序开采状态。到2004年,国家执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后,通过补做评价、设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活动,逐渐规范。3、矿山开采现状:小、散、乱、差。小:规模小、抵御和防范安全风险的能力低。散:全市八县三区及开发区均有矿山,多则几百个,少则几个。乱:分布乱,露天、地下交叉、重叠、距离不够等现象较多。差:安全基础条件差,体现在巷道规格不足、设备设施落后、开采工艺落后等。4、矿山业主及管理人员特点:不同程度存在轻安全、重生产的思想。以至于出现建设矿井以采代建、边建边采等现象;生产矿井打乱开采顺序、不规范采矿现象;管理人员不懂技术,随心所欲;不能正确认识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作用,将评价报告、开采设计等作为办理安证的一个手续,办完后即束之高阁,起不到应有作用;办理各项手续人员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沟通不够,相互脱节。5、各县区监管队伍人员特点:责任重、任务重、非常辛苦。人员少,监管力量不足;技术人员少,监管能力不够;研究业务的劲头小,能力提升慢;研究文件的心思少,不能准确把握文件精神;个别人员工作方法少,落实力度不够。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特点总体事故类型主要是坍塌、物体打击、冒顶片帮、高处坠落、中毒窒息。重大事故以透水、坍塌和中毒窒息为主。事故原因主要是“三违”和环境不良第二章金属非金属矿山监管工作重点(一)地下矿山1、采空区治理。空区是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最大的隐患之一。当前,空区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较多,一是受经济形势下滑影响,企业投入力度不够,导致空区治理进度放缓;二是存在盲目治理的现象,个别县局和部分企业,处于应付心态,单独考虑空区情况,不能将空区治理与下步生产相结合,为了完成任务而治理,给后续生产带来更大隐患;三是一些设计单位人员业务水平不够,对空区现状估计不足,治理方法欠妥,设计文本粗糙,编写不详细,导致不能正常通过评审,影响空区治理进度。在治理过程中,一是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逐步消除空区隐患。对新、改、扩建项目,在安全设施设计中必须确定切实可行的新、老空区治理方法,从源头上消除空区隐患;对在建项目设计中无空区治理方案或方案不可行的,要补做空区治理方案;对已查明的空区,限期完成治理。二是坚持治理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对现行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的,停产治理;对生产无影响,在正常生产的同时,限期完成治理;对治理完成后继续组织生产的,应合理选择治理方法,确保后续生产的安全。特别提示:采用封堵方法治理空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首先应论证空区的稳定性,确认空区状态稳定,一般不会发生大面积垮落的情况下,采用封堵的方法治理空区。2、封堵材料、厚度的选择必须有依据。要计算采空区岩体大面积垮落时形成冲击气浪的风压与风速,据此确定封堵材料及封堵的厚度。3、封堵方法。目前通行做法均是简易的砖砌墙,指起到防止人员误入、防止漏风等的作用,对于一旦空区垮落时的冲击波,起不到应有的防范作用。正确的封堵方法应该是,采用两道混凝土密闭墙,两墙之间填充缓冲材料(一般采用沙袋),充填物不仅起到缓冲作用,还起到防水防火作用,充填物的长度,一般取巷道宽度的3倍。墙体要嵌入围岩深度0.5米左右。4、即使封堵完成,也要尽可能地开辟采空区联通地表的泄压通道。(铜兴矿业采区、板城矿业韩家庄采区、金锴矿业启盈四采区)。案例:2005年河北邢台“11.6”塌陷事故死亡37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区开采十多年来积累了大量未经处理的采空区,形成大面积顶板冒落的隐患;矿房超宽、超高开挖,导致矿柱尺寸普遍偏小;无序开采,在无隔离矿柱的部位形成薄弱地带,受采动影响和蠕变作用的破坏,从而诱发了大面积采空区顶板冒落、地表塌陷事故。2、水患防治。矿井水患治理是我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调查核实老窑、老巷、老空区等的积水情况、与地表水力联系情况及涌水情况。二是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三是严格按设计建设、开采,留足保护矿柱。案例:2001年广西南丹“7.17”透水事故死亡81人这是一起由于矿业秩序管理混乱,长期非法开采,以采代探,乱采滥挖,违章爆破造成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两个矿山之间隔水岩体最薄处仅为0.3m,在57m的水头压力作用下已处于极限平衡状态。事发前实施的两次爆破,使隔水岩体产生脆性破坏,形成一个长径3.5m、短径1.2m的椭圆型透水口,高压水急速涌入与此相通的几个井下作业区,导致特大透水事故发生。案例:2011年7月10日,山东潍坊昌邑正东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透水事故,造成2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违规向露天采坑内排放尾矿、违规开采保安矿柱,造成保安矿柱远小于设计尺寸(设计为12-15米,实际只有3.4米),积水和尾砂溃入井下。3、提升系统。重点是提人的竖井、斜井。一是必须选用矿安标志的提人设施,包括提升容器,提升机,钢丝绳,井架等。二是后备保护设施、视频监控齐全有效。三是必须定期检测检验。四是建立企业日常检查制度,按要求执行日检制度。2月16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斜井发生跑车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伤。2012年3月15日凌晨1时许,山东省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基建矿井副井发生坠罐事故,造成13人死亡。事故原因是该矿副井罐笼在运送人员下井过程中因钢丝绳断裂,导致罐笼坠落至270米深的副井井底,造成罐笼(核载21人)内乘坐的13人全部死亡。济钢集团石门铁矿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境内,原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06年10月,经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批复,建设年产120万吨矿石的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2008年1月,山东省安全监管局对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2010年3月,该公司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申请补办了年产120万吨矿石的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核准手续。4、通风系统。重点是开采深度较深矿井,首先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包括通风设备、通风网络、通风构筑物等;其次是将局部通风(尤其是天井掘进)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同时要加强火灾管理。案例2010年3月10日湖南有色控股集团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瑶岗仙钨矿发生的炮烟窒息事故,8名矿工中毒死亡。(留矿法采场早班放炮晚班4人到采场作业未出4名放矿工盲目施救)2010年03月08日云南红河建水县官厅镇牛滚塘矿区14号坑中毒窒息事故4人死亡(4人入坑巷道维护在废弃巷道的斜下山,发生中毒窒息)。2010年1月11日四川甘洛县甘洛鸿利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乐日沟区块48号井通风不畅中毒窒息死亡3人。(井下停电没有双回路供电或有备用电源,风机停转)案例:2002年山西繁峙“6.22”爆炸事故死亡38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井下作业人员违章用照明白炽灯泡集中取暖,时间长达18小时,使易燃的编织袋等物品局部升温过热,造成灯泡炸裂引起着火,引燃井下大量使用的编织袋及聚乙烯风管、水管,火势迅速蔓延,引起其他巷道存放的炸药和井下炸药库燃烧,导致炸药爆炸。案例:2004年河北沙河“11.20”火灾事故死亡70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矿山维修工在盲井井筒内违章使用电焊,焊割下的高温金属残块渣掉落在井壁充填护帮的荆笆上,造成长时间阴燃,最后引燃井筒周围的荆笆及木支护等可燃物,引发井下火灾。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有害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二)露天矿山1、周边环境。一是与其周边公路、铁路、电力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严格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等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二是爆破安全距离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的规定。三是小型露天采石场周边生产生活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第三十一条的要求执行。2、高陡边坡。一是超设计高度、坡度的,及时降高、消坡;二是易风化、水解的露天边坡,加强监测检查力度。三是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3、排土场。一是新建露天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前,必须取得已批准的排土场设计;二是在用排土场必须有经安监部门审批的设计,并严格按照使用;三是区分排土场与尾矿库的区别,禁止将尾砂排入排土场内。案例:2008年山西娄烦“8.1”排土场坍塌事故死亡45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排土场设计依据不充分,缺少地勘资料,没有施工图,地基承载能力较差;企业违规超能力排放,而且没有对排土场进行认真监测、监控,对周边(坡脚下)群众未组织搬迁撤离。4、露天、地下转换开采需注意的问题:在地下开采的岩体移动范围内(包括10~20m保护带),除非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否则不应同时进行露天开采;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时,应将全部地下巷道、采空区和矿柱的位置,绘制在矿山平、剖面对照图上。地下巷道和采空区的处理方法,应在设计中确定。地下开采的塌陷区范围内,不应布置重要矿山工程;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时,对地下开采的上部边界,应根据所选用的采矿方法,在设计中确定境界安全顶柱的规格或岩石垫层的厚度。设计排水方案时,应考虑原露天坑的截排水能力。选择采矿方法时,应考虑边坡稳定性和产生泥石流对地下开采的影响。(三)建设项目1、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明电〔2012〕3号)明确要求,非煤矿山建设项目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后,方可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并编制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审批程序,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不得受理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2、严格开工条件审批。企业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后,必须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施工、监理协议后,方可批准其开工,批准后,7日内报市局备案。3、严格建设周期管理。建设周期起始日从开工批准日起算,超过基建期未完工的,必须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建设;延长期限内仍未完成建设的,无不可抗力因素的,一律停止建设。批准延期的,必须同时报市局备案。对于取得批复一年以上,仍未开工建设的,需报原批复单位,对原设计重新核实,确认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以按设计建设;不具备建设条件的,撤销原批复手续,重新履行“三同时”手续。利用明年春节复工验收的机会,对于超基建期未履行延期审批手续的,不得批准复工。4、严格建设过程监管。一是监督企业严格按照设计建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先行履行变更手续;二是监督企业在建设期间严格杜绝边建边采、以采代建等违法行为,否则,严厉惩处,情节严重的,撤销批复手续。三是从明年起,凡是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手续,自行改变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存在建设期间采矿的,一律先停工停产,并接受处罚,然后再履行相关补充手续。第三章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方法一、现场检查方法顺序应遵循以下原则:企业介绍生产现状;查初步设计资料;查相关图纸资料;查相关记录文件;查生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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