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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走向统一的欧洲一、二战后欧洲政治经济发展概况二、欧洲谋求一体化的进程三、欧洲联合前景四、欧美关系对国际关系的影响一、二战后欧洲政治经济发展概况(一)战后欧洲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欧洲从自然地理上分为西欧、南欧、北欧、中欧和东欧,从政治地理上则划分为西欧和东欧。政治地理上的西欧有24个国家,它们是:希腊、意大利、圣马力诺、马耳他、西班牙、安道尔、葡萄牙、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法国、摩纳哥、联邦德国、奥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卢森堡、芬兰、瑞典、挪威、丹麦、冰岛、梵蒂冈。其面积380万平方公里,占欧洲总面积的37.4%,人口3.8亿,占欧洲人口的1/2。政治地理上的东欧包括8个原社会主义国家,即民主德国、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南斯拉夫、保加利亚、阿尔马尼亚。1、二战后西欧国家经济的发展●1945年至50年代初是西欧经济的恢复阶段;●50年代到70年代初是西欧国家快速发展时期。从1959年至1970年,西欧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4.5%左右。1973年欧洲共同体成员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了10650亿美元,仅次于美国。●70年代,是西欧国家经济发展的滞胀时期。70年代的经济平均增长速度在3.3%左右。为摆脱经济困境,西欧国家从70年代末开始进行大规模经济调整,改扩张性经济政策为紧缩性经济政策。实行紧缩信贷、减少税收、减少支出等政策,并对国有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私有化改造,以刺激经济增长。●80年代以来西欧经济进入低速增长时期。1981年到1984年,欧共体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只有1.5%,1985年至1987年,欧共体国家的平均经济增长率为2.6%。1988年和1989年经济增长率分别为3.8%和3.9%。90年代初又出现了经济衰退。直到1994年西欧经济在德国经济复苏的带动下才走出困境,经济增长率近3%。近年来,西欧国家经济增长速度减缓,1998年经济增长率只有1.6%左右,1999年为2.2%。长期受到高失业率和高预算赤字的困扰。2、东欧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转轨在东欧剧变以前,东欧各国改革取得一定进展:●南斯拉夫建立以自治为特征的经济体制。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自治制度逐步系统化,形成以工人自治为原则、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独特的南斯拉夫模式。●匈牙利建立起集权与分权结合的经济模式。匈牙利通过改革,建立了调控制度和农业新经济体制,形成“计划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匈牙利模式。●其他东欧国家基本是集权的计划经济模式。这些东欧国家,在不断完善计划体制的同时,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和运用市场机制等措施,经济也取得了较大发展。东欧各国80年代中期的发展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民主德国5500美元南斯拉夫4200美元匈牙利3600美元保加利亚3300美元捷克斯洛伐克3200美元罗马尼亚2800美元阿尔巴尼亚500美元东欧剧变后,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一是采用“休克式疗法”治理通货膨胀;二是推行国有经济私有化和农业私有化;三是实行向西方国家全面开放市场的政策。90年代东欧经济的发展:1990年到1993年,东欧各国经济普遍陷入危机。1994年,东欧国家经济缓慢回升。1995年增长5.5%,1996年为4%,1997-1999年经济维持低速增长。巴尔干诸国经济基础较差,转轨过程相对较慢,但也取得进展。总体上看,东欧国家的经济转轨已初见成效,现在东欧经济恢复到了80年代末的水平,其中波兰等国的经济好于保加利亚等国。(二)欧洲国家的政治变迁西欧政体:大体分两类,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西欧有10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立宪制,即是保留君主,作为国家象征,但不掌握实权,权力一般分由议会和内阁行使。这种政体亦可称议会内阁制。英国、荷兰、瑞典等国较为典型。民主共和制:即标榜主权在民,国家元首和国家权力机关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国家元首根据宪法享有国家权力,实行这种政体的共有12个国家。其中又分为总统制和议会内阁制。●英国政体:英国国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既是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国家元首,而且也是其他英联邦国家名义上的元首;在政府组织上,英国实行责任内阁制,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内阁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议会行使立法权。●法国的总统制(戴高乐式的总统制,半总统制):是兼有议会制特点的总统制。法国宪法规定:总统是国家元首,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七年,拥有统率军队,任命总理和政府部长,主持内阁会议,签署法律和颁布紧急命令,解散议会等权力;议会拥有立法权,通过选举产生,能以弹劾案推翻政府;总理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执行总统的对内对外政策,掌管行政及武装部队,并向议会负责。实际上总理处于辅佐总统的地位。联邦德国:政体为议会内阁制国家。联邦议院拥有立法权,并选举总理。每四年由公民选举一次;总理是政府首脑,内阁掌握行政权。由联邦议院选举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但无政治实权。联邦德国也是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之一。但规定一个政党取得5%的选票才能进入联邦议院。目前联邦德国能够进入议院的有四大政党。即:社会民主党、基督教民主联盟、基督教社会联盟和绿党。意大利:实行议会内阁制,内阁由议会多数党联盟组成。意大利多党制的特色是,因国内政党林立,政治之争十分活跃。天主教民主党是意大利主要的资产阶级政党,常与其他小党结成同盟。意大利共产党的力量也比较强大,现有180万党员,最高曾获30%的选票,成为一个十分强大的反对党,在两大政党的对立状态中,由于没有在议会占多数的执政党,小党常常发生倒戈,意大利的政局经常出现动荡,总理更迭较为频繁。东欧政局剧变:东欧剧变的形式分为:共产党主动向反对派让权使政权旁落,如波兰;共产党改变性质导致政局剧变,如匈牙利、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个别国家以暴力推翻了原有政权,如罗马尼亚。德国的统一1989年12月16日,民主德国的德国统一社会党改名为民主社会主义党。1989年12月22日,分割德国的柏林墙被推倒,柏林市区内两德之间的边界消失了。1990年1月19-20日,科尔对东德的两天访问,使东德迅速向西德靠拢。1990年3月18日,东德进行大选,基督教民主联盟获胜并组阁。1990年5月18日两德签署了关于建立货币、经济和社会联盟的条约,8月31日签署了《统一条约》。1990年10月3日,德国以东德加入西德的方式实现了统一。德国统一的影响:(1)标志着“雅尔塔体制”的彻底崩溃;(2)德国自身实力得到了增强,统一后的德国,面积为35.6万平方公里,人口7800万,相当于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4国人口的总和。国民生产总值约为英、法两国的总和,在西方世界居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3)对欧洲的一体化产生了积极影响。二、欧洲谋求一体化的进程欧洲一体化进程是以西欧国家的一体化为基础的。西欧作为一个政治地理概念,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易北河和奥德-尼斯河以西的所有资本主义国家,共24个。西欧的一体化,为整个欧洲的一体化奠定了基础,被认为是20世纪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之一。欧共体发展的几个阶段:1.煤钢共同体。1951年4月,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六国签订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将六国的煤钢生产联合起来。1952年,条约生效,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该共同体是西欧一体化过程中的第一个经济实体。2.三个共同体。1957年,上述六国外长又在罗马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二者统称《罗马条约》。1958年,《罗马条约》生效,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同时成立。3.欧共体。1965年,六国又签订了《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三个机构合并,建立欧洲共同体。1973年,欧共体第一次扩大,接纳英国、爱尔兰、丹麦为正式成员;1981年,欧共体第二次扩大,希腊成为欧共体第10个成员国;1986年,欧共体第三次扩大,西班牙、葡萄牙加入欧共体。至此欧共体扩大到12个国家。4.欧盟一体化进程1991年12月,欧共体各国首脑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举行第46届首脑会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欧共体经济政治联合的《欧洲联盟条约》(简称《马约》,奠定了欧盟的基础,提出了联盟的三大支柱:(1)经济货币联盟;(2)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3)加强成员国司法,内政合作。)1993年11月,马约正式生效,“欧洲共同体”发展成为“欧洲联盟”。之后,《阿姆斯特丹条约》和《尼斯条约》对《马约》进行了一些补充和修改。欧洲一体化取得了巨大进展。1995年,奥地利、芬兰、瑞典正式加入欧盟,欧盟扩大到15国。2004年5月1日,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2005年4月5日,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在卢森堡签署了加入欧盟的条约。2005年10月,欧盟启动与土耳其和克罗地亚的入盟谈判。同年12月,马其顿被欧盟接纳为入盟候选国。2006年6月,阿尔巴尼亚与欧盟签署了《稳定与联系协议》(签署这一协议是阿尔巴尼亚、波黑、克罗地亚、塞黑和马其顿5个西巴尔干国家加入欧盟的第一步)。2005年,欧盟还启动了同波黑、塞黑(现为塞尔维亚、黑山两个国家)关于签署《稳定与联系协议》的谈判。欧盟的三大支柱:(1)经济货币联盟。在欧共体阶段,各国经济的融合程度大大增强,尤其是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进入流通领域,欧元取代12国货币(英国、丹麦、瑞典除外),由一个账面的虚拟货币成为12个国家,3.04亿人口手中流通货币。欧元的问世,集中了欧盟15国中12国的经济实力,提高了欧洲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声音,使得欧元在国际储备体系的地位日趋重要。(2)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以西欧联盟并入欧盟和2003年建成欧洲快速反应部队为标志,欧盟的防务一体化取得重大进展。1948年,欧洲成立了一个属于自己的防务组织“西欧联盟”,试图实行独立的防务。但这个组织还未显露锋芒,就被美国主导的北约挤到一角,苟延残喘了50多年,直到2000年归入欧盟,才找到了自己的位置。1999年底,在赫尔辛基召开的欧盟首脑会议决定组建一支由5万至6万人组成的欧洲联合快速反应部队,以便再发生类似科索沃这样的地区冲突或其它人道主义危机时,欧洲有能力自行解决。这表明欧盟在军事一体化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3)加强成员国司法、内政合作。欧洲警察局的设立和申根协定国发展为15个,使就业和生活在欧盟内部已没有国别之分。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实行申根签证,从此取消了内部边界,实现了“人员自由流动的”梦想。《申根协定》的意图是建立一个没有旅行限制的区域,在参与国之间取消边界检查并加强打击跨国犯罪合作。欧盟的主要机构职能部长理事会:由会员国部长代表组成,既扮演决策与立法角色,又反映会员国各国利益与国家主体的特性,目前由25位成员代表各会员国,具体人员依议题的不同而定,理事会的主席由各会员国代表按照国名第一个字母的排列顺序轮流担任,每半年为一任,目前,议事原则由“一致决定”变为“条件多数”,主要负责:根据执行委员会的建议,完成立法程序,建构欧洲联盟法;拟订并执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中所建构的政府间合作事宜,例如,共同外交与议决安全政策、内政与司法的合作等;与议会共同议决与财政预算及内部是事物相关的各项重大事宜。欧洲议会:成立于1952年,当时的议员由会员国国会推选产生,1979年改由会员国公民直接选举产生,现今有732名议会成员,任期5年,其中1名议长和14名副议长,均由议员选举产生,任期2年半,席位分配原则上依各成员国国力大小及人口而定,选举按比例代表制进行,具体选举方式由各成员国决定,其主要职权有:监督权,即议会有权监督欧盟之所有事宜;预算审核权,即根据条约的规定,欧盟的年度预算须经议会的审核及同意;立法与提案权,即就现阶段的发展而言,所有的法案皆须经议会的同意才能正式生效。欧洲理事会:又称欧盟高峰会议,是由各会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长及欧盟执行委员
本文标题:走向统一的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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