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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会宁新堡子第二加油站防渗漏扩容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11月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会宁新堡子第二加油站防渗漏扩容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法人代表石永元联系人田正盛通讯地址甘肃省会宁县郭城驿镇新堡子村联系电话13893008816传真邮政编码730726建设地点甘肃省会宁县郭城驿镇新堡子村立项审批部门白银市发改委批准文号市发改经贸【2018】238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机动车燃料零售【F5264】占地面积(m2)5218.5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537.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7.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项目概况:1、项目由来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组织开展加油站防渗改造的通知》(甘发改经贸函【2017】3号)要求,要对白银市全市已建成加油站进行防渗改造,加油站原有地下油罐必须全部改造为双层罐,为圆满落实完成文件精神,中油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积极开展所属加油站进行双层罐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据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委托“平凉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踏看,对项目厂址及周围环境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和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结合场址环境特征,项目排污特点等,编制完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会宁新堡子第二加油站防渗漏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2-2、编制依据2.1法律、法规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⑼《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⑾《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⑿《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修正)》2004年6月4日;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13年2月16日。⒁《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⒂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8]68号)。2.2导则及技术规范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2.3-93)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3-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⑻《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修订版);⑼《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⑾《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52号文.2005.12.15)。⑿《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2012.7.3);⒀《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⒁《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431-2008);⒂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环保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8月;⒃《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⒄《甘肃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17〕71号);⒅《市政和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工作标准》;⒆《关于印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2、技术资料⑴会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会宁新堡子第二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会环审发[2014]80号;⑵会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会宁新堡子第二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会环审函[2017]39号;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提供的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3、环境功能区划3.1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方法,-4-项目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3.2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规定,项目西侧35m范围执行4a类标准,项目东侧、南侧和北侧执行2类标准。3.3水环境3.3.1地表水根据《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号),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体为祖厉河,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域Ⅳ类水域。本项目所在地与《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位置关系见图1。3.3.2地下水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区的分类方法,项目区地下水为地下水环境Ⅳ类水域功能区。4、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分析4.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机动车辆燃料零售行业,项目的建设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限制类、淘汰类及鼓励类,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2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占地为商服用地,加油站属道路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本项目为途经会宁县S207的车辆带来极大的方便,项目满足加油站与周围建筑安全隔离带的要求。项目所在地交通设施、电网、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善。4.3现状选址分析4.3.1防火距离规范要求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建设设计防火规范》:选址首先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并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加油站的分级见表1-1。本项目有会宁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规范要求。项目设置1个50m3柴油储罐和1个20m3柴油储罐,1个20m3汽油储罐和1个30m3汽油储罐,根据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柴油储罐-5-容积可折半计入储罐总容积,即项目油品储罐总容积为85m3,属三级加油站。表1-1加油站等级划分级别油罐容积(m3)一级150<V≤210≤50二级90<V≤150≤50三级V≤90汽油罐≤30,柴油罐≤504.3.2现状防火安全距离调查根据项目的规模、平面设计和周围环境敏感点分布等,调查项目建设的选址可行性,主要调查防火距离的合理性,建设单位应把储油设施的防爆、防火工作放在首位并按照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制度,确保加油站不发生火灾。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规定,三级加油站防火距离依据表1-2。表1-2油罐、加油机和同期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单位:m级别项目油罐通气管管口加油机规范值实际规范值实际规范值实际重要公众建筑物357283572435724民用建筑物保护级别一级保护物115441154011540二级保护物8.52058.52018.5201三级保护物7/7/7/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线5.520514510次干路、支路5/5/5/根据本项目的对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规定:本项目的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加油机距最近的重要公众建筑物(会宁县职业专科学院)距离分别为1382m、1385m、1380m,均满足项目三级加油站中关于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及加油机各项标准安全距离35m的要求;本项目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及加油机距一级保护物(郭城驿镇中心小学)距离分别为1131m、1133m、1129m,均满足项目三级加油站中关于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及加油机各项标准安全距离11m、11m、11m的要求;本项目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及加油机距二级保护物(阳光城小区)距离分别为205m、201m、201m,均满足项目三级加油站中关于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及加油机各项标准安全距离8.5m、8.5m、8.5m的要求;本项目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及加油机距项目西侧S207省道,距离分别为20m、14m、10m,满足项目三级加油站中关于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及加油机各标准安全距离5.5m、5m、5m的要求。5、现有工程概况新堡子第二加油站位于白银市会宁县郭城驿镇新堡子村,该加油站占地面积-6-5218.5m2,站房250m2,罩棚内设双枪加油机4台,汽油加油机为分散式油气回收型,罩棚600m2。加油站西侧临S207省道,项目南侧205m外为阳光城小区,项目南侧160m为康园大酒店,东侧为空地。根据建设方提供的现有资料确认,现有工程于2014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7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白银销售分公司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环保验收,根据无组织废气和噪声在场界四周均布设一个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场界浓度范围为0.22~1.5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场界东侧昼间噪声值为61.5~62dB(A),夜间噪声值为45.7~45.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西、南、北侧昼间噪声值为49.3~57.3dB(A),夜间噪声值为37.6~45.
本文标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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