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4第四讲 十七世纪英国的政治思想
第四讲十七世纪英国的政治思想公共管理教研部郝国庆目录•一、概述•二、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三、洛克的政治思想一、概述(一)时代背景——英国资产阶级大革命1.地位:十七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是第一次具有世界意义的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大革命。这次革命不仅是英国历史的一个重大变革,也是世界近代史的开端;不仅为英国资本主义发展开辟了道路,而且对欧洲及全世界社会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英国历代王朝1、诺曼王朝(1066—1154年)(法国人)2、金雀花王朝(1154—1399年)3、兰开斯特王朝(1399—1464年)4、约克王朝(1461—1485年)5、都铎王朝(1485—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任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在位44年,1558-1603)6、斯图亚特王朝(1603—1649年,1660—1714年)——詹姆斯一世是亨利八世妹妹的后人,原为苏格兰国王。继任为三国国王7、汉诺威王朝(1714—1901年)(德国乔治)——维多利亚女王,1830年~1901年在位,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也是第一个以“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和“印度女皇”名号称呼的英国君主。8、温莎王朝(1910年至今,由汉诺威改名)联合王国查理一世兼任英格兰、苏格兰及爱尔兰国王在位:1625年3月-1649年1月与议会矛盾,11年未再召开过议会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被处死的国王。伊丽莎白一世亨利八世的女儿在位:1558年-1603年,44年任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终身未嫁,因此被称为“童贞女王”。她的统治期在英国历史上被称为“伊丽莎白时期”,亦称为“黄金时代”。伊丽莎白是英国历史上最受欢迎的君主。2、过程1640年----议会斗争(围绕增加税收)1642年----爆发战争(议会军与国王军)1648年----克伦威尔专制1649年1月:查理一世被处死1649年5月19日:共和国成立1660年----王朝复辟1688年----光荣革命(威廉执政)查理一世3、斗争焦点(1)国王的任意征税(2)宗教政策(天主教—新教)(二)政治思想的特点1、财产权问题成为政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点2、国王与议会关系成为政治思想的中心内容。限制王权,建立君主立宪制度是资产阶级与新贵族的最终要求。总之,以个人自由、财产权为基础,以限制王权(政府权力)、实现法治与分权为特征的宪政思想成为英国革命时期政治思想的主流,开创了西方自由与宪政的思想传统。(三)政治思想的派别1、保皇派代表人物:菲尔麦中心思想:王权是父权的延伸,用父权理论论证王权的神圣不可侵犯,为专制辩护。著作:《先祖论》•菲尔麦以《圣经》为依据,认为上帝授予亚当一种统治其妻、儿女及其全部后裔的原始权力。社会源于一个单一男性的大家庭,亚当不仅是第一个家长,而且是第一个国王。•英国国王是亚当的继承人,是唯一的主权者,国会等机构都不能享有主权,人民应当像子女服从父亲那样无条件地服从国王。•他极力否定人民主权论和天生自由平等,人民的同意与政治权力毫不相干。2、平均派要求政治权利的平等。人人在权利上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无统治他人的自然权利。3、掘地派——代表广大贫苦农民利益要求的激进政治派别。主张废除土地买卖,把土地变成一切人共同财富的基础。4、独立派——代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益的派别思想代表:霍布斯、洛克二、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一)生平与著作1、生平(1588-1679)是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在哲学、伦理学、政治学等许多领域都作出了开创性贡献,被誉为“现代人之父”。2、代表著作:《利维坦》人生经历(1)孤苦伶仃的童年1588年4月5日:出生于一个贫苦牧师家庭;父亲远走他乡,伯父收养;15岁进入牛津大学麦克多伦学院学习;——缺乏亲情又备受冷落牛津大学(2)三访欧洲大陆,结交了众多科学家、哲学家1609年:21岁,成为第二德文郡伯爵家庭教师;三访欧洲大陆:法国、德国、意大利结交了众多科学家、哲学家、大学者:外国:伽利略、笛卡尔、伽桑狄、梅尔森英国:本·琼生——诗人、剧作家;爱德华·赫伯特——诗人;培根——政治家、科学家(3)受到多方迫害,惶惶一生1640年:英国革命,逃亡法国,任查理二世老师;1651年:写出《利维坦》,激怒王党逃回英国;同年回国:受到克伦威尔欢迎;1660年:王党复辟,受到查理二世的厚遇1666年:受到教会和宫廷大臣的攻击和迫害1679年:去世,享年91岁,终身未婚。(二)国家的起源与本质(社会契约论)1、性恶说霍布斯熟读马基雅弗利的著作,加上其曲折经历,他深信自己看透了人生,认为人本性是自私自利、残暴好斗的、趋利弊害的。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人类第一共同的“欲望”就是对权力的不断的、无休止的欲求,“死而后已”。2、可怕的自然状态A、状态:在自然状态下,公共权力的缺失,使人性的自私与争斗无限地膨胀,结果就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这种战争状态使产业无法稳定,“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之中,人的生活是孤独、贫困、卑污、残忍和短命的”。原始部落B、原因:人人都是平等的、自由的,每人对同一事物都具有同等的权利。人都是自私自利的,天性中有导致相互争斗的因素争斗的原因不外乎三种:竞争——为了求利;猜疑——为了安全;荣誉——为了求名誉补充:刀子+精神病人思考:国家治理的两个方向对自由、平等的有限制约(政府、法律、民主)对人的自私本性的限制、麻醉、引导(宗教、思想、引导、教育、灌输)——教堂与党校大屠杀遇难者的照片累累白骨反思卢旺达大屠杀的历史责任3、自然法——理性的箴言人们终于在长期的恐怖、争斗中产生了要求和平的情感,这种情感就是理性的萌芽,逐渐产生了依靠理性的力量和良好的风俗习惯以约束人类的行为的自然法。自然法的主要原则:——尽力寻求和平;——履行信约;——平等让利,分配正义;——顺应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塞罗:•“所谓自然法,乃是理性所发现的一种箴言,或普通的规则,这种自然法是用来禁止人们去做伤害他自己生命的事情,或禁止人们放弃保全生命的手段,并命令他去做他人为最可以保全生命的事情。”4、国家的产生——订立契约人的理性发现了自然法,这只是导致和平的信约,如果没有权力为后盾,就是一纸空文。只有一条路可以解决人类和平的需求——彼此放弃自我管理的权利,放弃的权利被授予一人或由一个集体来代表。“像这样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称为国家,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leviathan)的诞生,用更尊敬的方式来说,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5、契约论的特点人民订立契约时,交出的是他们的全部权利(生命权除外);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因而不受契约的约束,他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不可分割的。√——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个人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基础(现代民主的基础);×——君主专制(克伦威尔式的集权)(三)主权学说和政体理论1.主权的内容:包括立法、决定和平与战争、统帅军队、任免官吏、征税、审判、授勋等权力。总之,凡与公共和平、安全有关的一切事务都属于主权的内容。霍布斯将主权看作是国家的“灵魂”附录:法国布丹(1530--1596):主权学说的创始人。定义为“超乎于公民和臣民之上,不受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2、主权的特征:主权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有主权者掌握,人民不能享有任何权力。主权如果由几个机构掌握,就会使国家机能失调,不仅不会有良法善政,而且人民会因为国内有几个主权者而无所适从,这必然导致内乱,致使国家灭亡。——实行议行合一体制的理由(卢梭、马克思)“一切政府形式中的权力,只要完整到足以保障臣民,便全部一样。人类的事情决不可能没有一点毛病,而任何政府形式可能对全体人民普遍发生的最大不利,跟伴随内战而来的惨状和可怕的灾难相比起来,或者跟那种无人统治、没有服从法律与强制力量——约束其人民的掠夺与复仇之手的紊乱状态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主张专制的理由:国家就是最大的善,最大的利(基于国家的本质和历史经验)。3、政体分类分类:——a、君主政体;b、贵族政体;c、民主政体(根据主权的归属)拥护君主政体,该政体是最好的政体——因为君主的私利与公益结合成一体,最能够避免“内乱”。但也不反对贵族制、民主制。——主权都必须集中在主权者之手。(四)人民者的自由和主权者的义务1、人民的自由定义:人民的自由不是免除法律的自由,而是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一切行为中去做自己的理性认为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的自由。(除了法律限制外,个人享有一切自由——典型的西方自由观)自由权利:生活经济自由----“买卖或其他契约行为的自由,选择自己住所、饮食、生活方式以及按自己认为适宜的方式教育自己子女的自由,等等”;自我保护的权利。这是国家不得侵犯、不得剥夺的基本权利。——自由主义的一些基本要求与内涵2、主权者的义务根本义务——保卫人民的安全。——避免君主滥用权力安全“不仅意味着生命的保全,而且包括生活的一切其他满足,凡人民合法的劳动所得,只要无害国家,都应归自己所有”。具体义务:主权者必须保护好其权力,不让渡权力确定和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权,教育人民;制定良法,正确地执行赏罚;甄选良好的参议人员。(五)评价1、批判他的社会契约论和主权理论直接陷入君主专制主义的泥潭。他拥护君主专制,反对分权,而且剥夺了人民的任何政治权利。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已经爆发,广大人民正在和封建主进行斗争的时候,提出这些主张,其反人民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因而这些主张受到洛克和卢梭的尖锐批评。恩格斯:霍布斯“作为至高无上的王权的保卫者登上了舞台,并且号召君主专制镇压……人民“。2、肯定霍布斯以人性论为基础,第一次对自然法、社会契约论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论述;第一次提出了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个人权利是国家权力的基础,并用资产阶级的观点表述了国家的定义、本质、和作用;明确提出了自我保护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以及人民应享有经济自由权等理论,从而奠定了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本格局——自然法、社会契约论、人民的自由权利等成为近现代基本的政治法律原则。他的社会契约论通过后来洛克、孟德斯鸠的改造变成了革命的学说。•列宁:“判断历史功绩,要根据历史活动家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什么新的东西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报供了新的东西。”•也应该以此来评判每一种政治学说、每一位政治思想家的历史功绩和历史地位。三、洛克的政治思想(一)生平与著作约翰·洛克(JohnLocke1632--1704)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他的思想概括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奠定了资产阶级思想的基础,他的许多思想如天赋人权论、人民主权论、分权与法治原则、自由主义等被后世所尊崇,影响非常深远。代表著作:《政府论》上下篇人生经历1632年出生于律师家庭1647年(15岁)在议会派控制的西敏斯特中学读书;1652年(20岁)进入牛津大学基督教学院,先后获文学学士、硕士学位1660年(28岁)牛津大学讲师1667年(35岁)莎夫兹伯利伯爵的家庭医生和政治顾问1684年(42岁)逃到荷兰1688年(46岁)“光荣革命”后成为政界要人,先后担任了“高等法院法官”、“贸易垦殖部专员”等职务;1704年10月28日,因病去世,享年73岁。(二)社会契约论(国家的起源与本质)1、自由而又不便的自然状态A、人本性善,人人都是自由的、平等的、相爱的;B、又有许多缺陷和不便之处:缺少一种确定的、明文规定的、众所周知的法律,作为是非标准和裁判纠纷的共同尺度;缺乏一个有权依照既定的法律来裁判一切争执的知名和公正的裁判者;缺乏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使它得到应有的执行(保障权力)。2、订立契约,建立国家即自愿放弃自己惩罚他人的权利,
本文标题:4第四讲 十七世纪英国的政治思想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528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