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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目录第一部分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基层报表填报说明统计目的统计范围统计时间代码说明主要指标解释第二部分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综合报表说明内容特点与基层报表的关系第三部分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分析报表说明内容特点与综合报表指标的关系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基层报表填报说明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表教财基2表教财基3表--教财基1-1--教财基2-1--教财基3-1--教财基1-2--教财基2-2--教财基3-2--教财基1-3--教财基2-3--教财基3-3--教财基1-4--教财基2-4--教财基3-4教财基4教财基5重点讲解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一、统计目的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国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政策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依据,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特制定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报表表式,供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行政部门等填报。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二、统计范围本表统计范围包括:1、凡列入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第205类“教育支出”科目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单位(部门)。*教育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其他部门办各级各类学校。*独立师资并按学校体制管理的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各级党委举办的党校,各级政府举办的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不含行业、部门办的党校和行政学院);财政部举办的国家会计学院。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二、统计范围(续)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经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学、成人小学等。3、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按新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职业高中、普通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等;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说明:本套报表中央所属教育行政单位、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统计的原则进行填报。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三、统计时间统计时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四、代码说明--地区代码地区代码由8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前六位采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一标准行政区划代码,后两位为自编码。编码规则如下:第一、第二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标识。第三、第四位为地(市、州、盟)标识。第五、第六位为县(市、区、旗)标识。第七、第八位为乡、镇标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从01开始自行按顺序编码。省、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本级代码均在其国标代码末位后加00,全部补齐八位。下一重点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四、代码说明--县级属性代码行政区划属性: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编制、中国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填报。具体标识代码如下:“1”表示市辖区“2”表示县级市“3”表示非少数民族县“4”表示少数民族自治县(凡少数民族自治州下属各县均属少数民族自治县)“5”表示非少数民族自治旗“6”表示少数民族自治旗(同少数民族自治县)“7”表示特区“8”表示农场(林场、牧场)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四、代码说明--县级属性代码(续)经济属性: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或省级扶贫办公布的数字填报。“1”表示非贫困县“2”表示省级贫困县“3”表示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普及情况:按照截至统计年度末由教育部公布的全县(市、区、旗)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填报。“1”表示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2”表示未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边境属性:按照国家民委公布的中国陆地边境县(旗)、市(市辖区)名单填报。“1”表示非陆地边境县“2”表示陆地边境县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四、代码说明--单位代码单位代码指统计范围所列填报单位的代码,由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1.普通高等本科、普通高等专科、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代码:采用教育部制定、全国通用的普通高等学校代码,其首位码为“1”。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四、代码说明--单位代码(续)以下编码规则由教育部财务司制定,首位码为学校类别码,后4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行定义。2.中等专业学校代码:首位码为2。3.职业高中:首位码为2。4.技工学校:首位码为2。5.中学:首位码为4。6.小学:首位码为6。7.特殊教育学校:首位码为7。8.幼儿园:首位码为8。9.教育事业单位、教育行政单位、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行政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等:首位码为9。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四、代码说明--单位隶属关系码单位隶属关系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首位码代表学校或单位的具体隶属级别,分别采用“1”和“2”标识,其中,“1”表示中央所属单位,指国务院各部委所属的各类学校和中央所属企业举办的各类学校,教育部、教育部直属的教育事业单位等;“2”表示地方所属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及其他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地方所属企业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单位等。第二位码代表部门类别,分别采用“1”、“2”、“4”、“5”标识,其中,“1”表示教育部门办;“2”表示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教育支出”科目中列支的其他部门办;“4”表示企业办;“5”表示民办。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四、代码说明--单位隶属关系码(续)*“教育部门办”:是指由各级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事业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部门办”:是指由政府其他部门举办并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类“教育支出”科目中列支的各级各类学校。*“企业办”:指各级各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民办”: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的;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部门办”、“企业办”、“民办”幼儿园存在财政补助收入的,在本级虚列单位按教育部门办填报。下一重点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四、代码说明--补充说明1、城市、县城、农村的划分以民政部门的划分口径为准,即:城市指设区市的市辖区城区和不设区市的市政府所在地城区;县城指县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农村指除城市、县城以外的区域。2、职业初中按普通初中填报。3、高等学校附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代码按相对应的学校类别代码单独填列。4、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其单位代码必须按如下规则编码:首位码为1,第二、三位为省(区)、直辖市代码,第四位必须为英文字母,第五位为数字或英文字母。如山西大学师范学院,其单位代码可编为114A5或114AA。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四、代码说明--补充说明(续)5、对于由省本级财政拨款、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其地区代码统一填写省本级代码。6、教育行政单位:指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5类第1款“教育管理事务”中列支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除第205类第1款“教育管理事务”外,教育行政单位用于补助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事业费收支,按照经费使用的具体“学校类别”分别填报。下一重点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基层表》教财基1表的填报范围: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5类“教育支出”科目中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填报。高等学校附属独立设置的中小学、幼儿园填报教财基2表,不填报此表。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1.年初在职教职工:填报统计年度1月1日编制在学校,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含临时工和聘任人员)。各类学校的教职工数的划分以工资关系为准,下同。“其中,专任教师”填报年初正式在编的教职工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2.年末在职教职工: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正式编制在学校,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不含临时工和聘任人员)。“其中,专任教师”填报年末正式在编的教职工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3.年末离退休人员:填报学校离退休人员年末数,包括已纳入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发放离退休费用的退休人员。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续)4.学生数:填报由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普通本科生、普通专科生、高职生、函授夜大学生、来华留学生、中专生等。成人高校脱产本专科生作为函授夜大学生学生数=博士生*3+硕士生*2+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函授夜大生/3+来华留学生*2.5+中专生/1.5。(1)年初学生数:填报统计年度1月1日在册的学生数。(2)年末学生数: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在册的学生数。下一重点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续)5.年末校舍面积:按统计年度12月31日实际数填报。校舍面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各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已交付使用但未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及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房屋面积。“其中:危房”填报统计年度12月31日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由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校舍面积,包括B、C、D三个级别。6.年末固定资产总值: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总价值,即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1)房屋和建筑物: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和建筑物价值。(2)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专用设备价值。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续)7.本年新建、改扩建校舍:填报统计年度内学校完成并投入使用且已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以及该项目所支出的全部金额。8.本年购置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专用设备(含电教设备)所支出的金额。9.本年购置图书:一般图书:填报统计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图书册数及所支出的金额。电子图书:填报统计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电子出版物册数及所支出的金额。10.年末图书:一般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中列入图书设备项的实有的、学校图书馆馆存的图书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电子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中列入图书设备项实有的、学校图书馆馆存的电子出版物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1表(续)10.年末图书:一般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中列入图书设备项的实有的、学校图书馆馆存的图书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电子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固定资产分类中列入图书设备项实有的、学校图书馆馆存的电子出版物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册数的统计方法按每张光盘中实际包含的图书册数计算,软件光盘不在此填报,购买使用权的电子阅览书不在此填报。补充资料:11.机构数:经教育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的高等学校填列机构个数“1”,对高校分校、各大专班以及高校附设的学院都不计算校数,机构数填“0”。12.学校另有年末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填报统计年度末在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外、聘用期一年以上的人员。基表综表分析表目录重点五、主要指标解释--教财基1-2表1.教育事业费拨款:填报学校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取得的教育事业费,即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科目》第205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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