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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培训2013年11月18日一、个人防护用品知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会伤害劳动者的身体,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劳动防护用品就是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1、防护服。包括帽、衣裤、围裙及鞋盖等,主要是防止热辐射、射线、微波和化学污染物损伤皮肤或经皮肤侵入人体。安全帽防护手套护目镜防毒面具围裙耐酸碱套鞋工作服护耳塞•2、防护口罩:医用纱布口罩、活性炭口罩、防毒口罩。其主要作用是防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的吸入。(如:粉尘、有毒有害气体)•3、防护鞋:耐酸碱防护鞋、防砸鞋。其主要作用是防止生产过程中的化学品伤害和物体砸伤、压伤等伤害。4、护耳器。护耳器包括耳塞、耳罩、耳帽,其作用主要是防止噪声危害。5、防护手套。主要是棉手套,也有用新型橡胶体或聚氨脂塑料浸泡制成的手套。不同材质的手套可用于不同的工作场所,如防溶剂、耐油、耐漆、防污染、耐热、耐寒冷手套等。职业健康危害1、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必须严格检查,损坏或磨损严重的必须及时更换。用于急救的呼吸器更要定期检查,以免急救时无法正常工作。急救呼吸器平时要妥善地存放在可能发生事故的邻近地点,便于及时取用。2、妥善维护保养防护用品。这样不但可延长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更重要的是能保证用品的防护效果,要仔细阅读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按要求正确维护防护用品。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女性在一生中其生理和心理都与男性有许多不同。国务院颁布了许多规定。概括起来有:1、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某些特别危险的行业,如矿山井下作业、架设登高作业;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如第六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等不允许女性和未成年工从事。2、规定了妇女在生理四期(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如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禁止从事接触铅、苯、镉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等。3、规定了妇女在四期应享受的基本待遇。如产假休息不少于90天,此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接触劳动合同等。4、规定了未成年工的就业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粉尘、有害物超标的作业环境的工作,以及重体力劳动、危险行业、易发生伤害事故的作业,并且要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的管理,如就业前健康检查,由地方劳动管理部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等。四、特殊岗位劳动保护知识1、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包括: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操作;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12)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行业。五、有毒有害作业岗位高温、有毒、接触粉尘、繁重劳动、高空作业的岗位属于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有毒有害作业岗位从事有毒有害岗位作业,必须佩带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放毒面具或防尘口罩等。※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时,决不能使用化纤防护用品。化学物之毒性剂量系指有害物进入人体之多寡,有害物进入人体后,如果剂量轻微,可能并不致对人体造成不良反应,如剂量稍高时,则可能造成轻微之不适或可恢复之影响,但当进入人体剂量较高时即可能导致若干严重反应,甚至死亡。事实上,许多人体所必须之营养成份摄取过量时也会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有时甚至有相当严重之中毒症状。由以上之观念可了解到化学物质并不应单纯以有毒与否来判断其对人体之影响,而应考虑其剂量与毒性大小之综合关系。化学物质进入人体途径消化道有化学物质存在场所中由口腔进入人体之情形多数为卫生习惯不良,也就是吃零食或进食前不洗手。因容器标示不良而不慎食入之事件则偶而发生,故盛装化学物质之容器应确实标示,尤其是以用完之食品容器盛装化学物质时更应标示清楚,以免误食。化学物质进入人体途径皮肤健康的皮肤表面虽然目视时并无明显开口,但实际上许多化学物质可透过皮肤表面进入人体。有害物对皮肤之伤害可能因脱脂或毒性而造成皮肤刺激、过敏、发炎、干裂等皮肤本身之伤害,此外进入人体循环或代谢系统后,也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致死。苯胺、硝基苯胺类即可由皮肤大量吸收;某工厂员工即曾因装货时手部皮肤接触货柜车内散落之硝基苯胺粉粒而发生数人急性血红素变性之中毒案例,幸好救治之医师具有工业毒物学之知识而得到适当的医疗。在一般的情形下皮肤与有害物之接触虽不致引起生命危险或急性中毒,但经由皮肤吸收而中毒死亡者却仍时有所闻。凡接触化学物质即应使用材质适当之手套。化学物质进入人体途径呼吸道呼吸道是有害物进入人体最重要的途径。皮肤一般可以衣物及手套遮盖;在化学物质存在场所可以尽量避免进食及饮水;口腔进入量即可降低。但却无法长时间配戴呼吸防护具,故要长时间防止化学物质由呼吸道进入人体并非易事。如要避免有害物由呼吸道进入,必须确实对环境加以评估及改善。由呼吸道进入之有害物质除会经由肺部进入人体循环系统外,有时也对肺部本身产生伤害,例如刺激、腐蚀、发炎等。一般而言,由呼吸道进入人体是有害物进入人体最重要之途径。在实验室中许多低沸点之溶剂类物质皆易于因挥发而吸入人体,加热时空气中浓度更高。化学物质进入人体途径眼睛眼睛接触有害物时除会直接遭受有害物之刺激或腐蚀性伤害外,也可能将有害物透过眼部之微血管吸收入人体。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原则1、企业有义务为工人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企业工人应了解自己的工作需要哪些防护用品,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所及工作岗位的不同防护要求,正确选择性能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绝不能选错或将就使用,特别是不能以过滤式呼吸防护器代替隔离式呼吸防护器。2、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必须了解所使用的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对结构和使用方法较为复杂的防护用品,如呼吸器要进行反复训练,达到能迅速正确使用。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能有效的抑制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伤害,保护操作人员作业安全。案例一: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2011年8月28日,车间例行保养,保养完成后,大约在4:00左右,该部门一员工在清理地面时,掉落在纸皮上得化学品结晶颗粒,飞溅到右眼里,造成伤害。案例二:使用不安全的工具操作•车间员工XXX在巡拉时,发现气管漏气,该员工在更换气管时,使用没有刀架的刀片切割气管(刀片尾部用胶布缠绕)该员工切气管时用力过猛,刀片从胶布中滑出,割伤右手手掌。案例三:用手代替工具操作•2011年7月3日上午9:30左右,磨钢板位的操作员李XX在磨钢板操作过程中,固定钢板的钉梢从卡在工作台的下落孔上,员工右手在顶板上掏钉梢时,顶板自动启动,将右手食指夹伤。车间紧急处理后送陈江人名医院治疗。谢谢!2013年11月
本文标题: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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