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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医药行业季度总结(第一季度)2招标概述本季度新出的项目中,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采用价格确认方式进行,在预先设定10%降价门槛的基础上,对中药注射剂、抗菌药物以及配送前200位的品种再次降价。山西省发布基药与低价药采购工作方案,基药标采取“双信封”评审,最低价中标,并明确表示基低药按照低价药的相应规则评审。辽宁省也发布了新一轮基药方案,采用“双信封”模式,非独家中标,并明确表示不招低价药。此外,四川省对《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拟对上年度采购金额占比80%的常规挂网限价产品实行带量采购。而安徽省今后将在目前实行的“省级招标、确定医保支付价”基础上,把各地市及十几家省级医院组成17个带量采购单元,压低采购价。低价药项目方面,本季度山东、湖南以及重庆先后发布了低价药挂网采购相关通知,其中重庆设置了参考价范围,并提出合同期间内,企业不得随意撤牌或调高报价,但可调低报价。中标结果方面,广东药交所目前仍实施“月月招标”,本季度基药交易所公布了三轮竞价结果,而一直进展缓慢的非基药交易所也公布了第一轮非基药医保目录品种竞价结果。此外,安徽基本用药标、湖南省标、浙江(第一、第二批)中标结果也得以公布。第1页3政策概述本季度,国家各部门密集发文,为新一年的药政工作指明方向。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相继发布,明确2015年医改的重点内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等医药方面的内容。医改方面,国家相继发布了《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此外,对《关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了意见,从各个具体改革角度出发,给出政策方向。而在各省医改方面,今年1月12日召开的国家卫计委例行发布会上,毛群安表示四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已启动,希望以点带面推进医改。招标方面,备受期待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终于正式发布,分类采购、带量采购、市标二次议价等指导意见必将影响各省新一轮招标方向。《关于做好急(抢)救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的通知》的下发,以及对《建立药品价格谈判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可以说是为分类采购思路的推行提供了更加具体的细则。此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7号文,3月末在京召开了2015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从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孙志刚的讲话内容来看,药品招标降价依旧是主旋律!第2页41项目分析目录2政策解读3资讯快车第3页5第一章01项目分析目录页项目方案分析浙江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实施方案分析山西2014年基药与低价药采购方案分析2014年辽宁基药项目正式稿简析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安徽16+1带量采购模式2014年黑龙江省低价药(基药)标简析重庆市低价药挂网采购实施细则简析中标结果分析2014年浙江第一、第二批中标结果分析广东省201501非基药医保目录品种竞价结果简析广东省基药竞价结果分析(201412轮至201502轮)2013年湖南省标拟中标结果分析2014年安徽基本用药标中标结果分析第4页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浙江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实施方案分析1月23日,浙江省出台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的正式稿。此次集中采购采用价格确认方式进行。同意参考价的列入拟中标范围,不同意的进行申诉。总体来说,本次采用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左右联动的方式进行招标,各企业降价压力颇大。采购范围为原有品种,提高准入门槛采购品种范围为“采购平台上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有配送记录的产品(含低价药品),不包括第一批中同通用名的产品,上述期间无配送记录的产品将暂停交易”。产品确认价格为投标企业该产品的实际供货价格(含配送费用)。同意以参考价供货企业的产品列入拟中标范围,不同意的产品暂停在线交易资格。采用价格确认方式进行与第一批一样,还是将配送金额分档纳入考虑,基准价的设置直接是在在线交易的价格下降10%,然后分类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价格。参考价设置压力大参考价计算方法参考价I在线交易的价格下降10%中药注射剂和抗菌药物参考价Ⅰ的基础上下降5%为参考价2013年配送金额前200位的品种前50位在参考价Ⅰ的基础上降5%为参考价51-100位在参考价Ⅰ的基础上降4%为参考价101-150位在参考价Ⅰ的基础上降3%为参考价151-200位在参考价Ⅰ的基础上降2%为参考价同时符合上述2种情形的降幅累加计算第5页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浙江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实施方案分析其余特点01020304根据外省市(广东、福建和军区除外)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对浙江省中标产品的交易价格每半年进行梳理,实行价格联动。非基药可进入基层市场不良记录取消中标资格,肃清行业风气大病医保保险范围内的产品通过人社部门谈判进入中标目录第6页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浙江药品集中采购(第二批)实施方案分析降价压力大对企业的影响基层市场放开保护原市场格局探索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从参考价的制定到价格联动都让企业颇感压力。另外实行量价挂钩,价格又有一番降低。中成药、抗菌药还有采购金额大的品种,依然是被特殊监控的对象。去年9月浙江就规定允许基层医疗机构选取除国家基药与省常用药品(即省增补)外品种,采购金额不超过总金额的30%。此次浙江确定基层放开,而且30%的基层市场还是较大的,相关企业可抓住机会,拓展浙江市场。本次采购的品种范围不仅是上次有过中标记录的品种,而且必须有过配送记录,保护了原有的市场格局。长远来看,原交易品种企业具备了市场的先发优势。目前,让医保部门直接参与议价的,浙江或许是第一个。以医保支付价改革药价的思路基本已经定局,浙江此番做法或许会探索出另一条药价形成机制的实现路径。第7页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2014年浙江第一、第二批中标结果分析近日,浙江公布了第一批与第二批的中标结果,共涉及六千多个中标品规,两千多家中标企业。比较本轮与上轮中标结果,将近90%的药品,价格是下降的,且有80%左右的药品,价格下降在20%以内;有10%左右的药品,中标价格较上轮价格没有变化;也有不足2%左右的药品,价格是上升的,这部分药品,在新一轮药品招标中,价格得到了较好的维护。注:数值为负表示价格下降。中标品种,上轮中标价官方未公布的,以批发价调整并计算本次降价率。本轮药品,平均降幅为10.23%,降价还是较严厉的。第一批药品,降幅为9.6%,第二批降幅为10.73%,第一批药品降价幅度相比第二批降价幅度略微缓和,可能与第一批药品主要是基药(基药已经经过一轮降价)为主以及第二批药品要经过降幅确认和价格梳理等因素有关。第8页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山西2014年基药与低价药采购方案分析1月26日,山西省印发了该省2014年基药与低价药采购工作方案,距离2014年10月底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已经有三个月之久。纵观这份正式稿方案,总体变化不大,其中稍有细节改变。基药方案特点采购范围涉及国家520基药和山西省增补基药(2013年版),其中基低药按照低价药的相应规则评审。此次基药标采取“双信封”评审,最低价中标,同时,经济技术标最高的也跟标作为拟中标品种。对各级医疗机构基药使用比例做了相关规定,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使用国家基药和省增补基药,二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基药比例在25%-40%之间。国家基药限价参考已完成新一轮国家基本药物招标省份,省增补基药则是参考周边12省份;两者参考值都是取的同一评审单元药品最低中标价的平均价。第9页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低价药方案特点山西2014年基药与低价药采购方案分析此次山西低价药采用分类采购、分类管理的采购方式。同时基层和非基层的采购目录不一,基层只允许采购基低药;而且两者的入围方式也有所区别。采购目录:基低药采购目录:国家+省低价药清单入围规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全部直接挂网基层非基层入围规则:进行经济技术标评审,通过资质审核的有效投标企业数≤10的全部挂网,有效投标企数10的取经济技术标得分前10位挂网第10页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2014年辽宁基药项目正式稿简析1月27日,辽宁省印发了2014年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新一轮药品招标已经开始。方案较征求意见稿变化不大,依然采用“双信封”模式,商务标评审采用综合评审和最低价中标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兼顾了药品价格和质量。本次招标目录依据新版基药目录制定,但不招低价药,普通大输液产品还是单列目录招标,且此次采购品规,在下一轮非基药集中采购时不再纳入采购方式依然采取“双信封”模式,但非独家中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竞争压力划分质量层次,且根据质量层次制定相应的限价和入围规则,“分类采购”思想尽显新版GMP认证是无菌制剂投标门槛,非无菌制剂也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认证保护本省纳税企业方案概述第11页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2014年辽宁基药项目正式稿简析客观分评价分值增加,规则更加客观限价依据中“外省”价格采集周期有所改变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数量模糊,有利于药品的供应限制基层采购高质量层次药积极响应急(抢)救和基药配备管理办法(试行)政策限价不提“二次议价”,但制定原则未变方案特点第12页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月16日,四川省发布了《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将上年度采购金额占比80%的常规挂网限价产品实行带量采购。低价药品、急救药品、大输液、说明书限定仅用于妇女或儿童的专科药品不纳入带量采购,由医疗机构从挂网产品中直接议价采购或打包采购。可划分两个质量类别“双信封”评标1年计划采购量组建联合采购体带量采购各市(州)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组建联合采购体、制订出台带量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下半年全面实施第一轮带量采购。“双信封”评标,对通过经济技术标评审入围的产品,选择最低报价和综合得分最高的产品中标。省级统一制定经济技术标体系。可将带量采购药品划分为两个质量类别进行招标或议价,对不同质量类别,分别提交计划采购量。原则上每种药品的剂型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不超过2种。联合采购体收集汇总医疗机构1年的计划采购量。第13页安徽16+1带量采购模式四川的带量采购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而安徽的带量采购方式已经确定。今后,安徽将在目前实行的“省级招标、确定医保支付价”基础上,把16个地市和十几家省级医院组成17个带量采购单元,通过带量采购把药品和耗材的价格压下来,医保支付价和带量采购价格之间的价差,将用于医院的建设发展。基本特点“二次议价”好处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采购方式采购主体以市为单位,由市级综合医院牵头组建采购联合体,省直医疗机构可参加所在市集中采购,也可组建联合体集中带量采购。安徽此次带量采购可采取“单品种带量采购”、“打包带量采购”方式进行,也可探索其他形式的带量采购方法,合理降低药品。将药品分为四类设置限价,其中医保目录药品按省中标价为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意味着省中标价将仅为一个限价,真正的价格需在带量采购中产生。安徽允许医疗机构以带量采购的方式进行“二次议价”,并明确“二次议价”的好处归医院所有,此举或将调动医疗机构降低药价和遏制回扣的积极性。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第14页据悉,3月19日安徽省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三次工作会议,就“如何稳步推进省属医院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的带量采购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商议,并达成了四点共识。安徽16+1带量采购模式项目分析政策解读资讯快车四点共识首批启动10个品种进行单品种带量采购,4月1日执行药品零差率17家医药按政府规定,4月1日起全面执行打包带量采购采取比选“20+n”(n不大于10)家集中配送企业方式特殊管理药品由工作小组讨论具体让利幅度。其它按原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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