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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城区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开发建设徐州市新城区是市委、市政府实施徐州都市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徐州城市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为了推动新城区起步区开发建设快速、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新城区建设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建设、市场化运作、多出精品、争创一流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封闭管理、强力推动的原则,争取早日把新城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功能设施齐全、现代气息浓厚的行政办公中心、现代商贸中心和居住中心。二、规划范围新城区位于徐州市城市的东南部,东起规划中的京沪高速铁路,西抵拖龙山,南临霍连高速公路,北接故黄河风光带,总规划用地50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规划用地10平方公里。三、总体安排新城区建设先期启动10平方公里的起步区,起步区建设的总体计划安排是:一年打好基础,两年拉开框架,三年初具规模,四年基本完成。(一)2004年打好起步区建设基础。起步区内三条主要道路开工建设并于年底之前完成,同期建设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具备三通一平条件,为新城区建设创造条件;5月份完成起步区修建性详细规划;9月份完成新城区分区规划及道路、供电、供水、排水、供热、弱电、燃气、园林等各项专业规划,与起步区规划相衔接;10月1日前开工建设行政办公中心,年底前完成行政办公中心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拆迁所涉及农民的安置房建设工作;上半年完成起步区道路、排水、供电、供水、供热、电信、燃气等基础设施施工图的设计,下半年开始实施;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的住宅区。(二)2005年拉开起步区建设框架。年底前全面完成起步区内道路、排水、供电、供水、供热、电信、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半年完成部分省、部属单位建设项目的土地出让和开工准备工作,开工建设一批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下半年通过公开上市出让部分金融、商贸、文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并做好开工准备;行政办公中心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建成2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全面完成起步区内120万平方米农民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在新城区起步区外,开工建设部分高等院校和一批高科技工业项目;按照百年一遇的标准,完成新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三)2006年起步区建设初具规模。行政办公中心竣工投入使用,一批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基本建成,100万平方米住宅区基本完成;一批文化、教育、卫生、商贸设施年底竣工;大龙口水上公园绿化基本完成;完成起步区大部分地块出让工作;再开工建设100万平方米的住宅区。(四)2007年起步区基本建成。基本完成起步区规划建设内容,形成交通方便、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新城区的核心区,成为徐州现代化特大城市的标志。四、相关措施为保证新城区起步区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采取以下推动措施:(一)实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城区建设市场化运作的主体,负责新城区土地、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城市资源的经营。以公司为平台,采取贷款、借款、引资及合资合作建设基础设施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通过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滚动发展,逐步积累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二)征地拆迁安置实行四统一。一是统一征用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统一征地,征用后的土地由市新城区建设指挥部提出使用意见,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按程序办理供地手续。指挥部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征租并用的办法进行运作,宜征则征,宜租则租。二是统一旧村改造。由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旧村搬迁改造的安置房建设,要达到城市住宅小区的标准和水平,解决城中村的问题。三是统一资金管理。地补偿资金实行村级所有,办事处管理,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批,专款用于农民安置。四是统一多渠道安置农民。凡要求自谋职业的,按照规定一次性发放安置费;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通过劳动力易地转移、进入工厂就业、参加社区服务等多渠道安置农民;妥善安置后,村委会不再发放基本生活费;利用征地费用建设经营性用房和社会服务设施,通过租赁收取租金安排待岗人员的基本生活。(三)实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工作坚持特色优先、品牌优先的原则,对城市急需的、带动性强的项目实行优惠政策,优先引进。在新城区设立地区总部或分公司的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和国务院确定的520家重点企业,一次性投资2000万美元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等项目建设,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经市新城区建设指挥部批准,可以采取较为灵活的用地方式。对经营理念新、管理手段先进且业绩良好的国际知名企业投资的金额2000万美元以上的连锁商业、IT产业、物流业、会展业、大型娱乐旅游业等项目,其项目用地可采用作价入股、租赁等方式使用。(四)实行封闭式建设管理。新城区内所有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市计划、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的行政审批,一律实行现场联合办公制度,限时办理。新城区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征地拆迁、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供应土地(由土地市场运作)、统一招商引资、统一项目管理。新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土地收益和市收行政性规费及部分地方税收全部用于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五)强化政策措施推动。在把握市委提出的新老城区发展三个基本平衡原则的前提下,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推动城市开发建设重点向新城区转移。在老城区原则上不再审批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严格控制老城区住宅建设,住宅开发要向新城区集中;凡符合新城区功能定位的其它各项建设项目,老城区都要严格控制,原则上都安排在新城区建设。新城区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企业经营、工商税收等方面,均享受徐州经济开发区的同等优惠政策。五、组织机构市委已经批准成立新城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部全面负责新城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其职能如下:制定新城区发展规划、建设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以及新城区开发、产业布局、村庄改造、吸引投资等各项重大政策;全面负责新城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确定新城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重大财务开支预算;按照经营城市的原则研究制订城市建设投融资方案;协调解决新城区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徐州市人民政府
本文标题:徐州市新城区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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