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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质监纪监发〔2011〕4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质监系统2011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局):根据区局党组年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现将《内蒙古质监系统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内蒙古质监系统2011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方案—2—根据区局党组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内质监党组发〔2011〕26号),为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经区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各直属单位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反腐倡廉工作及行风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的检查考核,与业务工作目标实绩考核同步进行。现将检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推进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促进和激励作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全面检查考核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在全面检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考核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有效防范和治理,规范和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二)总结经验与加强指导相结合。既要认真总结推广反腐倡廉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又注重发现问题,加强针对性—3—的指导,提出整改措施,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水平。(三)组织检查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与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落实责任制和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评价,做到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相互印证。二、检查考核范围(一)各盟市质监局(包括计划单列市质监局)、各盟市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二)区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三)区局机关各处室(局)。三、检查考核内容(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1.各级党组织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质监工作总体规划,同质监事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情况;2.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4.实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5.纪检监察部门发挥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情况。—4—(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1.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当地纪委和区局党组反腐倡廉各项部署、工作任务及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措施情况;2.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列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培养和树立作风建设先进典型,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情况;3.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厉行节约、“三重一大”等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等情况。4.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和纠风等各项工作格局。深化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要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性质,建立完善工作流程,并以适当形式体现和公示。依据风险点,完善各项防范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等情况。5.进一步加大信访查办工作力度。严厉惩处利用人事任免、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检验检测等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队伍安全,进一步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良好环境等情况;—5—6.强化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展主题教育、“纪律教育月”活动,突出抓好岗位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等情况。7.加强行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加大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力度,贯彻落实各项减负惠企政策,严格落实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治理“小金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8.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创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机构运行的情况。9.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发挥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能,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情况。四、检查考核时间、方法和步骤检查考核时间从2011年11月底至12月底。检查考核采取“五步式”方法进行,即各直属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区局考核组组织民主测评,现场检查,审核评议,区局党组研究审定相结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一)自查自评(2011年11月25日─区局考核之前)1.开展自查。各直属单位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检查内容,对2011年度落实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分析总结。各直属单位要对一年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6—建设责任制,落实市局党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加强客观分析,提炼经验做法,概括工作规律,找出存在问题,分析产生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提出思路建议(不超过3000字)。总结材料要在检查考核时交考核组。(二)民主测评(区局考核时间)考核组到各单位,听取第一责任人关于今年落实责任制和完成市局党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情况汇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为保证干部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单位要在区局考核之前,将总结材料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区局机关各处室(局)反腐倡廉年度工作总结要在本部门和机关各处室范围内征求意见。(三)现场检查(区局考核时间)考核组在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各单位落实责任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各类原始资料。(四)审核评议考核组对自查、测评、检查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统计表》,并形成综合情况报告,经区局考核组审议,提出评优评先推荐名单,报区局党组研究审定。(五)研究审定经区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评优评先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7—五、加强组织领导(一)检查考评工作由区局党组统一领导,区局考核小组负责检查考评工作的统筹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二)各直属单位党组要高度重视,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听取汇报,掌握工作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具体实施。各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总结和《自查统计表》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三)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认真负责地开展自查工作,积极配合区局考核组开展好民主测评、现场检查等工作,确保把检查考核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落到实处,使检查考核结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检验。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8—主题词:反腐倡廉考核方案通知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2011年11月24日印发录入:白锐利校对:吴艳
本文标题:检查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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