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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国际市场营销 第四章 国际政治法律环境
第四章国际政治法律环境主要内容国际政治环境国际法律环境第一节国际政治环境一、政府和政党体制1、政府和政党体制(1)政府类型世界上多数国家的政府可分为两类:议会制政府和专制政府。(2)政党政府内部的政党体制可以分为四种:两党制、多党制、一党制和一党专制。(3)对政党主张的认识国际市场营销人员对政党主张的认识,要特别注意他们对外商和外国政府的态度。二、政府政策的稳定性影响政府政策稳定性的因素:1、政权的频繁更替;2、频繁发生暴力事件、治安混乱和示威游行等;3、文化分裂;4、宗教对立经常是政治动荡的根源;5、政府间关系。三、民族主义民族主义认为:一国的经济发展要更多地依靠本国自己的经济力量,要特别维护本国民族工业的发展。有人把这种主义称为忠诚的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四、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来自于东道国未来政治变化的不确定性,和东道国政府对外国企业未来利益损害的不确定性。1、政治风险类别:包括四类:(1)总体政局风险:产生于企业对东道国政治制度前景认识的不确定性。(2)所有权/控制风险:产生于企业对东道国政府注销或限制外商企业行为认识的不确定性。这类风险主要表现为:没收、征用、本国化。(3)经营风险:产生于企业对东道国政府控制性惩罚认识的不确定性。这类风险主要表现为:外汇管制、国产率法律、进口限制、税收管制、价格管制、劳动力问题。(4)转移风险:主要产生于对东道国政府限制经营所得和资本的汇出认识的不确定性。转移风险还包括货币贬值的风险。2、评估政治风险政治风险评估的作用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保险;设计情报网及预警系统;制定应变计划,防止将来发生不利的政治事件;建立过去政治事件数据库用以预测将来的问题;对情报网络所收集的数据进行解释,就政治经济形势向公司决策者提供建议,提出警告。注意:对政治敏感的产品和问题那些被认为会影响环境、汇率、国家与经济安全和人民利益的产品,以及那些非常惹眼或会引起公私非议产品,比较容易受政治影响3、防范政治风险的措施(1)遵纪守法:在他国经营要做到:在东道国只是个客人,应以客人身份行事;企业利润并非完全属于某一公司,当地的雇员与东道国经济也应受益;为争取新顾客而将对方完全本国化是不明智的;要流利地使用当地语言,员工在外国环境中举止得体;要在当地配备称职的管理人员。(2)要为东道国作贡献增加出口,或通过进口替代品减少进口;使用当地资源;转让资本、技术、技能;创造就业机会;增加东道国税收;应努力以确有价值的公共项目为该国经济文化做出贡献。(3)政府公关(4)其他措施建立合资企业;扩大投资基础:数个投资者与银行一起参与东道国投资银行为东道国贷款,影响其政府;控制产品在非东道国市场销售;有计划地本土化;睡衣风波1997年美国和加拿大之间围绕”古巴睡衣”问题发生了一场政治纷争,而夹在两者之间的是一家百货业的跨国公司——沃尔-马特公司。当时,争执的激烈程度可以从下面的报纸新闻标题中见得一斑:“将古巴睡衣从加拿大货架撤下:沃尔-马特公司引起纷争”、“古巴问题:沃尔-马特公司因撤下睡衣而陷入困境”、“睡衣赌局:加拿大与美国赌外交”、“沃尔-马特公司将古巴睡衣放回货架。”这一争端是由美国对古巴的禁运引起的。美国禁止其公司与古巴进行贸易往来,但在加拿大的美国公司是否也应执行禁运呢?当时,沃尔-马特加拿大分公司采购了一批古巴生产的睡衣,美国总部的官员意识到此批睡衣的原产地是古巴后,便发出指令要求撤下所有古巴生产的睡衣,因为那样做违反了美赫尔姆斯——伯顿法。这一法律禁止美国公司及其在国外的子公司与古巴通商。而加拿大则是因美国法律对其主权的侵犯而恼怒,他们认为加拿大人有权决定是否购买古巴生产的睡衣。这样,沃尔-马特公司便成了加、美对外政策冲突的牺牲品。沃尔-马特在加拿大的公司如果继续销售那些睡衣,则会因违反美国法律而被处以100万美元的罚款。且还可能会因此而被判刑。但是,如果按其母公司的指示将加拿大商店中的睡衣撤回,按照加拿大法律,会被处以120万美元的罚款。第二节国际法律环境一、国内法律内容大体包括四个方面:1、出口控制:出口许可证制度2、进口控制:3、外汇管制:二、国际经济法律1、定义:国际法:是调整交往中国家间相互关系,并规定其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和制度。国际法的主体:即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一般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其主要依据:是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组织的决议,以及有关国际问题的判例等等。2、分类: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立法:又称为国际产品责任法;保护生产制造者和销售者的立法:又称工业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和商标法。保护公平竞争的立法:又称为国际反托拉斯法、限制性商业惯例或保护竞争法;调整国际间经济贸易行为的立法:包括国际条约、公约、惯例、协定、议定书、规则等。三、东道国法律1、法律制度的两大体系(1)成文法:(大陆法)特点:以法典为第一法律渊源。(2)习惯法系(不成文法或普通法)特点:以传统导向为主,重视习惯和案例,过去案例的判决理由,对以后的案件有约束力,即所谓的先例原则。(3)伊斯兰法系为了所有个人规定具体的社会经济行为模式的一种完整体系;首要目标:社会正义独特一点:禁止支付利息,禁止收取和支付利息是依斯兰法系的核心,主张风险分摊,个人的权利与义务,产权以及合同的神圣性。2、东道国法律对营销的影响(1)市场营销法产品:产品的性能与成分、专利;产品包装;标签;保修单;品牌名称和商标。定价;分销;促销:广告:促销与折扣;(2)绿色营销立法(3)反托拉斯法四、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途径1、法庭和法律的选择问题如果交易双方没有对裁决事项有共同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国际营销人员就将面临两种选择:以签订合同所在地的法律作为依据;以合同履行所在地的法律作为依据。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以何地法律为准,多以签订合同所在地的法律为准。2、诉讼问题缺点:花费大、拖延时间长使事情更加恶化外;产生不好的名声,以至影响公共关系。外国法院的不公正待遇。泄密。3、仲裁问题优点:裁决快;费用省;仲裁过程秘密并且不存在敌意行为,所以对商誉没有破坏性影响。达能简介法国达能集团: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九十年代初,达能集团开始在中国设厂,以达能为品牌的酸奶在广州及上海均居于领导地位。娃哈哈简介娃哈哈集团发展路径图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创建于1987年,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仅次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吉百利、柯特这4家跨国公司。在全国27个省市建有80余家合资控股、参股公司,在全国除台湾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销售分支机构,拥有员工近2万名,总资产达88亿元。200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亿元,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8年位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企业。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事件背景: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5家公司,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娃哈哈持股49%,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百富勤将股权卖给达能,达能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当时,达能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公司未果后,双方改签一份商标使用合同。正是这一条款,引发了强行收购风波。解决方法:仲裁、诉讼影响:企业市场营销环境的分析与对策StrengthWeaknessOpportunityThreat企业自身外部环境2143潜在的严重性出现的可能性大小低高2143潜在吸引力出现的可能性低高大小机会与威胁评估威胁评估机会评估业务综合分析、评价理想业务困难业务冒险业务成熟业务机会水平威胁水平低高高低小结政治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的制定政策的稳定性政治风险本国法律东道国法律国际法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
本文标题:国际市场营销 第四章 国际政治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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