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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培训教材生鲜品管部2009-4-15生鲜品管部目录1、《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2、《食品安全法》的处罚力度3、执法部门的责任4、食品安全的界定5、《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在总则中,和《食品卫生法》相同,《食品安全法》首先规定了《食品安全法》所覆盖的生产、经营范围,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与《食品卫生法》不同的是,《食品安全法》对执法主体的责任规定更明确,《食品卫生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有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范围,造成了多年来食品安全的多头管理,不仅造成监管的交叉与盲区,也增加了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间接导致了食品安全质量的降低。而《食品安全法》则明确了国务院各行政部门的职责范围,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这样,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避免了因执法重叠造成的企业负担加重,同时结合本法规定的对执法人员因失误而承担的责任以及我国越来越完善的问责制,《食品安全法》必将推动我国的监管部门从管理向管理与服务的转化。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全文解读同时,《食品安全法》还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结合我国进行将垂直管理机构划归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这一规定将有利于地方政府协调卫生、质检、FDA、工商等部门的工作,推动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的处罚力度在处罚力度上,《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既要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能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威慑力。《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了对各种违法经营的处罚为货款的五到十倍,而第八十七、八十八条规定属于工作疏忽,而非有意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则罚款要轻一些。这充分体现了政府既要保护合法经营者,又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这种处罚比较符合科学发展观,因为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很多,有些问题是生产单位的能力不够,不能对每批生产原料进行检验、控制所致,有些是世界性的难题,如油炸食品、烟熏食品、焙烤食品产生致癌物等等,确实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把出现问题食品的企业都罚得倾家荡产。毕竟,昧心向食品中添加有害成分的还是少数。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的处罚力度但是,如果建立向消费者的赔偿机制,一定要建立一定的渠道,否则可能会出现赔偿难的问题,试想,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消费者如果已经将食物吃完,如何能证明购买的食物有问题?再如三聚氰胺这样的事件,如果不是大规模发生,并引起了医疗部门的注意,普通消费者如何知道是奶粉的问题?其实处罚多少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处罚使食品企业重视食品安全,特别是造假者,就应当重罚,对这种企业如果害怕处罚过重造成企业无法运营,那么,消费者受到的伤害由谁来抚平?如果企业确实造成了消费者的伤害,那这样的企业就应该受到处罚,这种企业即使没有也比对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要好。因此,应通过食品安全委员会裁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否为故意违法,对故意违法者处罚外,还应追究刑事责任。生鲜品管部执法部门的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了执法人员出现错误时的处罚规定。只是在对执法人员的责任界定上,还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不能出现“官官相护”的现象。如果我能说了算,我建议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卫生部应该在各部门之上,在食品安全出了问题时,除了对厂家进行处罚以外,卫生部可以对出问题环节的监管部门提起公诉,如若是加工环节出的问题,卫生部可以追究质检总局的连带责任,如果是农产品出问题,卫生部可以追究农业部的连带责任,如果餐饮加工环节出问题,可以追究SFDA的连带责任,只有执法部门也切实受到法律的约束时,才能更加增加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任心,也才能促进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化。(出场专家:何计国,中国农业大学食品营养与安全系主任。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的界定《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这一规定对食品安全的促进作用有:1.通过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做出的判断更具有科学性纵观最近几年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既有真正的食品安全事件,如福寿螺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又有诸如“陈化粮”、“巨能钙使用双氧水”、“雀巢奶粉碘超标”这样并不会导致人体健康问题的所谓食品安全事件。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的界定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许多人往往简单依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判断,甚至会依照国外标准判断,而没有了解标准制定的过程和依据,没有了解国外发达国家以标准作为“技术壁垒”的情况。这种虚假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流传,不仅造成消费者的心理恐慌,危害消费者健康,因为在一些情况下,心理因素对健康的影响更大;而且大量的舆论压力影响了政府对食品安全的判断,影响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重点的布置。《食品安全法》将风险评估作为判断食品安全的标准,使食品安全的界定更科学,结合本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将避免一些不真实、不科学信息的发布,特别是涉及对健康危害与否的信息,卫生行政部门是最有发言权的机构。这样,既可以保护合法经营的食品生产企业,也可以保护消费者不受虚假信息造成的心理影响,同时,也使国家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工作计划时不受外界舆论的干扰。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的界定2.食品安全风险制度的建立,使风险评估本身更科学最近几年,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作为食品安全的判断手段,广受吹捧,也激发了许多科学工作者加入风险评估的研究行列。但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一个需要微生物、化学、生理、病理、毒理等学科背景的工作,没有相关背景的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可能会带来一些偏差,或者受知识结构的限制,看不到问题的本质,或者对结果的判断仅能停留在简单的数字上,甚至有结果而不能正确分析,最终的结果是得出的结论不全面以及有失客观。本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组织相关专家,既能保证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能保证分析结果的科学性。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的界定3.风险评估将使食品安全标准更科学、更准确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除一些传统上存在并以被人类摄入了很多年的食品成分可以参考人类流行病学资料外,大多数成分需通过动物实验确定对动物没有任何伤害作用的最大剂量,并外推到人体的安全摄入量(每日容许摄入量),再根据每天摄入的含有该物质的食品的量计算出这些食品的限量标准。由于科学不断进步,诊断技术也不断发展,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的食物结构也发生着变化,过去摄入量少的食品可能会增多,因此,食品的安全限量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标准制定的依据除动物实验外,另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就是风险评估中的暴露评估。通过风险评估,对现行标准中可能对人体构成危害的标准加以修订,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同时,通过风险评估,可以发现一些过去认为没有危害的因素,并制定新的标准。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从1995年施行的《食品卫生法》到今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由“卫生”到“安全”,两个字的改变,折射的是我国食品安全从立法观念到监管模式的全方位巨大转变。这部与每一个人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民生法律有哪些亮点,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赔偿额增加:消费者可索10倍赔偿《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专家解读:各类食品问题层出不穷,关键就是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很低。新《食品安全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这种既有人身损害赔偿,又有惩罚性赔偿,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对其起到震慑作用。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明星代言要担责《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专家解读: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始作俑者是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但明星的虚假代言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明星对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理公平,也有必要,对目前愈演愈烈的虚假广告起到遏制作用。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三章共九条明确了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专家解读:目前我国食品标准散、乱、差,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等重复交叉、层次不清,部分标准老化,缺乏前瞻性。《食品安全法》从四个角度严格食品安全标准,即统一发布,动态调整,以人为本,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高于国家、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不合格品处理:“问题食品”要召回《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专家解读:实行食品召回制度,不仅要靠企业自觉,还要强调政府的责任,在企业不主动召回的情况下,政府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取消免检:食品免检成历史名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专家解读:现在出现安全问题的食品不少都是免检产品,“三鹿奶粉事件”表明免检并不等于安全。为此,新法明确规定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将此前国务院废除免检的措施法制化。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规范添加剂使用:目录以外的任何添加剂都不能用《食品安全法》从第四十三到第四十八条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应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专家解读:食品添加剂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能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同时也可能带来危害。新法规定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目录以外的物质,哪怕是对人体无害,也是违法行为,这为“蒙牛”特仑苏事件作了注解。生鲜品管部《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预
本文标题:食品安全法培训教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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