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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孟津县人民医院控感科张建菲2016.12.12009年3月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发生5名新生儿死亡事件,5名患儿均在新生儿室暖箱内治疗,其中3名入院诊断为新生儿败血症,血培养结果均为阴沟肠杆菌阳性。据专家组调查,存在如下问题:1、新生儿暖箱污染严重,清洁消毒不彻底2、该院新生儿吸氧所用的湿化瓶没有更换3、消毒液浓度不合格4、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及医院感染防控工作重视不够5、医院感染防控措施不到位6、医务人员严重缺乏医院感染防控相关知识7、新生儿病区布局及工作流程完全不符合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要求,不能保证手术安全2008年西安发生新生儿严重医院感染事件,导致9名新生儿发病,其中8名死亡。处理:撤销西安交大一附院院长和主管副院长职务,新生儿科主任、护士长职务,医务部、护理部、质控办、感染办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职务。陕西省卫生厅已将该事件通报全省。2011年新安县血液透析感染8名丙肝……并不遥远,就可能发生在我们身边,要有意识!医院感染暴发后果更严重医院感染在医务人员中的认识是一个薄弱环节,大多数人认为医院感染与已无关。有些领导的认识差距更大,认为院感是只化钱无“收益”的工作。医院感染人人有关,可以说涉及医学领域中的任何学科。希望通过这次学习对大家起到抛砖引玉、引以警视的作用。百姓对医院感染比较关注,但医务人员对发生感染认识不足,或不知道如何做!您对医院感染有何认识?提纲1、组织管理2、基础设施3、重点部门4、重点环节一、组织管理健全医疗机构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体职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医院感染管理体系三级管理体系第一级: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决策)↓第二级:医院感染管理科(管控)↓第三级:各科室感控小组(落实)基本概念医院感染定义:医院感染指在医院内获得并发生的一切感染。具体来说指病人在入院时不存在也不处于感染的潜伏期,而是在入院以后引起的感染,包括住院期间获得而出院后才发病的病人。对于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在入院48h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医院感染暴发:在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在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5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医院感染暴发的报告医院12小时内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医院2小时内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科室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隔离措施空气飞沫接触基于传播的预防(对特殊病人)标准预防原则(所有病人)标准预防的三个基本概念隔离对象: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防护: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隔离措施:根据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其重点是手卫生手卫生:洗手和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合理规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戴手套;适时戴口罩、穿隔离衣、防护服、鞋套: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安全注射;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关于消毒请学习以下标准高度危险性物品: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应采用灭菌的方法处理中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黏膜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应采用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效果的消毒方法低度危险性物品: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做清洁处理;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二、基础措施1、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2、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其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标志清楚,定位放置。3、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如下要求:(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4)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5)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有关规定执行。4、基层医疗机构设消毒供应室的,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09)规定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并使用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5.8.1.压力蒸汽灭菌”节选见附件1)。没有设置消毒供应室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经地级市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5、无菌物品、清洁物品、污染物品应当分区放置。无菌物品必须保持包装完整,注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以及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号等标识,按灭菌日期顺序置于无菌物品存放柜内,并保持存放柜清洁干燥。6、从无菌容器中取用无菌物品时应使用无菌持物钳(镊)。从无菌容器(包装)中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入无菌容器(包装)内,应重新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医院统一采购,购入时索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并进行质量验收,建立出入库登记账册。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不得使用。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8、应根据消毒对象选择消毒剂的种类,所用的消毒剂必须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文件,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中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正确使用。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保证消毒效果的可靠。9、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规范抗菌药物的种类、剂量、给药时间和途径,严格遵循“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10、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和正确率,特别是在诊断、治疗、护理等操作前后严格实施手卫生。11、医护人员诊疗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12、诊疗工作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防护工作。13、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立即弃置于符合规定的利器盒内。严禁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落实防止锐器伤的各项措施。14、医务人员应当参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卫医发〔2001〕2号),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发生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或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三、重点部门(一)手术室1.独立设置、分区明确、流程规范、标识清楚、清洁卫生。连台手术之间、当天手术全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2.凡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应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一次性外科口罩、鞋。非感染手术和感染手术应分室进行,如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应先安排非感染手术、再安排感染手术。3.手术器械与物品使用后尽快清洗,器械必须一用一灭菌,清洗、包装、灭菌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耐湿耐高温器械与物品应使用压力蒸汽灭菌。灭菌后的手术器械包应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存放柜内。4.麻醉用具定期清洁、消毒。可复用喉镜、螺纹管、面罩、口咽通道、简易呼吸器等须“一人一用一消毒”,清洁、干燥、密闭保存。(二)产房、人流室1.区域相对独立、分区明确、标识清楚,邻近母婴室和新生儿室;建议产房(人流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m2。2.凡进入产房(人流室)人员应更换产房专用衣、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鞋,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接触产妇所有诊疗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产床上的所有织物均应“一人一换”。3.对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及未进行经血传播疾病筛查的产妇,应采取隔离待产、隔离分娩,按消毒隔离制度及规程进行助产,所用物品做好标识单独处理。分娩结束后,分娩室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人流室参照产房执行。(三)口腔科1.布局合理,诊疗室和器械清洗消毒室应分开设置。如开展拔牙、口腔外伤缝合等项目的应设置口腔外科诊室。器械、器具等诊疗用品配置数量应与诊疗工作量相符合,使用防虹(回)吸手机。2.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根据诊疗需要和消毒灭菌原则,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在进行可能造成粘膜破损的操作时,所用器械必须灭菌。3.口腔综合治疗椅、操作台面及所使用仪器、物体表面至少每天清洁和消毒,有血液、体液污染应立即清洁消毒。(四)中医临床科室1.保持物体表面及诊疗床清洁,定期更换床单、枕套等,如被污染应及时更换。配有洗手设施和干手用品。2.进行针灸穿刺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进行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针灸针具(毫针、耳针、头针、长圆针、梅花针、三棱针、小针刀等)做到“一人一针一用一灭菌”,火罐“一人一用一消毒”。3.进行拔罐、刮痧、中药足浴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必要时进行操作部位的皮肤消毒;相关器具和物品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一人一用一灭菌”。4.一次性针灸针具、中药足浴一次性塑料袋连同足浴液严禁重复使用,用后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理;可重复使用的针灸针具及拔罐、刮痧、中药足浴器具、物品使用后按规定进行清洗与灭菌。(五)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1.保持室内物体表面、地面清洁。室内应设流动水洗手池,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手消毒剂应标启用时间,在有效期内使用。2.治疗车、换药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利器盒放置于治疗车的侧面;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应配有速干手消毒剂。3.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照先清洁伤口、后感染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感染性敷料应弃置于双层黄色防渗漏的医疗废物袋内并及时密封。(六)普通病房1.床单元应定期清洁,遇污染时及时清洁与消毒。直接接触皮肤的床上用品一人一换,遇污染及时更换。2.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应对床单元及其相邻区域进行清洁和终末消毒。四、重点环节(一)安全注射1.进行注射操作前半小时应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活动。严禁在非清洁区域进行注射准备等工作。2.配药、皮试、胰岛素注射、免疫接种等操作时,严格执行注射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
本文标题: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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