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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文件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盖章)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备案单位(盖章)年月日登记单位(盖章)年月日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文件第1页共37页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招标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附件一防洪堤及景观带保洁工作考核办法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文件第2页共37页前附表一工程名称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联系人刘未电话0578-2251356招标方式×邀请√公开组织方式×自行√委托代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能力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招标控制价62万元/年,两年共计124万元有效报价下浮率范围8%-14%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交纳具体方法见前附表三)交易席位证按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规定办理。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不退还)。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肆套副本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接收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7日09:00时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文件第3页共37页前附表二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至投标前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或当地社保处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未提供证明原件的,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详见招标文件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交纳的注意事项:1、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银行帐号:330016961350500058792、交纳方式:银行汇票(拒绝其它方式交纳)。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市招标投标中心。3、汇票提交: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汇票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5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注意事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具体金额详见前附表一6有效报价下浮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有效报价下浮范围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提交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文件第4页共37页前附表三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点1发布招标公告2011年2月15日起丽水采购与招标网()2发放招标文件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3现场踏勘自行前往4投标人质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6天提交方式:1、传真:0578-22513562、书面递交: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2、书面索取: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6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8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9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0预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1招标人对中标人资格复核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拟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提供依据,否则对其作最不利处理。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2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后1、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2、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告知其他投标人中标结果。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按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规定退还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文件第5页共37页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的委托,就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能力的公司参加投标。一、招标内容: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项目二、标段的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三、招标年限:二年四、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能力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五.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1年2月15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2、网上下载:2011年2月15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人: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56号地址:丽水市丽阳街517#联系人:李永钦联系人:刘未电话:0578-2311009电话:0578-2251356备案单位(盖章):2011年月日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文件第6页共3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及释义1.1说明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项目的招标活动。1.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词语释义1.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1.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1.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1.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1.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1.2.10天:日历日。1.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1.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1.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二、投标人2.合格投标人的条件2.1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能力的企业;企业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文件第7页共37页2.2具有建设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市级(设区市)及以上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3.投标委托投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受托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三、招标文件的说明6.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按前附表三所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通过丽水采购招标网形式予以解答。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8.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丽水采购与招标网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9.投标现场踏勘9.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时间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9.2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四、投标文件说明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招标项目文件第8页共37页单位。10.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1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1.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1.1投标函;11.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1.1.3开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用于唱标);11.1.4投标报价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1.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11.2.1丽水市南明湖北岸防洪堤(小水门-水东桥底)及古城墙保护区、生态景观区清扫保洁组织实施计划和方案(包括主要的人员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等)。11.3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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