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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发〔2012〕22号关于评选“春风化雨,门墙桃李”兰州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的通知各学院学生会:教师是教育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启蒙学生思想,传授学生知识,引导学生探索和发现真理,一百多年风雨中,一批又一批兰大教师,在三尺讲台上奉献了自己毕生的心血,在学生前进的道路上指点迷津。为了回报恩师谆谆教诲之情,传承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增进师生间的了解和互动,值此丹桂飘香之际,校学生会特举办“春风化雨,门墙桃李——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活动。一、主办单位兰州大学学生会二、活动时间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30日(评选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四,评选活动开展安排见附件五)三、活动人员兰州大学全体在校师生四、工作要求此次评选涉及学院荣誉,望各学院高度重视。各学院学生会接通知后,应立即成立学院活动组委会,按通知要求开展相关评选工作。五、举报监督为保证本次评选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兰州大学学生会作如下规定:(一)参评人员道德承诺:1、学院选评“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保证由规定人数比例的同学选举产生,避免暗箱操作。2、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过程中,禁止“拉票”、“换票”等舞弊行为的出现。(二)如有以上舞弊行为发生,将作如下处罚:对违规学院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院的参选资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各参评单位在活动委员会组织下联合发表“文明参选、公平竞争”的公约,由各学院学生会联名签署,并进行集中公示。(四)成立监票小组,依据各学院选送的学生代表分批进行唱票时的监督工作。(五)为严肃评选纪律,本次评选特别设立监督举报委员会,由监督举报委员会在评选期间受理同学的实名举报。对于证据充分的举报进行及时处理,对于质询在必要时给与解释。如发现违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联系电话:0931-5292636办公地址:致远楼108室办公邮箱:woaimishuchu@126.com办公网址:附件:1、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校评选组织委员会名单2、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校监督举报委员会名单3、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活动各单位代表人数分配方案4、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活动各参评单位评选时间安排表5、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活动开展安排6、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候选人登记表7、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学生代表登记表(此页无正文)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章)主题词: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通知抄送:共青团兰州大学委员会兰州大学学生会秘书处2012年11月1日印发附件一:“春风化雨,门墙桃李”兰州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校评选组织委员会名单主任:赵秉前(兰州大学学生会专职秘书长)执行主任:公梓安(校学生会主席)执行副主任:薛牧吟(校学生会常务副主席)闫浩(校学生会副主席)执行委员:李荣成(校学生会副主席)周钟敏(校学生会常委)董昊(校学生会常委)孟英昊(校学生会常委)吕阳(校学生会常委)委员:各院学生会主席附件二:“春风化雨,门墙桃李”兰州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校监督举报委员会名单主任:李野(校学生会副主席)委员:校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各学院学生代表注:活动期间,校学生会还特设咨询办公室(致远楼108室),每天18:00—20:00都会有大会办公室成员在咨询处值班,也可在校学生会的BBS上留言和参与讨论。附件三:“春风化雨,门墙桃李”兰州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活动各单位代表人数分配方案此次大众投票名额由基准名额和增补名额两部分组成。各学院基准名额一致为10。增补名额则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确定:由小至大将各学院划为1、2......10十个区段,对应的增补名额设为1、2......10。区段划分方法:将人数最多的学院的学生总数的10位加1、个位归0,再把得到的数字除以10得到a,设学院的人数为x,从而0xa为1号区段......9ax10a为10号区段。具体操作中,如基础学院人数为1443人,从而a=144,0x144为1号区段、144x288为2号区段......1296x1440为10号区段,将各学院的区段确定,进而确定增补名额。(注:具体增补代表分配表见下页)各单位代表人数分配表注:以上人数由各学院提供。学院名称学生总数所在区段基准名额增补名额总名额哲社312210212经济697410414法学405310313政治442310313教育270210212文学532310313外语752410414新闻536310313艺术581310313历史521310313管理972510515数学504310313物理1080610616化学1009510515资环843510515大气733410414生科707410414信息1150610616草科349210212公卫412310313基础医学201610101020第一临床541310313第二临床194110111口腔医学200110111药学471310313工学739410414核学645410414地学297210212萃英240210212合计18150-290103393附件四:“春风化雨,门墙桃李”兰州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活动各参评单位评选时间安排表第一阶段(11.1—11.7):校评选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于2012年11月1日向各个学院下发活动的整体通知以及候选教师、学生代表报名表。评选“**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各学院根据学院内部实际情况,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并交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填写相关表格。审查完成所产生材料需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团委公章,并于11月7日18:00前上报组委会。完成学生代表代表产生工作:各学院按照代表产生办法中的要求选出学生代表,并在11月7日18:00前与评选“**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结果一并按照组委会的要求提供代表的相应信息。完成网页制作工作:在此期间组委会与网络部进行协商并在校内网开辟专页作为活动官方主页。并及时开通人人网公共主页、新浪加V认证官方微博,通过新兴网络媒介平台进行活动推广。宣传手册撰写:本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活动中,组委会将制作《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手册》,集中为所有参选老师进行宣传,并将在评选前发放到所有代表手中。内容由各院自行设计,需包含200字参选教师介绍和2张照片,并于11月7日18:00点上交至校活动组委会。DV制作:各学院完成参选老师的宣传DV(5分钟),并于11月7日18:00前交给组委会。网站制作:制作此次活动独立链接网站供教师风采展示和网上投票使用。第二阶段(11.7—11.11):组委会于11月7日下发供各学院学生会“文明参选、公平竞争”的参选公约。展板制作:各学院完成教师宣传展板的制作,并于11月8日18:00前上交给校活动组委会,各院系自行制作与联系两块展板。(海报模板等相关文件请到致远楼108室自行拷贝)启动仪式:11月10日早九点,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十大教师启动仪式,要求各学院评选小组成员和学生代表参加启动仪式。组织各学院表投票:11月10日当天组织各学院学生代表参加投票。宣传会:11月11日全天,各学院通过不同形式在视野广场对参选老师进行宣传活动。“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候选老师讲座:各院开始举办参选老师的宣传讲座。第三阶段(11.11-11.18):“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候选老师讲座:各院继续筹办参选老师的讲座。各学院自行开展的其他相关宣传活动:期间网站不断更新,及时反映各方信息和动态,宣传力度和横幅不减。动员全校学生投票:加大对“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的宣传,发动全校学生以各种形式参加投票。网络投票:11.10-11.18为网络投票时间。短信投票:11.10-11.18为短信投票时间。公众投票:11.10-11.18为面向全校同学的公开投票时间。第四阶段(11.18-11.29):通过综合网络投票、短信投票、校园内投票箱投票以及学生代表现场投票的结果,产生兰州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对评选产生的十大教师进行采访报道。探索他们的精神生活,将他们的感人事迹拍成VCR,集合在一起,做成颁奖晚会的风采展示。11月23日,进入“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颁奖晚会筹备阶段。第五阶段(11.30):颁奖晚会:11月30日举行兰州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颁奖晚会。在颁奖晚会期间,工作组将展示“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包括筹委会以及工作组等所有工作人员)台前幕后的所有感动。以上进程安排供各学院参考1、注意报送材料日期的最后期限,请各院系务必按时报送材料,逾期将视为弃权。2、在各院系准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校活动组委会联系,校组委会将尽力予以解答和协调。附件五:“春风化雨,门墙桃李”兰州大学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活动开展安排一、参选资格1、参选教师必须为在2009年11月至2012年11月期间在兰州大学从教的专职教师,且至少在此期间为本科生开设一门课程。2、参选教师必须在兰州大学从教五年以上。3、师德高尚,关心同学,在学习生活中给予学生热心的指导和帮助。4、在学术领域内兢兢业业,有一定的学术成就,能够使学生受教于其学术风范,受益于其学术成果。二、评选办法1、院级评选办法(1)各学院分别由各自学院学生会组织成立活动组委会,全权负责院内教师的推荐工作。(2)学院活动组委会对院内提名的教师进行民主评选,最终向校活动组委会推荐一名(各学院可推荐并最多推荐一名)教师参选,产生“**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3)各学院活动组委会需充分考虑院内各班级意见。(4)各学院活动组委会对院内提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5)各学院活动组委会负责整理被提名的教师的事迹材料。(6)获得“**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称号的教师,由学院活动组委会报学院党委审查,经学院党委同意后自动获得“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资格。(7)由学院活动组委会将学院获奖教师(暨“兰州大学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候选人)详细材料报送校活动组委会,并附本院评选程序的详细报告。(8)学院活动组委会的评选活动由学院团委指导下进行。学校活动组委会保留调查监督的权利,在评选期间接受同学举报,并有权根据调查结果取消相关学院参评资格。2、校级“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评选办法(1)此次评选将设网络评选、短信投票、投票箱投票、学生代表现场投票评选四部分。其中,网络投票占15%,短信投票占15%,面向全校同学的无记名投票占20%,学生代表现场记名投票占50%。(2)“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在各学院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校活动组委会最终组织评选产生。(3)由校活动组委会对各个学院活动组委会上报的获奖教师(暨“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并将所有的候选人的报名表及相关介绍登在学生会网页上,学生可以随时查阅到候选人的详细资料。(4)在网络投票、短信投票及面向全校学生的投票箱投票阶段,学生可以通过登录学生会网页进行网络投票,也可以通过活动设立的短信平台发送短信进行投票,还可以通过校园内设置的投票箱或由工作人员分发到各个宿舍的选票评选心目中最喜爱的十大教师。所有形式的投票都必须选满十位教师,多选或少选该选票均无效。(5)学生代表在投票当天持学生证和选民证以及一寸免冠彩照,到投票点投票。投票现场设置填票区和投票区,选民在填票区完成选票填写后到投票区投票。每人一票,记名投票,每票选满十个教师,多选或少选均无效。投票完毕后在选民证上加以标记,并由同学本人签字确认。(6)投票环节结束后,在校活动组委会监督下,统计结果,得票前十名的教师当选“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票数相同者并列当选。(7)校活动组委会将评选结果和“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的资料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发布的方式进行公示。3、学生代表产生方法(1)此次评选活动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从各学院注册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中推选产生学生代表,代表拥有选举产生“我最喜爱的十大教师”的权利。(2)各学院按照学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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