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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XX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柳城县卫生局柳城县财政局及柳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XX县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在农村地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健康素质。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居民满意率达85%以上。二、基本原则(一)明确职责。采取协议方式明确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在实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二)注重绩效。实施绩效考评,保证质量,免费提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考核结果,核拨财政补助资金。(三)公开透明。公开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容,家喻户晓,接受社会监督。(四)鼓励竞争。鼓励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竞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中优先选择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和居民满意度高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提供服务的人群范围全镇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和1个农场的全体城乡居民。四、服务项目及内容2(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柳州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试行)》要求,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居民自愿和乡镇卫生院引导相结合,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户籍及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计算机信息网络化管理。卫生院建档过程中注意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建档方式:一是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二是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责任医师健康管理团队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2年城镇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应不低于75%,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应不低于70%,建档合格率不低于95%。(二)健康教育项目。按照卫生部《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做好健康教育的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经费预算、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指导村卫生所按照制定的年度计划开展当地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定期按时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院设立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宣传栏3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设置在卫生院户外、人群流动较大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标有机构名称,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村卫生室每年更新不少于4次。宣传栏资料在更新后拍照存档。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利用赶圩、集会、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年公众健康咨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脑卒中等慢性病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6岁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月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次。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做好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7.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杨仕雄院长,副组长:吴春瑞、梅春进副院长,成员:李玉章、龙继明、兰銮芬、巫秋燕、吕显忠、梁木召、冯杰、彭月红、罗立恒等组成。建立乡、村二级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基层健康教育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三)免疫规划项目。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服务规范》,认真开展免疫规划各项工作。内容包括:1.为农村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4腮疫苗)、A群和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预防接种服务。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成份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及时为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上卡率达13‰以上。辖区内98%以上的新生儿建立电子档案,录入信息系统客户端软件。为做好免疫规划工作,所有与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关项目均免费。不得在对适龄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同时接种第二类疫苗,不得在对适龄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时搭收体检费等任何费用。按照上卡、预约、核对、询问、告知、接种、留观等流程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常规免疫接种数据;逐级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2.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开展对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工作,进一步降低1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3.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工作(1)转卡。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单位要及时登记和转发《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四联单)》。(2)疫苗管理。制定本辖区疫苗需求、使用、分配计划;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个月储存量,同时避免疫苗过期失效,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次温度。(3)疾病监测。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监测等有关方案,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开展疑似病例报告、个案调查和监测等工作。5(4)异常反应的报告、调查、诊断、处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开展有关工作。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报告。(5)积极开展漏卡率、接种率和查漏补种等工作。(6)收集与预防接种相关基础资料。(7)继续教育。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8)培训与督导。每年对乡村医生业务人员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培训。每年开展12次以上对村医。(四)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内容包括:1.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对本单位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对辖区乡村医生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传染病防治知识、传染病信息报告规则和传染病统计规则技能的培训。每月例会安排学习传染病防治工作内容。积极参加自治区、市、县疾控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病例诊断标准的培训。2.发现、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诊断变更或因传染病死亡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订正报告),并严格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3.报告(1)报告程序与方式网络直报人员及时收集、检查报告卡,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有错项、漏项,及时通知报告人核对报告卡内容;而后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6完整的录入网络直报系统。同时,应对报出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每周至少核对1次,并签字确认。(2)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和补报工作。4.处理:病例转诊、消毒处理、病例随访、密切接触者管理、5.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重大传染病治疗管理。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确定的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协助管理辖区内病例。逐步分担辖区结核病、艾滋病患者及感染者、麻疹、伤寒和副伤寒、麻风病、狂犬病、手足口病、甲类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自治区和我市确定的监测传染病等病例的治疗管理工作,协助疫苗针对传染病病例监测工作,相关技术要求参照各病种有关项目规定。6.资料保存。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纳入档案管理。(1)电子数据的保存:按月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报告卡导出后,光盘和其它储存介质三备份,异地保存。(2)纸质资料的保存:按有关规定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7.重点传染病监测(1)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所有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甲肝、伤寒、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乙脑等重点传染病均应按照相关方案开展监测7工作。进行个案调查、病例及环境标本采样并送检,按时上报监测数据。监测病种根据疫情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2)疫情处理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内发生的暴发疫情及聚集性病例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采样送检,书写调查报告上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物品(采样工具、防护用品及消杀药品)储备齐全。(五)儿童保健。按照卫生部《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扎实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各项工作。免费为辖区内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1岁以内4次基本保健服务,1-3岁每年2次健康体检、4-6岁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体弱儿专案管理、生长发育监测等。项目目标:新生儿访视率达100%,儿童系统管理率80%。(六)妇女保健。按照卫生部《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各项工作,强化孕产妇保健技术培训,免费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广西孕产妇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婚前及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妇女常见病预防控制。为育龄妇女提供包括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计生技术咨询在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目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产后访视率100%。(七)老年保健。按照卫生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认真做好老年人保健工作。免费对辖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8健康指导。为65岁以上(含65岁)老年人每年免费健康体检1次。体检项目包括: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五官科)2、血常规、尿常规3、肝功能(ALT、AST、白蛋白、球蛋白)4、肾功能三项(Cr、BUN、UA)5、血脂四项(TC、TG、HDL-C、LDL-C)6、空腹血糖7、心电图(八)慢性病预防控制项目。内容包括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含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门诊输液及住院的病人实行常规快速血糖(指血)检测和糖尿病疾病筛查,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筛查。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性病患者建立慢性病专门档案,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个体化、连续性指导和危险
本文标题:2012年XX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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