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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王铁义2009.8.122电梯安全监察3电梯91.73万台4一、概述1定义: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52监察的对象(设备)及范围(1)整机电梯是特种设备目录中的一个种类,分成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电梯部件等7个种类;●乘客电梯分为曳引式客梯、强制式客梯、无机房客梯、消防电梯、观光电梯、防爆客梯和病床电梯等7个品种;6●载货电梯分为曳引式货梯、强制式货梯、无机房货梯、汽车电梯和防爆货梯等5个品种;●液压电梯分为液压客梯、防爆液压客梯、液压货梯和防爆液压货梯等4个品种;●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不分品种。7(2)安全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电梯门锁装置、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电梯限速切断阀、电梯控制柜、曳引机等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83监察环节电梯的安全监察过程分为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大修)保养、改造、使用、检验等环节。9二、电梯设计环节的安全监察目前,我国只是对电梯产品的设计提出原则性的要求。我国对绝大多数电梯都制定了国家标准。此外,行业部门还制定了一些行业标准。《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要求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对所设计的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对于设计单位的资格许可暂无具体要求。10三、电梯制造环节的安全监察电梯制造环节安全监察的目的是确保电梯产品的安全性能。电梯实行的是制造许可制度。按《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只有取得制造许可才可以在市场上销售。111制造许可方式:(一)产品型式试验;(二)制造单位许可。122制造许可程序:(一)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试制、型式试验、备案、公告。完成规定程序中的备案后,申请单位即可正式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二)制造许可方式为制造单位许可的,制造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试制、型式试验、制造条件评审、审查发证、公告。制造单位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后,即可正式制造、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13受理通知书的功能受理通知书是政府启动许可程序的开始环节,是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的前提和依据;不是临时许可证。143制造许可方式适用范围:(一)产品型式试验:●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特殊类型电梯●进口各种类型电梯(二)制造单位许可:●国产各种类型电梯整机154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2)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3)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5)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16产品名称基本条件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A级B级C级B级C级B级C级C级B级C级注册资金(万元)1500100050010005001000500150800500人员要求高级工程师3名2名1名2名1名2名1名2名1名机械工程师10名6名4名6名4名5名4名2名6名4名电气工程师10名5名4名4名3名3名1名3名电梯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17电梯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产品名称基本条件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A级B级C级B级C级B级C级C级B级C级人员要求检验人员10名,其中3名工程师8名,其中3名工程师6名,其中2名工程师8名,其中3名工程师6名,其中2名工程师6名,其中2名工程师4名,其中2名工程师2名其中1名助工4名,其中2名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厂房建筑面积4000m23000m22000m23000m22000m23000m22000m2800m24000m23000m218电梯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产品名称基本条件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A级B级C级B级C级B级C级C级B级C级技术文件等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应根据申请类型具体配置确定是否考核具有以下部件型式试验报告:1.各类曳引或强制驱动垂直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控制柜、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2.液压电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控制柜、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防爬)装置;3.杂物电梯:限速器、安全钳、门锁、驱动主机;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梯级或踏板、梯级链、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金属结构、扶手带、控制屏。195试制数量:每种类型、型式各一台206电梯出厂要求:电梯出厂时,必须附有制造企业关于该电梯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驱动主机、控制柜、安全装置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217境外电梯要求:●实行注册代理商制度: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境外制造的电梯,必须明确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并由代理商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代理商必须持接受委托代理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十条22●对代理商在中国境内销售制造电梯或者安全部件,按型式试验许可方式进行,产品性能需满足我国有关电梯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合格后方可以正式销售。238取证后要求:●取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所执行的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后,应按照修订后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修订内容较多,变化较大的,经专家论证确有必要时,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重新进行产品型式试验。24●《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时取证单位应及时上报:(一)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时,应及时以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有效方式报原受理机构备案;(二)单位名称变更时,应向原受理机构提出更换证书申请,换发新的《制造许可证》。证书有效期及许可制造的产品范围不变,原证书由原受理机构收回。25●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型、型式增加或变更时,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时,应当及时报告原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按照以下一种方式处理:(一)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但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仍在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内的,取证单位应将产品送交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合格后即可制造该产品;26(二)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超出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取证单位原有基本条件或质量管理体系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应将产品送交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合格后即可制造该产品;27(三)取证单位制造特种设备的类型、型式、规格增加或变更,其增加或变更后的设备超出原取证产品覆盖范围的,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取证单位原有基本条件或质量管理体系不能保证新产品质量的,受理机构可以要求对存在差别部分补充进行评审,取证单位除将产品送交型式试验机构进行产品变更项目的型式试验外,还应约请评审机构进行补充评审,经受理机构审查合格,换发新的《制造许可证》后,方可制造该产品;28(四)取证单位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其变更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可以继续制造许可范围内的产品;(五)取证单位制造场地或质量管理体系变更,如受理机构审查确定其变更将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取证单位应约请评审机构进行补充评审,经受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取证单位可以继续制造许可范围内的产品,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继续制造。29●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取证单位执行相关法规的情况应进行监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提请发证机构注销其《制造许可证》,已注销的《制造许可证》必须交回原受理机构:(一)超范围制造特种设备;(二)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制造许可证》;30(三)向无《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书;(四)在组织生产制造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五)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经抽查、复查发现不符合许可规定的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不超过3个月)不能完成整改的;31(六)制造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生产的产品;(七)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者。属于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或其他法律、法规的,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或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329型式试验一般应在制造厂内进行;整机性能试验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行,申请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方可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装1台型式试验所需样品。型式试验合格并在该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后,该特种设备方可进行使用登记,并投入使用。33四、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维保)环节的安全监察电梯是一种特殊的机电产品,在制造完成时是以部件形式出厂,安装完成后才形成完整的产品,因此,安装单位对电梯的质量、安全起决定作用。34●电梯的安装、改造与维修施工单位实行资格许可制度,按《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351电梯施工单位分类分级设备种类设备类型施工类别各施工等级技术参数ABC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技术参数不限V≤2.5m/sQ≤5tV≤1.75m/sQ≤3t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所有技术参数所有技术参数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H≤6m362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基本条件(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2)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3)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手段;37(4)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5)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有效执行;(6)能够保证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38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源许可条件基本要求施工类别/级别安装改造维修ABCABCABC注册资金(万)300150503502008025012050技术人员总数863863863高工21/21/21/工程师432432432技术员221221221检验人员432432432持证作业人员302010302010403015办公面积300150803001508025012080厂房/400200100/39不划分等级的情况:●拟申请《许可证》的专业维修单位,按照维修B级的基本条件考核。●仅承担本单位自有设备维修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应当达到维修C级相应项的要求,但持证技术工人总数要求不少于6名。403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程序:施工单位资格许可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试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审查发证和公告。4试安装改造维修数量:一台41受理通知书是政府启动许可程序的开始环节,是试安装改造维修、型式试验、鉴定评审的前提和依据;不是临时许可证。由于安装改造维修涉及到告知和监检环节,凭试安装改造维修通知书办理告知和监检手续425电梯制造企业从事安装改造维修:对于电梯制造企业承担自己制造电梯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时也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436施工告知: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实行书面告知制度。也就是说,安装、改造、维修电梯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进行施工项目情况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书面告知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4
本文标题: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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