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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52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太平乡村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新一轮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于今年二季度进行。乡党委、政府决定于2011年5月4日至5月31日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做好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33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和洪发〔2011〕16号文件等规定,通过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方式,真正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带富能力强的村“两委”班子。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选拔条件、范围和成员职数(一)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选拔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2法规,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自觉接受乡党委的领导和乡人民政府的指导;2.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懂经营、会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强;3.热心为村民服务,事业心、责任感强,乐于奉献;4.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为人正派,处事公道;5.得到多数党员群众的认可和支持;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应推荐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正在服刑或进行劳动教养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予起诉)的;2.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3.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不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5.因长期外出、年龄偏大或身体状况差等因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6.道德败坏,经常打架斗殴,痞性严重,民愤较大的;7.违反信访规定,带头组织、煽动、参与集体上访,无正当理由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的;8.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二)村“两委”候选人的选拔范围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3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中选拨村“两委”班子成员。也可以鼓励乡镇机关干部到村按程序选任党组织书记。(三)村“两委”成员职数村“两委”成员职数一般为3-5名,按村人口数800人以下、801-1500人、1501人以上分别核定3名、4名、5名职数。村“两委”成员可兼职或交叉任职,至少要配备1名女干部兼计生专干。(四)注重优化班子结构力争使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村级班子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每村至少有1名女干部,注重选拔优秀女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45岁以下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三、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和步骤(一)实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有机结合,切实搞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1.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5月4日-5日)。按照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乡党委将全面调查摸底各村党组织的基本情况和党员的思想动态。村党组织要成立换届选举筹备工作机构,对“两推一选”作出具体安排。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认真做好推荐和考察换届人选工作(5月6日-74日)。一是组织党员推荐。由乡党委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后,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的基本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党员个人可以向党组织自荐。二是组织群众推荐。党内推荐结束后,由乡党委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三是做好组织考察工作。民主推荐结束后,乡党委和村党组织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组织考察小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组织报乡党委审批。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5月10日)。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应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要报乡党委审批备案。5(二)把握关键环节和法定程序,精心组织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1.搞好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财务审计。按规定切实做好村财务的审计工作,落实好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2、制定换届选举方案。3、召开乡村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培训选举工作人员,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搞好换届选举宣传等工作。4.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5月10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为9人左右的单数,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审查自己资格时应当回避,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的正式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资格自行终止,其缺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和妇女代表,多民族村还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代表。5.村民代表推选时间和任期,一般在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推选,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为3年,可连选连任,在推选过程中,按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新一届村民代表数额,由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原则上“宜多不宜少”。6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5月7日至5月9日)1.进行选民登记(5月7日-9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村民是否能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应看是否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1)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年龄的计算,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2)政治条件:必须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认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为准。(3)居住条件:本村村民(包括符合条件的户籍不在本村的村民)。7(4)生理条件: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不列入选民名单。对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要逐个寄发《公开信》,通知回村参加选举,掌握其是否参加选举的意愿,表示参加选举的要列入选民名单,表示放弃的可不列入选民名单。选举期间严防多登、错登、漏登。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的村民要求登记,应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1)居住1年以上。计算时间算至正式选举日。(2)有固定的居住房屋。包括自有或租借的。(3)有稳定的职业。因经商、务工、退职、退休等,有基本的经济收入。(4)履行相应的村民义务。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村民应履行的义务,包括纳税、服兵役、义务教育、保护环境、计划生育、村级公益事业等。(5)应填写申请表,并进行审查。2.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结束。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对选民资格进行审查后,于选举日的前20天(5月9日)发布公告。3.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在确定的村“两委”职数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第三阶段:提名并确定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5月9日至5月22日)8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职位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分组到每家每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村委会委员候选人中必须有1名符合任职条件的女性。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可以自荐担任村民委员会的某项职务。自荐人应当在选举日的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自荐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自荐人名单。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名。在选举日的7日(5月22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5月29日-30日)村民委员会成员按职位必须分别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设立中心投票站还是设立流动投票箱进行投票。选民外出务工不能参加选举投票,又不愿放弃投票权力可以委托投票。每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选民的委托,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意志。被列为候选人和自荐人的选民不能接受委托。严禁在选举当日进行所谓的手机或电话投票,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第五阶段:整章建制阶段(5月30日至5月31日)1.选举资料归档。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资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整理建档,妥善保管。2.推选村民小组长。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新一届村委会班子组织推选好村民小组长。3.依法建立健全新一届村级班子各个工作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9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1.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乡党委成立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蒋学文任组长,杨英初、陈长松任副组长,成员有肖初江、肖春喜、蒲生源、林容青、段再福、、冯迎春、张席文、孙朝明、周锡良及各村驻村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段再福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联点包村制度,全面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2.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在选举中,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把握选举的正确方向。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委会的工作,村党组织书记如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按规定退出村选举委员会;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3.严格依法依章办事。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要严格把握关键环节和法定程序,依法依章办事,并加强监督检查。要严肃选举纪律,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非组织活动,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建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每周一报告、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4.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村“两委”换届选举举报电10话为7422182,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头和隐患,要提前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特别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选人员的工作,让他们“下”得愉快、“退”得舒心,真心实意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附:太平乡村党支部和
本文标题:52村两委换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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