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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计生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二、主要内容(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领导机关宏观管理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和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防治不正之风。(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推动城市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倡导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领导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启用12356“阳光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维权作用。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组织实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自觉增强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阳光计生行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二)抓好示范,搞好宣传。“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积极抓好示范点建设。2008年6月,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在河南省安阳市举办“阳光计生行动”启动仪式,组织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的负责同志参观国家级示范点安阳市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做法。省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抓好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让人民群众不断得实惠。2008年,各地要以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一批省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国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示范点的要求,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群众知晓率达到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四)加强检查,促进落实。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如: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附件: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安排一、评议目的根据《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国人口发[2008]10号)的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整改重点,通过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以下简称“双评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评议范围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在农村的县、乡(镇)主要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城市的区、街道(社区)主要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三、评议内容本次评议内容主要包括: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评价,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技术服务、文明执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等5项主要内容。四、评议方法(一)制定、发放调查表,对计划生育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调查表采取现场发放、无记名填写回收的办法。(二)在评议过程中,人口计生委将组成抽查组,采取查看评议活动资料、召开计划生育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了解评议活动进展情况。五、评议安排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自2008年6月至2008年10月,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一)安排部署。2008年6月上旬,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安排》。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进行部署,并制定本省(区、市)“双评活动”实施意见。(二)组织实施。2008年6月至8月,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根据本省(区、市)“双评活动”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评议活动。(三)集中整改。2008年9月,各级人口计生委针对评议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四)总结评估。2008年10月,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将“双评活动”情况及有关数据统计汇总情况书面报国家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六、有关要求(一)充分认识开展“双评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双评活动”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结合起来,与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与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象结合起来。(二)各级人口计生委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周密部署“双评活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在“双评活动”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技术服务行为(三)在“双评活动”中,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认真组织填写评议问卷,将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参加评议的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数不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60%;有效评议问卷回收率在95%以上。严禁在评议活动中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四)在“双评活动”中,要始终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的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双评活动”成果的根本标准,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A)供县、乡(镇)、村育龄群众填写1、个人信息1.1性别:1-男2-女1.2年龄:1-18-24岁2-25-35岁3-36-49岁4-50岁以上2、满意度2.1请您给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情况和各项具体工作给予评价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2.11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评价2.12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2.13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2.14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评价2.15对计划生育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及工作作风的评价3、政务公开3.1您居住的村子是否有村务公开栏1-有2-没有3-不清楚3.2您是否知道本村以下情况1-知道2-不知道3-不清楚3.21计划外生育费交纳情况3.22村里的党员、干部及子女、亲属实行计划生育的情况3.23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对象3.24计划生育监督举报电话号码4、技术服务4.1去年以来,您或您的家人有没有接受过计划生育手术1-有2-没有(跳答4.3)4.2做计划生育手术,自己有没有花钱1-自己花钱了2-自己没有花钱4.3您平时是否使用避孕药具1-使用2-没有使用(跳答4.5)4.4这些避孕药具是否是计划生育部门免费提供1-是计划生育部门免费提供的2-不是免费的,自己要花钱4.5您对计划生育的手术和药具服务满意吗?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5、文明执法5.1据您所知,在本村有没有下列情况发生1-有2-没有5.11有人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被打骂5.12有人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被关押5.13有人因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家里财物被没收或损害5.14有人去计划生育部门办事被刁难5.15计划生育部门拒绝提供合理的服务5.16计划生育部门乱罚款、乱收费5.17有人被强制做计划生育手术5.18有人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却没被处罚6、流动人口6.1您最近两年有没有外出打工1-有2-没有6.2外出打工前有没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办理了2-没有办理(跳答6.4)6.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有没有收办证费1-收费了2-没有收费6.4外出打工前有没有签计划生育合同1-签合同了2-没有签合同(跳答6.6)6.5签合同时有没有交保证金或押金1-交了保证金2-没有交保证金6.6在外地打工时,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有没有要求您定期寄回孕检证明1-要求寄回孕检证明2-没有要求寄回孕检证明6.7在外地打工时,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有没有要求您定期回本地做孕检1-要求2-没有要求6.8在外地打工时,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能否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1-可以落实2-没有落实6.9在外出打工前,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有没有人指导您如何节育避孕1-有人指导2-没人指导“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B)供流动人口农民工育龄群众填写1、个人信息1.1性别:1-男2-女1.2年龄:1-18-24岁2-25-35岁3-36-49岁4-50岁以上1.3您的户籍地是省(区、市)2、满意度2.1请您给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情况和各项具体工作给予评价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2.11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的评价2.12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评价2.13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价2.14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评价2.15对计划生育部门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及工作作风的评价3、政务公开3.1您现居住地是否有政务公开栏1-有2-没有(跳答2.3)3.2您看到的政务公开栏中是否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内容1-有2-没有3-不清楚3.3您是否知道现居住地附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知道2-不知道3.4您是否知道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的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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