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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物》-马塞尔·莫斯汇报内容作者简介框架与内容关于作品的评价关于理论的应用一、作者简介马塞尔·莫斯(MarcelMauss)1872.5.10-1950.2.10,法国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迪尔凯姆的学术继承人。曾在巴黎大学和波尔多大学学习哲学。1898年迪尔凯姆创办《社会学年鉴》,莫斯负责该刊物宗教方面的研究与编辑。他曾对宗教实践发生过浓厚的兴趣,以后转向比较社会人类学的研究,被尊为法国实地民族学派的创始人。在莫斯的影响下最有名的是结构人类学的创始人,克劳德·莱维-斯特劳斯。1925年创办巴黎大学民族学研究所。1931-1939年在法兰西学院任教。主要论著有:《早期的几种分类形式:对于集体表象的研究》(1903)、《关于爱斯基摩社会季节性变化的研究》(1910)、《天赋》(1923)、《关于原始交换形式──赠予的研究》(1925)等。二、框架与内容•(一)导论:赠礼,特别是回礼的义务•(二)第一章、用于交换的礼物和回礼的义务(波利尼西亚)•(三)第二章、总体呈现体系的延伸:慷慨、荣誉与货币•(四)第三章、这些原则在古代法律与古代经济中的遗存•(五)第四章、结论(一)赠礼,特别是回礼的义务摘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古老诗集《埃达》:你知道,如果你有一个令你信赖的朋友,而你又想有一个好的结局,那就要让你们的灵魂交融,还要交换礼物,并且要常来常往。礼物交换:全面酬报制度•莫斯发现在许多土著部落社会中广泛存在着赠礼习俗,赠送的礼品不是具有实用价值的经济性交换,或商品交换,而是没有实用价值的礼仪性交换。这种习俗由三个环节构成,即义务性送礼、义务性接受和义务性的回赠礼物。概括起来,莫斯得出以下三点:•①他将具备以上三个环节的礼物交换习俗命名为“全面酬报制度”,认为在具有制度的社会中,相互赠礼的人就像是共享财产的“所有权”,而不断地有彼此给予、接受和回报的义务;•②这种给予、接受与回报的义务,就相当于在这些义务束缚下的群体所订立的一个长期契约;•③“全面酬报制度”的根本原因或深层原因是社会秩序与社会关系。礼物交换:全面酬报制度•总而言之,在莫斯看来,迫使人们进行礼物交换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社会需要这种互惠性制度,以保证社会活动的进行和社会规范的建立。基本上所有的礼物交换行为都是为了建立某种社会关系,都是为了参加社会活动。交换是社会网络建立的基本要素。从事交换的个体实际上代表着社会或群体的道德准则,个体间的交换活动按社会规则进行,同时也在强化着这些规则。(二)用于交换的礼物和回礼的义务•在这部分,作者采用对比研究的方法,分别涉及到萨摩亚人、毛利人、塔希提人、汤加人、曼加雷瓦人的礼物交换。•其中,作者通过解读“taonga”和“hau”两个词说明了广泛存在的礼物交换行为。关于夸富宴的描述同时也是其论述核心。夸富宴•人类学家博厄斯、本尼迪克特、马文·哈里斯等人都对夸富宴进行过关注:夸富宴是夸求图印第安人热心追求社会地位的表达手段。居住于英属哥伦比亚温哥华岛的夸求图印第安人由于海陆资源及其丰富,物质生活容易满足,因而他们更热心追求社会地位。夸富宴的“消费”是不同地位者的财富竞争,通常发生在权力身份需要更替的时候,以财产的多寡来决定胜负。夸富宴仪式上,主人除了当众展现他的财富或者毁坏他的财富外,还要举行盛大的宴会和赠与,作为参加者新地位产生的见证。在夸富宴中,财产的积累和消费观念不是按照物质商品的供需关系,而是一个几乎无限制的要求。这个要求不是物质商品本身的生产和消费的满足,而是非物质的声望和社会地位。•作者论证波利尼西亚的全面呈献体系同样具有类似夸富宴的功能。夸富宴场景礼物之灵“hau”“hau”指的是事物中的灵力,尤其是丛林及林中猎物的灵力......比如你有一件什么东西(taonga),你把它送给了我;你送我的时候,也不必说它值多少,我们这不是在做买卖。但是,当我把它送给了另一个人之后,过了一段时间,他就会想好要回报给我某样东西作为偿付(utu),并把这样东西(taonga)赠送给我。可是,他给我的这份taonga是你给我而我又转赠于他的那份taonga而得到的taonga还给你。我要是留下了这份taonga,那将是不公正的,这份taonga会很糟糕,会令人难受。我必须得把它们给你,因为它们是你给我的taonga的hau。这份taonga如果被我自己留下,它会让我生病,甚至丧命。这就是hau,这就是个人财产的hau,taonga的hau,丛林的hau。关于“hau”的通俗解释taonga以及所有严格意义上的个人财产都有hau,即一种精神力,你给了我一份taonga,我又把它给了第三者;然后那个人又还给我一个taonga,这就是我给他的礼物中的hau促成的;而我则必须把这份东西给你,因为我所还给你的东西,其实是你的taonga造成的。关于“taonga”和“hau”的进一步解读•“taonga”不仅追随着它最初的受赠者,也追随者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经手的每一个人。但归根结底,“hau”却要回到它的诞生处,回到它的氏族与丛林的圣所,回到它的主人那里。“taonga”以及它的“hau”会依次附着在这些使用者身上,直至他们以宴席或馈赠的方式,各自回报以等值或更高价值的“taonga”、财产,抑或劳动与贸易,而这种回报又赋他们一种相对于原来的赠与人的权威和权力,因为后者已经变成了新一轮赠与关系中的受赠人。这便是萨摩亚和新西兰的财富、贡品和礼物的义务循环中起支配作用的主要观念。“hau”与礼物交换•礼物中“豪”的存在和保留“豪”的危险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压力使得回礼成为一种义务。赠与——接受——回礼作为礼物交换的三个环节,也都成为一种义务。•1、回礼的义务:一个人送出的礼物是这个人的一部分,接受了礼物就等于接受了送礼者精神实质、灵魂的一部分,礼物中的神秘力量豪便得保留礼物,不进行回礼是很危险的,甚至会致命。受礼者正是迫于这种压力和恐惧,才进行回礼的。•2、接受的义务:不接受会被视为没有勇气,失去了荣誉(hour),意味着拒绝与他人建立关系,无疑成了一种宣战。因此,只能接受礼物,加入到礼物交换中去。•3、赠予的义务:一旦接受他人的礼物,就必须进行回礼,这样新的赠予就开始了。赠予具有强制性。(三)总呈献体系的延伸:慷慨、荣誉与货币库拉圈•1922年马林诺夫斯基在其《西太平洋的航海者》一书中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西南太平洋的大片区域内(特罗布里恩岛),一种由红色贝壳做成的项链和一种由白色贝壳做成的臂镯分别以顺时针和逆时针的方向传递,当它们在途中彼此相遇时,必然被人们用来进行交换,而且交换过程都受一定规则和习俗的规制,有些交换行为还伴随巫术和公共礼仪。这样,既保证了物品交换的正常进行,也促使临近的民族结成一个互相关联的体系,既满足了各自的需要(生活、地位、名誉等),也使得他们的生活更加充实。库拉交易圈的运行模式也使马林诺夫斯基有力的批驳了“原始经济人”假说,凸显了土著部落经济交换的互惠和诚信。也因此对后来经济人类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慷慨、荣誉与货币•贵重物品的实际价值是没有意义,它的价值在于其文化意义上价值,贵重物品是权力、声望、荣誉的象征。•礼物交换有其特有的规则和道德原则。人们都希望在礼物交换体现得慷慨,因而出现了一种竞争,如夸富宴。礼物交换有一套自己的规则和仪式,人们通过参与礼物交换,学习、实践这些规则和道德原则,这也是社会化的过程。礼物交换涵盖了社会生活中宗教的、经济的、社会的、法律的方方面面。(四)这些原则在古代法律与古代经济中的遗存•1、个人权利与物权(上古罗马法)•契约中的“附加抵押”与巫术惩罚相结合•2、古典印度法•种姓制度下,刹帝利和吠舍阶层要向婆罗门阶层奉献礼物,而婆罗门阶层和国王则相应的进行布施•3、日耳曼法(抵押与礼物)•根据日耳曼法,所有契约,所有买卖、借贷和寄存都须有所抵押;立约的一方要给另一方一样东西,通常并不值多少钱,如一只手套,一把小刀等,等到已交付的事物得到偿付以后,它们便会物归原主。•4、克尔特法律•5、中国法律续前页•莫斯在指出是“礼物之灵”迫使人们做出回报后,分析了安德曼群岛、美拉尼西亚社会、苏格兰、美洲印第安人,古罗马、印度、中国等社会的礼物馈赠文化。尽管这些社会都有其特有的贵重物品,社会的礼物馈赠文化的规则也各不相同,但莫斯通过不同社会礼物交换文化的分析反映了共同主题,发现处在不同文化下的人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那就是礼物中包含一种神秘力量,是礼物中的神秘力量迫使受礼者做作出回报。物品被认为是原来所有者精神、灵魂的一部分,占有他人的物品是危险的。如,刚买回来的牛,需要通过某种仪式,使其忘记原来的主人,从而驱除对己的不利影响。(五)结论•1、道德的结论•2、经济社会学与政治经济学的结论•3、一般社会学的结论与道德的结论1、道德的结论•作者认为,我们的道德以及我们生活本身这种的相当一般部分内容,也都始终处在强制与自发参半的赠礼所形成的气氛之中。赠礼习俗在日常生活中仍广泛存在,我们既要接受礼物,也要回赠礼物,不回报礼物往往会使收礼者难堪或显得卑下,作者认为这一现象是旧式贵族夸富宴仪式的遗留。•强调交换的对称,没有纯粹的礼物(puregift)、也没有免费的礼物(freegift)。引申到道德水平上的均衡,强调人道主义,即人与人在道义上的平等关系的夙愿。拥有(possess)只是暂时的,最后是要送出去的,资本主义社会在整体上是保持均衡的。“givemuchasyoutake,allsharebewell.2、经济社会学与政治经济学的结论:经济和道德的悖论•作者认为夸富宴对财富的破坏不是一种单纯的挥霍、一种幼稚的浪费。如钦西安、特林基特与海达人的首领把铜器、货币投入水中,而夸扣特尔部落及其同盟部落的首领则把它们打坏。正是通过这种赠礼,首领与属臣与部民之间的等级才得以确立。给予,这是在表示他高人一等、胜人一筹,表示他是主上;接受,如果不回报或者不多加回报,那就是表示臣服,表示成为被保护人和仆从,成为弱小者,表示选择了卑下。在这一过程中,财富是获得声望的手段。•对经济学的批评:经济学认为人都是经济人、理性人,只懂得理性计算,谋求个人私利的最大化。莫斯通过礼物交换研究发现人除了理性计算外,还考虑一些情感的因素,如情感需要,嗜好等非理性因素。礼物交换本身就不是出于理性考虑,交换并不是为了工具性目的,而是追求情感性目的,是为了获得荣誉和声望。3、一般社会学的结论与道德的结论: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对社会学的批评:社会学大家涂尔干认为,分工→专业化→社会分工→人只了解某一领域的知识或只获得某一领域的资料→社会需要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社会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由原始社会发展到复杂社会。但通过礼物交换研究,我们发现礼物交换并不是因为需要交换才交换,交换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交换的物品并不具实际价值。人们是为了交换而交换。通过交换,个人学会如何进入社会、参与社会,以及如何与他人进行沟通,即社会化的过程,由此社会成为一个有机体。三、关于作品的评价•更多的是赞扬,推动了经济人类学学科的发展。•批评:由于是进行的对比研究,作者的成果更多的是建立在别人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缺少自己的实地调研,在一定程度上缺乏人类学作品的真实性。关于理论的应用•闫云翔:《礼物的流动》•各民族间礼物交换规则的对比研究•广泛存在的“随份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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