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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证据习题海事大学课堂练习•第四十二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二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B.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答案】C•【解析】以存在、变化、性质等证明案件情况的是物证,以思想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是书证。2.甲故意杀人案件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除了收集到其他证据外,还收集到了下列材料,如果要认定甲犯有故意杀人罪,这些材料中哪些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A.甲写给被害人的恐吓信B.甲在10年以前曾采用过与本案相同的手段实施过杀人行为(未遂,被判过刑)C.甲吃、喝、嫖、赌,道德品质败坏D.甲的情妇证明,在本案的作案时间中,甲曾与她一起在某电影院看电影,电影的名字是《泰坦尼克号》•【答案】BC•【解析】根据刑事证据的相关理论,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3.某地发生一起盗窃案件。公安机关经过侦破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从王某的住处起获被盗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同时还收集到一张写有盗窃计划的纸(经查是王某在作案前所写)。随后公安机关对王某进行了审讯,王某写了一份叙述作案经过的文件,并签字。目击证人张某以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一份关于目睹王某携带笔记本电脑离开案发现场的证词。公安机关将笔记本电脑送到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该机构出具一份鉴定书证明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2000元。对本案中涉及的各种证据材料表述正确的是:•A.王某所写的关于盗窃计划的纸和起获的笔记本电脑是物证•B.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笔记本电脑价值的文件是鉴定结论•C.证人张某所写的证言和王某所写的作案经过都是言词证据•D.王某所写的关于盗窃计划的纸和所写的作案经过都是书证•【答案】BC•【解析】笔记本电脑属于物证,写有盗窃计划的纸是书证。王某所写的作案经过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张某提供的书面证词是证人证言,两者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机构出具的文件是鉴定结论。•4.张某盗窃珍贵文物一案涉及下列一些证据,其中哪些属于书证?•A.市精神病院对张某开具的精神病情况的诊断结论•B.博物馆开具的盖有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单位失盗情况说明•C.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张某一贯表现请况的说明•D.文物专家对失窃文物价值的鉴定意见书。•[答案]ABC•【解析】D属于鉴定结论。•5.某县山坡上发现一具男尸,县公安局侦查人员接到报案后赶往现场进行了勘验和检查,勘验检查结束后,侦查人员制作了包括文字记载、绘制图片、照片等多种形式的勘验笔录,请问这些勘验笔录具有哪些作用?A.固定的证据B.固定证据所表现的各种有关特征C.确定侦查方向D.鉴别其他证据•[答案]ABCD•【解析】根据刑事证据的相关理论,这四项是勘验笔录的主要作用。注意现在的司法考试越来越重视理论考察•6.在一起水上浮尸体案的现场,侦查人员发现了一封遗书,根据遗书记载的内容,侦查人员推断出死者的家庭、身份,同时,又根据笔迹鉴定,推断出此遗书确实是死者所写,对于本案中的遗书。属于哪种证据:•A.书证•B.物证•C.既属物证,又属书证•D.被害人陈述•【答案】C•【解析】根据刑事证据的相关理论,遗书记载的内容反映出死者的身份;而遗书本身的字迹又能证明系死者所写,故该遗书既属物证,又是书证。•7.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物证和书证这样的种类,对于它们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瞩性起证明作用的,而书证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证明的作用•B.物证和书证有可能是同一载体•C.物证客观性强,不易被伪造.而书证则易被伪造•D.物证和书证都有可能被伪造•【答案】ABD•【解析】根据刑事证据的相关理论,物证客观性强,但也可能被伪造。•8.刑事诉讼中,证人是有一定的范围的,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的一般理论,下列关于证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只能是成年人B.不能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c.只能是公民个人,而不能是单位d.所有知道案情的人,都是证人•【答案】C•【解析】证人作证并没有年龄上的限制,知适案情的人还有可能是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他们都不是证人。•9.某工厂的职工王某伪造大华公司的印章进行诈骗,刘某被王某诈骗了5万元,王某的妻子知遭王某的犯罪行为,但是多次劝说也无效。后来王某被提起公诉,下列哪个人可以作为本案中的证人?A.王某的妻子B.刘某C.大华公司D.某工厂•【答案】A•【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证人不能是当事人,因而B项排除;其次证人必是自然人CD项排除。•10.某伤害行为发生时,除当事人外,还有下列4个人在场,其中谁不能作证人?A.张某是盲人B.王某是聋哑人C.李某是一年级小学生,聪明伶俐,学习成绩好D.赵某患精神分裂症,前不久重伤他人,但法院判决其不负刑事责任•【答案】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证人的唯一限制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而无其他限制。赵某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因而不能作为证人,其他人都是符合条件的。•11.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有哪些?•A.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所作有关犯罪过程的供述•B、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纹•C.被害人关于刘某抢劫其钱财的陈述•D.沾有血迹的杀人凶器•【答案】AC•【解析】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和沾有血迹的杀人凶器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12.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属于证据分类中的什么证据?A.传来证据B.直接证据C.有罪证据D.言词证据•【答案】ABCD•【解析】李某的证言系听徐某讲述,所以是传来证据;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所以是直接证据;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所以是有罪证据;是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是言词证据。•13.某县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敲诈勒索案的过程中,依法收集到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在进行敲诈的录音磁带一盘,请问,该录音带属于下列选项证据种类的证据分类中的什么证据?•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B.视听资料•C.直接证据•D.间接证据•【答案】BC•【解析】该录音带属于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同时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这种犯罪行为是否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所以是直接证据。•14.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他人,案件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他听王某说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那么对本案中的这些证据表述正确的有:•A案件中的凶器匕首属于物证、并且是直接证据•B.王某的证言来自其亲眼所见,因此是原始证据•C.李某由于是听他人转述杀人经过,因此其所作的证言属于间接证据•D.法医鉴定属于鉴定结论,不是言词证据【答案】b【解析】•匕首不能直接证明杀人的事实,不是直接证据,A错;•李某的证言得自他人,属于传来证据,但是证言的内容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是直接证据c错;•法医鉴定属于鉴定结论,同时也是言词证据。•15.胡某因故意杀人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胡某承认自己故意杀人,因为他早就着不惯被害人,而胡某的哥哥则向侦查人员提出:胡某自女友分手后,一直精神不正常,多次无缘无故地在家闹事、公安机关聘请有关医院的医生对胡菜的精神状态作了鉴定。另外,公安人员从胡某家中搜出了沾有血迹的菜刀一把,在本案中,属于言词证据的有:A.胡某的供述B.胡某哥哥的话c.对胡某的精神病鉴定结论D.对莱刀上的血迹所作的鉴定结论•【答案】abcd•【解析】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法律条文中规定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16.在我国的证据理论中,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标准是:•A、证据的来源•B.证据对案件的主要事实的反映程度•C.证据的证明作用•D.证据的存在形式、表现形式”•【答案】D·•【解析】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17.涉嫌杀人的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住同一小区的黄女士在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时说:由于她本人与习某有不正当性关系,因此她在案发前与习某一起过夜时,发现习某情绪反常,心神不宁,好像刚刚受过精神刺激。对于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这段证言,属于:A.案件线索,而不是证据b.原始证据C.书证D.直接证据•【答案】a•【解析】•黄女士提供的证言并不能证明习某杀人的事实,只能说明习某有作案嫌疑所以属于案件线索,而不是证据。•深秋,某日凌晨。市郊公路上发生交通肇事。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有被害人的血迹,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戴在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公路边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市区30公里。侦查人员赶到后,勘验、检查现场,拍摄一张现场全景照片,并制作了笔录。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有妇女王某告诉侦查人员,她听丈夫说,当时他正走在离事故现场40米处,目睹一辆解放牌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市交通局证明,5点50分曾有三辆解放牌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其中有市灯泡厂的一辆车。调查发现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市灯泡厂值班员证明:司机刘某当日凌晨驾车回厂,下车时神色慌张。出车登记表记明司机刘某当日凌晨5点55分回厂。侦查人员询问司机刘某和同车的赵某、盛某,三人均否认他们当天凌晨发生过交通肇事。问题:1、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主要有哪些?在本案中证明的主要对象是什么?在刑事诉讼中,不需要证明的事实有哪些?•2、本案收集到的证据有哪些?分别属于法定证据中的哪几种?3、本案证据中,哪些属于辩护证据?(5分)哪些属于控诉证据?•案例2-9某日上午8点,在某工厂单身宿舍职工叶某被杀害。现场发现一个棕色纽扣、一个打火机(上有清晰指印一枚)、数个模压底小波浪花纹鞋印。室内抽屉被撬,被害人家属证明,丢失现金2000元。侦查中发现嫌疑人金某,男、26岁、刚解除劳教。发案当天不上班。准备结婚,急需用钱。在金某家搜查获得:一件灰色上衣上少一纽扣,其他纽扣同现场遗留棕色纽扣完全相同;一双布鞋,其鞋印经鉴定与现场发现模压底小波浪花纹鞋印完全相同。打火机上的指印,经鉴定与金某左手食指指纹完全相同。在金某手表的表链夹缝中发现血迹,经鉴定与被害人为同一血型。据金某11岁的外甥女说,发案当天上午8点多,金某来到她家,金某的上衣、裤子、帽子上沾有红油漆似的东西,金某要了他父亲的衣服换上后走了。问题:1、本案中直接证据有哪些?间接证据有哪些?2、金某被逮捕后,拒不承认杀人事实。能否给他定罪?•••自诉人包某与被告人季某某的前夫杨某某(诉讼中季与杨已离婚)于某年10月跳舞中相识,此后往来较多,关系密切,为此,引起了季某某的不满。来年1月10,季某某带着儿子杨某等四人,以捉奸为由,来到包某的住处,破门而入,在包某的室内未发现有人以后,季某某留下一张“今来捉奸,气愤之际将门打坏,改日再来”的字据后离去。同月15日晚11时许,季某某再次带人(三女一男)来到包某回家必经之路,市日用化工厂门口时,碰到包某外出返家,季某某便与同伙一同抓打包某。季某某用手将包某的双侧脸颊抓伤,为此,包某将季某某右手中指末端咬伤,包某被打倒在地后,季某某又用
本文标题:刑诉证据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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