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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县国土局工作总结暨XX年工作要点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厅、市局和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主席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主动服务“三化”建设,认真履行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职责,严格保护耕地,依法规范征地,强化项目供地,开发整理土地,打击非法用地,为打造“枸杞之乡、冶金重镇、物流之都、金岸明珠”提供了土地支撑和资源保障。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表彰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县三等奖”,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授予“四个一活动先进单位”,被中卫市国土资源局授予“执法监察、依法行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政府授予“XX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三等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被推荐为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单位”,全区“测绘行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保护耕地资源,建设基本农田。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和农牧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千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千万亩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县基本农田调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启动实施了“中宁县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按照“建设保护标准化,片区布局合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管理机制长效化”的工作思路,核实全县基本农田数量、地类、分布及其变化情况,划定保护区块938块,设置保护标识129个,其中擎天柱1个,横碑21个,双立柱107个,标明了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四至、责任人及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等方面的内容。建立健全了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占用审查、用途管制、动态巡查、质量保护与占补平衡等九项制度。签订市县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份,县乡级责任书11份,镇村级责任书108份,村户级责任书5.2万份。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52.14万亩基本农田落实到乡镇、村、图斑、地块,做到图、表、册、田相一致。协调各乡镇、农口各部门在保护区开展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推广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耕作技术,逐步改善保护区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不断提高耕地的综合产能,力促全县80%的基本农田自然质量稳定在五、六等。结合全县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的安排部署,争取、整合资金753.23万元,实施“基本农田建设整理工程”,计划通过基础设施配套升级和沟、渠、路、林、田、村庄“六位一体”的综合整治,将老灌区石空镇1.43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成“田地连片、路林成网、沟渠相通、机械耕作、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全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目前,这一工作已全面启动。同时,利用山荒地资源发展工业经济,工业项目全部上山入园,不占一寸耕地,使全县耕地保有量继续保持了稳中有增。由于双保行动扎实有效,被国土资源部通报表扬,奖励用地指标600亩。合理利用土地,保障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XX年“保发展、保红线”“双保工程”总体部署,在坚守耕地红线的同时,认真贯彻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积极为国家及区、市、县保增长扩内需项目建设提供用地服务。在去年推山平地8000亩的基础上,加快实施中宁工业园新材料循环经济区项目用地平整工程,根据项目用地需求,又平整土地1200亩,不仅保证了招商引资企业落地,还有力地推动了120万吨铝镁合金循环经济项目一期工程的建成投产。针对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大,通过争取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调整增加用地指标,超大型项目通过争取区厅“点供”不占本县指标的方式,共保证了27个项目的用地需求。一年来,共为2800吨单晶硅扩建、天元金属锰水源地建设4个工业项目,县城新区富民路、天然气加气站等15个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体育中心、石空公园、中宁七小等8个民生项目征用土地3347.85亩,核算并兑付征地补偿费6485.0724万元。按照规定报自治区批复农用地转用项目10个批次7063.599亩,分别涉及城镇建设、工业、黄河金岸建设、枸杞加工城等项目,占地面积分别为822.2565亩、5210.55亩、564.6亩、466.1895亩,确保了建设项目用地的合法性。为有效减轻征地资金压力,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与自治区土地征收储备局合作,采取成本核算、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土地出让净收益由自治区征收储备局与县政府按20%和80%比例分成的方式,对县城新区的商住、商服用地进行了征收储备。在宁安镇城关村、殷庄村完成土地丈量登记386.1亩,核算并兑付土地补偿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1180.2089万元;对宁安镇城关村、殷庄村及居民家属院198户住户的宅基地、宅外用地进行了调查登记,完成调查187户,丈量土地面积89.76亩。土地征收储备方式的创新,加快了县城新区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步伐,为适时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奠定了基础。严格执行工业及国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县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部公告公示,上网公开信息,面向社会进行挂牌出让。共依法出让土地21宗,面积1775.765亩,实现合同出让价款16722.194万元,目前已实际收缴16656.124万元。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17宗,面积1365.655亩,收缴土地出让价款15144.2898万元;协议出让4宗,面积410.11亩,收缴土地出让价款1511.8342万元。出让价款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足额上交财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中,坚持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地;出让底价一律经县政府决定;出让价款及代征税款一律直接进入财政专户;出让金及税费没有交清的用地单位一律不予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了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不断加强地籍管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201本,办理土地抵押34宗,抵押贷款金额5.19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加大整理开发,确保占补平衡。按照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的有关要求,启动实施了“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中宁县项目”。项目区总面积57.4万亩,建设规模50.4万亩,投资总额5.56亿元,计划分五年实施,是建国以来我县实施面积最大、时间跨度最长、投资规模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其中:XX年度大战场乡项目开发整理土地3.7万亩,新增耕地7920亩,将于十月底完工。通过大规模的平田整地、兴修农田水利配套、完善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林网工程,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一举结束了过去“道窄路泞车难进、牛拉肩扛粮难运、沟淤渠毁水难淌”的耕作历史,彻底改变了昔日“冬天白茫茫,夏天水汪汪、种啥啥不长”的荒凉地貌。数万亩受清水河山洪冲刷、受天湖渗浸影响的洪漫区荒草滩盐碱地,以及水利设施严重老化、地力明显下降的中低产田由此变身为高产良田。借助良好的排灌条件,一个崭新的“清水河万亩有机枸杞示范园区”落户项目区,为当地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建成前夕,大战场乡花豹湾村农民群众敲锣打鼓,自发来到县国土资源局,将两面分别写有“勤政廉洁树形象,土地整理暖人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锦旗送到了县委、政府领导和厅、局负责人手中,以感谢宁夏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给他们带来的切身实惠。群众还将自己的生活变迁写成感谢信,编成朗朗上口的长篇诗歌,来表达对党和政府持续改善民生的感激之情。XX年度撒不拉滩、马家塘、红梧三个生态移民项目已获自治区批复,于10月9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1.7万亩,预算投资1.35亿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工程。项目设计新增耕地3.7万亩,新增耕地率31.28%。其中:撒不拉滩建设规模3.3万亩,投资3877.42万元;马家塘项目规建设模7.2万亩,投资7661.93万元;红梧项目建设规模1.3万亩,预算投资XX.59万元。另外,区财政厅投资300万元的洪岗子4000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作为撒不拉滩项目区一个标段,纳入统一招投标,由洪岗子负责具体实施。10月13日,35家中标企业分赴项目区39个标段,项目建设全面展开。统筹重点业务,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圆满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全县11个乡镇120个行政村中,除大战场乡13个村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不符合办证条件,喊叫水乡10个村、徐套乡6个村移民搬迁不予办证外,共给9个乡镇91个村的130宗集体土地办理使用权证130本。二是土地出让金及闲置土地清理。积极配合市、县检察院,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进行了集中专项清理。对县城北环路一宗闲置土地进行了进行了评估,以每亩15万元的土地出让价款与宁夏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新办理了出让手续。目前,华建公司已交付相关费用。根据县城市化领导小组的会议要求,按程序对平安西街3宗闲置土地进行了处置收回。三是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规范土地征用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征地补偿标准》发布后,我局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立即着手制定了《中宁县征地补偿标准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将每亩征地补偿标准提高500元,严格限定了县城规划区内四个级别区的四至范围,首次明确了县城规划区外高干渠以南,跃进渠以北的集体耕地征用补偿标准和喊叫水、徐套乡农用地征用补偿标准。真正体现了民生关切,实现了同地同价,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新标准规范征地补偿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工作,大幅降低了涉土信访案件。四是完成了基准地价评估更新与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工作。聘请宁夏恒正房地产公司为技术作业单位,按照“一城三区”城市规划,开展并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成果顺利通过区厅验收。评估确定了我县中心城区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与评估更新前的XX年相比,除三级区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每亩回落5300元外,其它级别区地类的基准地价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其中县城二级区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增长最多,达20.06万元,二级区工业用地增长最少,为3.5万元。五是开展城镇地籍调查工作。农村土地调查结束后,我局根据自治区调查办的工作安排,聘请宁夏煤炭勘察工程公司第二勘查院为技术承担单位,编制《中宁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设计方案》,全面开展了“中宁县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目前已完成主城区、新堡区和石空区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完成调查面积约40平方公里。六是完成工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聘请自治区农勘院为技术承担单位,组成工作组,对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占地面积、入园企业等进行了详细调查登记,工作成果于9月份通过了区厅验收。七是全县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工作启动以来,我局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为技术作业单位,组成工作班子,对各乡镇近3-5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主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粮经比变化等基础数据进行了采集、汇总和分析研究。形成的成果受到自治区专家好评,已通过区厅验收。对于科学评价我县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客观分析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切实掌握全县农用地资源状况起到了指导作用。国土资源重点业务工作的开展为科学决策、提高土地及矿产资源利用效益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和刚性约束指标,也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奠定了坚实基础。整合矿产资源,维护矿业秩序。按照新一轮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要求,在现有矿山的基础上,依据资源分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将我县已开发利用的煤矿资源、金属类铁矿,非金属类石灰石、石膏、陶瓷粘土、水泥用粘土、砂、建筑用砂、石等矿产资源采矿权,由109个整合至52个,压缩50%以上。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年检通知的要求,对全县52个矿山企业全部进行了年检,新设置采矿权6处。积极协调区厅为100
本文标题:XX年县国土局工作总结暨XX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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