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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敬请认真、完整的阅悉相关内容,以便对确实存在的疑问再行沟通。云南省餐饮名店评定办法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的相关要求,鼓励云南省餐饮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餐饮名店的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重点扶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中的优秀餐饮企业,特制定“云南省餐饮名店”评定办法。一、“云南省餐饮名店”的定义以饮食为核心产品向消费者提供配有餐厅及相关服务的酒楼、酒家、饭庄、饭馆、餐厅及特色小吃店等(其中包含综合性宾馆、饭店、酒店企业中的餐厅部分)的经营实体,并同时具备: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无不良纪录;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符合基本运营条件;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的菜品和服务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享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二、申请“云南省餐饮业名店”的必备条件1、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在属地纳税的餐饮企业,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工商营业执照(2)卫生许可证(3)税务登记证明(4)消防验收合格证(使用电梯的,需提供电梯营运安全合格证),(5)排污许可证(6)房产所有或房产租赁证明(7)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合格证;2、企业(店)有固定的商号、店名,且正常营业时间在4年以上(含4年),企业(店)经营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在4年内无消防、卫生重大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消费投拆;23、企业(店)年营业额应达到3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应在300㎡以上(均含直营连锁店)。三、“云南省餐饮名店”量化评定总则(评定细则表附后)1、企业设备设施齐备运转正常,所提供的食品需符合安全、健康的相关标准和要求;2、企业菜点和服务质量优良、稳定,具有一定云南地域或民族特色;3、企业注重品牌建设,有较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经常组织员工开展培训,较为注重企业文化建设;4、企业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较好;5、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达到评定要求。四、云南省餐饮业名店评定规程与机构(一)云南省餐饮业名店评定规程1、填报:达到必备条件、自愿申报的餐饮企业要认真清晰的填写《2009年度云南省餐饮业名牌企业、云南省餐饮名店申报表》,并按照《“餐饮名牌企业和餐饮名店”的量化评定细则》及《申报资料提交情况检查表》的要求,逐项填报和提供直接或间接的佐证材料(含图片、影像等)。其中,涉及营业额、纳税额、营业面积、用工数量、为员工购买社保比例、食品安全卫生评级等指标,申报企业应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提供间接佐证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2、申报:按上述要求填报、整理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齐备后,应于2009年11月20日前提交给所属地的商务部门;33、受理:各州(市)商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受理申报材料与否,并对已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材料初验,同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之后汇总申报企业的资料于2009年11月25日前送(寄)达云南省餐饮业名企名店评定工作组(地址详见《通知》);4、审核:云南省餐饮业名企名店评定工作组对申报资料进行齐备情况的审核,并将合格的申报资料提交给云南省餐饮企业名企名店评定委员会;5、终评:云南省餐饮业名企名店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进行终评;6、公示:评定结果通过各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反馈;7、授奖:对被评定为名企(店)的将授予牌匾和证书,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8、复核:“云南省餐饮名店”有效期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9、监管:对获得“云南省餐饮名店”荣誉称号的企业实行年度抽查制度,并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发现有严重违反评定条件的现象将给予书面警告、勒令改正或取消命名等处分。(二)云南省餐饮业名企名店评定机构由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专家、学者组成云南省餐饮名企名店评定委员会(申报企业人员不参与),委员会下设专家评审组。特此办法。二OO九年十一月十日4云南省餐饮名店量化评定细则表(本表用于企业自评和专家组打分使用)要求各项得分汇总各分项得分各小项得分申报企业自评打分专家评审组评分评判方式一必备条件1缺项不评1.1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明、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若使用电梯,需提供电梯营运安全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房产或租赁证明、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合格证和其它必须之证照必备1.2有固定商号、店名,且正式营业使用4年以上(含4年)1.3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能依法在属地纳税1.44年内无卫生重大事故1.54年内无消防重大事故1.64年内无消费者重大投诉案件1.7三年年平均营业额300万元以上(含300万、直营连锁店)1.8营业面积300㎡以上(含直营连锁店300㎡)二计分项目200分2设备设施102.1餐厅、厨房、公共设施、公共卫生间设备设施82.2信息化设备、节能环保设备和清洁能源使用23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10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评议B级6单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评议A级1054菜肴特色25以其他地方菜点为主,在菜点中融入云南特色15单选总体供应云南菜点,具有一定民族特色20以云南地方菜点为主,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255企业获奖情况(含菜点、人员、企业的获奖情况)20获省级专业协会、州市行业协会奖5单选获州(市)政府、省级行业协会奖10获得省厅级、国家级协会奖15获得省、部级奖206服务质量106.1服务规范、仪容仪表46.2特色服务、服务技能67企业管理327.1积极组织学习政府文件和餐饮行业规范37.2规章制度健全、组织结构合理、经营管理规范57.3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获取比例910%-30%(含10%)3单选30%-50%(含30%)550%-70%(含50%)770%以上(含70%)97.4专利与商标27.5经营年限9经营年限4-6年(含4年)3单选经营年限6-8年(含6年)6经营年限超过8年967.6企业文化27.7企业宣传28社会责任288.1企业为员工买社会保险的比例1530%-50%(含30%)5单选50%-70%(含50%)1070%以上158.2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38.3积极为大中专学生提供就业岗位38.4参与早餐工程或大众化餐饮、社区餐饮活动4是非8.5节能减排效果39企业规模259.1门店数量81-2家门店2单选3-5家门店46-9家门店610家以上分店(含10家)89.2营业面积(含直营连锁店)5300㎡-500㎡(含300㎡)2单选500㎡-700㎡(含500㎡)3700㎡-900㎡(含700㎡)4900㎡以上(含900㎡)59.3餐位数量5200个-300个(含200个)2单选300个-400个(含300个)3400个-500个(含400个)4500个以上579.4签订用工合同的员工数量750人-100人(含50人)1单选100人-150人(含100人)3150人-200人(含150人)5200人以上710经济效益4010.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以300万为基点,计2分,每增加50万加2分,最高不超过10分1010.2近三年年平均利润,以60万为基点,计2分,每增加5万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1010.3近三年年平均税收贡献,以10万为基点,计2分,每增加2万加1分,最高不超过20分20
本文标题:云南省餐饮名店评定办法(含细则)-云南餐饮名店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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