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国家文物局关于龙湾放鹰台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E4%BF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435号【发布日期】2008-05-13【生效日期】2008-05-1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关于龙湾放鹰台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08〕435号)湖北省文物局:你局《关于报送〈龙湾遗址展示园(放鹰台遗址群项目)建设方案设计〉的请示》(鄂文物发〔2006〕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龙湾放鹰台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二、该方案还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一)应在加强对遗址价值评估以及保存现状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病害分析补充完善文物本体加固保护措施。(二)放鹰台一号基址可采用敞开式模拟展示的方法(方案一)进行展示,不宜做平板网架展示。展示工程实施前,应研究确定科学的回填保护措施。(三)遗址博物馆建设可采用生态型建筑方案(方案一),同时应注意满足文物保护与展示的功能需要。(四)建议将展区入口处停车场移出遗址保护范围。(五)应进一步优化入口服务区服务设施和搬迁居民建筑的布局和设计,整合各分体建筑的功能布局,避免影响遗址景观。(六)应补充遗址安全防范系统的专项设计。三、请你局组织方案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制订施工设计方案,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龙湾遗址的日常管理,做好遗址保护范围内的拆迁、土地用途变更、道路调整等环境整治项目,为保护工程的实施创造条件。国家文物局二○○八年五月十三日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本文标题:国家文物局关于龙湾放鹰台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E4%BF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42366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