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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概论》《世界遗产概论》课程简介《世界遗产概论》是一门新的跨学科的知识体系。主要教学内容涵盖了世界遗产的五个类别即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世界文化景观遗产以及人类口述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概念和评选标准、中国世界遗产的类别及分布、中国近期(2001年-2020年)世界遗产项目的预测、重点分析中国目前拥有的38项世界遗产的价值。同时揭示了当前我国世界遗产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诸多问题,给出了可持续旅游的策略与措施。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同学们了解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认识它们在历史、艺术、科学、技术、建筑、美学、景观、生态、哲学等方面所具有的价值。第一章世界遗产概述第一节内涵与特征•一、内涵•经联合国专门机构评审通过,能够集中体现某种文化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的基本特定的文化遗迹、行为与环境。•(历史古迹)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威尼斯宪章》类别•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文化景观•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二特征•A.物质性与文化性相结合--文化依赖遗迹而存在,凡能集中反映古代文化的遗迹即有资格成为世界遗产。•B.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相结合--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和存在“空间”也能成为世界遗产。叙尔特塞(Surtsey)火山岛科隆大教堂第二节世界遗产的类别•一、概况•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这是世界遗产的两大基本类型,前者数量少于后者。•特殊类型: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文化遗产:文化景观、人类工业和生产遗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二、自然遗产•从美学或科学角度来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活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保护区域。•自然遗产的评审标准•构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突出的例证。•构成代表地质、生物发展演化过程中的重要现象,以及人类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重要例证。•独特、稀少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状况或罕见的自然美的地带。•尚存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的栖息地区。•三、文化遗产•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单体或连接的建筑群;•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自然与人工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地方。•文化遗产的评审标准•代表一种独特的成就,一种创造性天才的经典杰作;•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工艺、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作品;•能为一种已消失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可作为一种建筑群或景观的杰作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多个)重要阶段的作品。•可作为代表某种或多种文化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范例,尤其是处在不可逆转的变化之下,容易损毁的地址;•与现行传统思想、信仰或文艺作品有直接或实质关联,具有特殊意义的实物。(世界遗产委员会认为,只在特殊情况下及结合其他文化或自然遗产准则时,此项评选准则方可使用。)•1.人类工业和生产遗迹•从上世纪60年代起,工业遗产保护在西方兴起。1986年,世界遗产名录里第一次有了工业遗产。•我国称工业遗产。•广义,包括工业革命前的手工业、加工业、采矿业等年代相对久远的遗址;•狭义,指工业革命后的工业遗存。文化遗产类别•现有(2008年)的812处世界遗产中,有34处工业遗产。•20世纪60年代初,德国鲁尔区开始面临“逆工业化过程”严重形势,德国人通过创新性改造使之“复活”:亨利钢铁厂--露天博物馆;废弃铁路和旧火车车皮--当地社区儿童的艺术表演场地;蒂森钢铁公司--以煤铁工业景观为背景的大型景观公园;废弃的旧贮气罐--潜水俱乐部的训练池,墙体--攀岩者乐园;仓库和厂房--迪厅和音乐厅,……•2001年,鲁尔区的埃森煤矿,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定的以工业为主题的世界文化遗产。•2006年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日),国家文物局、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在无锡召开会议,研讨“工业遗产”保护,并有9处近现代工业遗产入选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黄崖洞兵工厂旧址、中东铁路建筑群、青岛啤酒厂早期建筑、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石龙坝水电站、个旧鸡街火车站、钱塘江大桥、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导弹卫星发射场遗址和南通大生纱厂。•2.文化景观•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文化景观代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观的选择应基于它们自身的突出、普遍的价值,其明确划定的地理――文化区域的代表性及其体现此类区域的基本而具有独特文化因素的能力。它通常体现持久的土地使用的现代化技术及保持或提高景观的自然价值,保护文化景现有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①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它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②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目前的形式。它又包括两种次类别:一是残遗物(或化石)景观,代表一种过去某段时间已经完结的进化过程,不管是突发的或是渐进的。它们之所以具有突出、普遍价值,还在于显著特点依然体现在实物上;二是持续性景观,它在当今与传统生活方式相联系的社会中,保持一种积极的社会作用,而且其自身演变过程仍在进行之中,同时又展示了历史上其演变发展的物证。•③关联性文化景观。这类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目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景观还不多,庐山风景名胜区是我国“世界遗产”中唯一的文化景观。•3.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一方面: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的条件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另一方面: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群体、团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三节历程•以古迹遗址保护为例•1.二战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先后倡导成立了国际文物工作者理事会(ICOM)、保护和修复文物国际研究中心(ICCROM)。•1964年5月,ICOM威尼斯会议通过《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促成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世界范围内城市历史建筑和遗产保护的国际潮流的出现。•代表性观点:•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凡传统环境存在的地方必须予以保存,决不允许任何导致改变主体和颜色关系的新建、拆除或改动。•修复过程是高度专业性工作,其目的旨在保存和展示古迹的美学和历史价值,应以尊重原始材料和确凿文献为依据。•各个时代为一古迹之建筑物所做的正当贡献必须予以尊重,修复的目的不是追求风格的统一。•预先就要禁止任何的重建。•2.巴黎会议•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在巴黎举行,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定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和国际保护措施等条款,为世界遗产保护提供了制度化的保障。•3.《内罗毕建议》•1976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九届会议在内罗毕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提出若干保护历史地区的观点和方法。•《建议》认为历史地区是各地人类日常环境的组成部分,代表着形成其过去的生动见证;•历史地区是不可移动的遗产,其损坏即使不会导致经济损失,也常常会带来社会动乱;•历史地区为文化、宗教及社会活动的多样化和财富提供了最确切的见证,保护历史地区并使它们与现代社会生活相结合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的基本因素;•作为社会昔日的生动见证,历史地区对人类和对那些从中找到其生活方式缩影及其某一基本特征的民族,是至关重要的;•整个世界在扩展或现代化的借口下,拆毁和不适当的重建正给历史地区带来严重的损害;•各成员国当务之急是采取全面而有力的政策,把保护和复原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作为国家、地区或地方规划的组成部分,并制定一套有关建筑遗产及其与城市规划相互联系的有效而灵活的法律。•4.《佛罗伦萨宪章》•1981年5月21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共同设立的国际历史园林委员会在佛罗伦萨召开会议,会议决定由该委员会起草一份将以该城市命名的历史园林保护宪章,并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于1982年12月15日注册,作为《威尼斯宪章》的附件。•历史园林应是以其历史性和艺术性被广为关注的营造兼园艺作品,同时它应被视作历史古迹。•作为古迹,历史园林必须根据《威尼斯宪章》的精神予以保存。•历史园林的保存策略应在对其进行鉴定和编目基础上确定。对之需要分别实行维护、保护和修复等若干类别的保存行为。在特定情况下,重建会被提到议事日程:历史园林的真实性依赖各个部分的形式和尺度,同样依赖其景观、意境特征和每个部分所采用的植物素材和无机物素材的选择。•5.《华盛顿宪章》•1987年10月,《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华盛顿会议通过,进一步扩大了历史古迹保护的概念和内容,提出了现在学术界通常使用的历史地段和历史城区的概念。•认为环境是体现真实性的一部分,并需要通过建立缓冲地带加以保护。历史地段保护更关心的是外部的环境,强调保护和延续这里人们的生活。•6.《奈良宣言》•1994年的《奈良真实性宣言》,强调的是《威尼斯宪章》的“真实性”及与之密切相连的“多样性”,在强调保护文物古迹真实性的同时肯定了保护方法的多样性。•真实性是文化遗址价值的基本特征,对真实性的了解是进行文化遗址科学研究的基础;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其环境。任何地方,凡传统的环境还存在,就必须保护。•文化和遗址的多样性是我们这个世界不可取代的精神资源和全人类的智慧财富;文化和遗址的多样性是跨时空存在的,需要得到各种文化和信仰的尊重。•7.《西安宣言》•2005年10月17日至21日,在古城西安,专家们进一步认识到环境对于古迹和遗产的重要性:•A.要认识到环境对历史建筑、古遗址和历史地区的重要性•B.认识不同背景下的环境•C.通过规划手段保护和管理环境•D.对影响环境的变化进行监测与掌控•E.与当地、跨学科领域和国际社会进行合作增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识•《西安宣言》将环境对于遗产和古迹的重要性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不仅提出对历史环境深入的认识和观点,还进一步提出了解决问题和实施的对策、途径和方法。•8.其他•《会安宣言——保护亚洲历史街区》(2003年);•《整修巴姆文化遗产宣言》(2004年);•《首尔宣言——亚洲历史城镇和地区的旅游》(2005年)等。•上述各国际宪章在一定时间内都曾发挥重要作用。•9.遗产类别的丰富•1986年,世界遗产名录里出现了工业遗产(工业和生产遗迹)。•1992年12月,文化景观在美国圣菲(世遗委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次年正式实施。第四节世界遗产公约和世界遗产组织一、《世界遗产公约》和世界遗产组织《世界遗产公约》和世界遗产组织的诞生
本文标题:世界遗产概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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