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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控状态编号:杭电技发[2010]35号关于公布《杭州电务段信号设备建筑限界管理细则》的通知各生产部门: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加强和完善电务信号设备限界管理,根据《上海铁路局信号设备建筑限界管理办法》(电信函[2010]13号)要求,特制定《杭州电务段信号设备建筑限界管理细则》,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前发《关于加强信号设备建筑接近限界管理的通知》(杭电段技发[2005]第16号)同时废止。附件:杭州电务段信号设备建筑限界管理细则上海铁路局杭州电务段文件杭州电务段文件受控章—2—二○一○年三月十九日附件:HDG/JS211-2010杭州电务段信号设备建筑限界管理细则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信号设备建筑限界管理,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信号维护规则》、《关于重新公布上海铁路局限界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师发[2009]287号)和《上海铁路局信号设备建筑限界管理办法》(电信函[2010]13号),制定本细则。第2条本细则是我段信号设备建筑限界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和专用线等。第3条铁路建筑限界是一个和线路中心线垂直的极限横断面轮廓。任何设施、设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与机车车辆有直接相互作用的设备在使用中不得超过规定的侵入范围。第4条铁路建筑限界管理(以下简称“限界管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二、管理机构、职责第5条段信号技术科为限界管理的职能科室,由维修主管—3—工程师负责管内(含代维)信号设备限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依据路局有关要求,确定限界管理的目标,负责管内设备限界的动态管理、检查、考核;对信号设备限界的准确性负责;将线路变化引起的信号设备限界变化情况按《设备限界变化报表》(附件1)要求动态(30天内)上报路局电务处主管工程师;每年组织一次限界测量培训;完成各级布置的特殊货物运输工作。各车间应设专人负责本车间限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段布置的限界管理工作,完成管内信号设备限界检查、测量,对信号设备限界的准确性负责,每年组织一次限界测量培训,完成各级布置的特殊货物运输工作。每月对管内线路因施工引起的信号设备限界变化按《设备限界变化报表》(附件1)要求及时(一周内)上报段信号技术科,实行闭环管理。三、限界检测第6条限界检测范围:线路中心线两侧各3500mm,轨面以上8000mm以内的所有信号设施、设备。第7条限界数据测量以线路中心线为基准,在信号设施、设备靠近线路一侧合理选择测点,分别测量各测点到线路中心线所在水平面的距离和测点到线路中心线所在竖直平面的距离。各测点所连接成的轮廓尺寸应能反映限界实际。测点选择、测量方法及标准参照《信号设备限界测量说明》—4—(附件2)执行。段每年结合秋鉴对设备限界进行一次全面测试检查并修订设备限界版本。对线路变化影响信号设备限界的要立即复测,确保限界符合要求,限界修订版本日期为当日最新版本。对设备不符合限界要求的,车间要立即组织复核、确认、制订整治方案报信号技术科审查后,组织实施,确保设备符合限界要求。第8条限界检测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建筑限界资料管理第9条各车间、班组对管内设备必须以线别、上下行为单位建立限界台帐,内容应包括:各设备的限界资料(附件3),线路曲线区段设备名称、曲线半径和外轨超高资料,管内各条正线两侧各种高度最小限界设备明细资料(附件4),对线路改、拔道和曲线改造影响信号设备限界的纳入管理。第10条新、改、扩建线路沿线设施、设备的限界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曲线地段设备限界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要求进行加宽。第11条新线竣工开通运营前、既有线技术改造完工交付运营前,施工部门必须按规定将有关设备限界资料及时报设备管理单位。如限界资料不完整或不能及时提供限界资料,设备接收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设备。相关车间、班组应对设备限界进行复核,准确后报信号技术科备案。—5—第12条加强限界变化的源头控制,影响信号设备限界变化的线路改、拔、抬道和曲线改造施工,相关车间、班组应根据施工地点、项目名称、工期、施工前后的线路情况(曲线半径、外轨超高等)进行复核,检查是否符合限界要求。第13条段信号技术科负责定期将限界检测数据输入《上海铁路局限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纸质和电子文档报相关车务单位及电务处。限界检测数据输入工作由信号技术科指定专人负责。五、安全责任第14条车间主管限界工程师应认真负责地做好管内设备限界的检查,对管内设备限界准确性负责;段主管限界工程师应加强与相关工务段联系,取得管内线路的曲线、外轨超高等资料,指导车间主管人员做好限界管理;施工计划主管人员应做好线路施工的配合会签,对线路改、拔、抬道和曲线改造的施工应及时向段限界主管人员通报。第15条车间、段主管工程师应及时核对和上报设备限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限界资料提供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由责任人承担安全责任,造成铁路行车事故和经济损失时,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第16条超限货物运输由于货物重量沉、尺寸大,不同线路、设备不同高度(侧高)有不同的限界要求(半宽)。信号设备与大件货物不同侧高的安装尺寸安全距离必须保持在100mm—6—以上,尤其应注意侧线、曲线运输中信号设备的曲线、外轨超高加宽计算,对大件运输过程中处于侧线、曲线进路上的的信号设备由车间主管人员测量,段信号技术科主管人员根据要求进行抽查,确保安全。工区、车间和段应掌握管内各站超限货物运输股道资料。六、附则第17条本办法由段信号技术科负责解释。第18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车间(班组)年月设备限界变化报表2.信号设备限界测量说明3.信号设备建筑接近限界表4.区段其它设备及建筑物综合最小建筑接近限界尺寸表—7—附件1:车间(班组)年月设备限界变化报表上报日期:年月日序号线别车间工区车站座标电务设备编号变化原因原限界现限界是否处曲线上报部门:(盖章)上报人:—8—附件2:信号设备限界测量说明一、限界测量标准不同的线路速度,对应的信号设备建筑接近限界有着不同的要求,具体按《技规》附图1执行。二、限界测量要点1.设备安装要求:信号设施、设备安装限界按《铁路信号施工规范》相关规定,在不同的线路状态下,有不同的限界要求。具体如下:(1)信号机安装限界表一、非电力牵引区段直线线路高柱信号机安装限界(mm)序号使用名称型式机柱长度埋深最下方灯位中心距轨面机柱中心至所属线路中心限界2440限界21501进站四灯位带引导1100020005000263023402进站或进路四灯位带引导及进站表示器1100020005000263023403进站或进路五灯位带引导1100020005000263023404出站或发车进路四灯位带进路表示器1100020005400263023405出站或发车进路四灯位带二排进路表示器1100020005400263023406出站或发车进路五灯位1100020005300263023407出站或发车进路四灯位1000020005300263023408出站或发车进路三灯位带进路表示器100002000540026302340—9—9出站或发车进路三灯位8500170053002630234010出站、调车、预告二灯位8500170053002630234011复示方板8500170055002630234012通过(接近)三灯位850017004500263013通过三灯位带容许850017003500263014遮断及其预告方板一灯位850017005500263015驼峰及驼峰辅助四灯位10000200053002630234016驼峰复示四灯位带方板100002000530026302340表二、矮型信号机安装限界(mm)序号使用名称型式机构间距基础埋深基础顶面到轨面基础中心距所属线路中心机构中心距所属线路中心1出站或进站五灯位340400200-300219920292出站或进站四灯位340400200-300219920293出站或进站四灯位带进路表示器340400200-300219920294出站、进站或接近三灯位500200-30020295出站或进路三灯位带进路表示器50080-12021636出站或调车二灯位500200-30020297复示方板一灯位500200-3002095—10—表三、交流电力牵引区段直线线路高柱信号机安装限界(mm)序号使用名称型式机柱最下方灯位中心至轨面所属线路中心至说明长度埋深机柱中心机构中心1进站四灯位带引导85001700350029002670第一、二位机构中心间距为1200;第二位机构最下方灯位中心至引导机构中心为720。2预告二灯位85001700450029002600机构安装在所属线路侧3通过(接近)三灯位85001700450029002600机构安装在所属线路侧4通过三灯位带容许85001700370029002700机构安装在所属线路侧表四、交流电力牵引区段高柱出站信号机安装限界(mm)序号使用名称型式机柱最下方灯位中心距轨面所属线路中心至邻近线路线间距长度埋深机柱中心机构中心限界2440限界21501出站二灯位85001700530029002700240053002出站三灯位85001700520029002700240053003出站四灯位100002000470029002700240053004出站二灯位85001700530029002700263055305出站三灯位85001700520029002700263055306出站四灯位10000200047002900270026305530注:以上高柱信号机的机构引线、防护地线等应绑扎在机柱或梯子上,不得超过机构或机柱边缘。—11—(2)各种标志牌安装限界①轨道电路调谐区标内侧距所属线路钢轨内侧边缘不小于2380mm,埋设深度不小于1000mm,标志板中心距路基平面2050~2100mm;②高柱信号机标志牌安装要求:区间信号机标志牌最下面的字底距轨面高度为2250mm,站内信号机标志牌最下面的字底距轨面高度为2000mm。预告标志牌紧贴并对齐预告或通过兼预告信号机名称标志牌,安装在预告或通过兼预告信号机名称标志牌上方(遇有5位数字编号的通过兼预告信号机,将信号机编号标志牌下移230mm)。③桥上、隧道内各种标志牌安装受地形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适当调整,但不得侵入限界。(3)其他信号设备安装限界①发车表示器采用混凝土机柱安装时,可采用8.5m型,机构中心距所属线路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5800mm。如采用吊装方式安装在站台风雨棚下时,机构中心距所属线路轨面高度不得小于3500mm,距所属线路中心不得小于2576mm。按钮柱表示灯中心距地面(线间铺满道咋时为咋面)为1500mm。②发车线路表示器,基础顶面距所属线路轨面为200-300mm,基础埋深不得小于500mm,机构中心距所属线路中心不得小于2029mm。③道岔转辙握柄,握柄底座面距轨底为142mm,握柄中心距邻近线路中心:电锁器一侧靠近线路时,不得小于2046mm;另一—12—侧靠近线路时,则不得小于1921mm。④道岔表示器、脱轨表示器的安装限界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带柄大型或无柄大型表示器安装在正线或通过超限列车之站线时,表示器中心距所属线路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2565mm。带柄大型或无柄大型表示器安装在不通过超限列车之站线时,表示器中心距所属线路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2275mm。带柄小型或无柄小型表示器的中心距所属线路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2020mm。脱轨表示器的中心距所属线路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2020mm。⑤继电器箱、区间设备箱,靠近线路侧的基础螺栓距线路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2800mm。2.设备高度及限界计算:根据《技规》附图1要求,结合不同的线路,设备在不同的高度有不同的限界要求。如上述表一中四显示带引导的进站信号机最下方灯位高度要求≥5000mm,速度往往在≤16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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