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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设立房地产咨询专家顾问委员会的几点建议一、机构名称以下名称可以选择: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咨询委员会顾问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顾问委员会二、挂靠坚持双重挂靠:一是挂靠在中国房地产策划师联谊会,作为其下属委员会。二是挂靠在北京中房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人员来源1.房地产策划师认证培训核心讲师;2.房地产策划师优秀学员;3.房地产行业内知名专家;4.房地产行业内优秀职业经理人;5.中房置业公司有关人员。四、机构设置1.可以考虑设名誉主席/主任1-2人,主席/主任1人,副主席/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2.专家委员应当涵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前期可研、投融资、市场调研、产品定位、建设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税收筹划、法律服务等方面,每个方面采用一备一的原则选聘专家。3.设秘书长/理事长/干事长一人,秘书若干人。4.设立房地产咨询策划代理等专项工作组,工作组设组长一人,组员视项目实际情况从专家委员中选定。五、主要职责1.委员会职责21)筹划中国房地产策划师联谊会各种活动并提供智力支持;2)为中国房地产策划师认证培训提供智力支持;3)为房地产咨询、策划、代理等具体项目提供智力支持;4)其他职责。2.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职责主席/主任主持委员会各项工作,副主席/副主任协助主席/主任开展工作。3.秘书长/理事长/干事长职责秘书长/理事长/干事长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揽策划、咨询、代理等各种具体项目,参与项目谈判,签订项目委托合同,推荐专家人选,监控委托合同履行,参与审批专家劳务报酬及奖励等。4.专项工作组职责专项工作组人员可由秘书长从专家人选中推荐,经主席/主任审批,或者由主席/主任推荐。项目工作组成员包括市场调查、报告起草、专家审核等人员。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策划、咨询、代理项目的全过程运作。六、专家劳务及奖励措施1.公司应当对参与策划、咨询、代理等项目的各专家提供适当的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根据专家贡献大小、参与项目天数并结合市场行情确定。2.对于提供策划、咨询、代理等项目并促成项目成功开展的,公司应当按照合同金额%给予奖励。3.公司应当从策划、咨询、代理等项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委员会开展工作的准备金。七、宣传手段1.在各地房地产策划师培训过程中广大学员进行宣讲;2.在房地产策划师培训宣传资料中增加宣传内容;3.在房地产策划师年会上予以宣传(可在介绍房地产策划师联谊会职责上予以简要介绍);4.其他宣传渠道。联系人:温兆晔18601181888
本文标题:关于设立房地产咨询专家顾问委员会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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