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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八尺镇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12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平远县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保持我镇儿童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高免疫水平,维持全镇无脊灰状态,定于2011年3月5-9日和4月5-9日,在全镇范围内对0-3岁脊灰疫苗免疫史不足5次的儿童开展2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证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和指标(一)目标:减少脊灰疫苗“零剂次”免疫儿童的积累,迅速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保护易感人群,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发生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二)指标:以镇为单位,两轮脊灰疫苗接种率≥95%。二、强化免疫范围、对象和时间(一)强化免疫范围:全镇。(二)强化免疫对象:200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凡脊灰疫苗免疫史不足5次,一律口服两次脊灰疫苗,两次间隔一个月。(三)强化免疫时间第一轮:2011年3月5~6日,7~9日查漏补服。第二轮:2011年4月5~6日,7~9日查漏补服。三、进度安排(一)2011年2月,制定本地强化免疫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开展组织部署、宣传动员和人员培训等工作。(二)2011年2月,完成领发疫苗等各项准备工作。(三)2011年3月4日前,完成挨家挨户核查、摸底调查登记、发通知等工作。(四)2011年4月中旬,完成两轮强化免疫活动总结。(五)2011年2月23日前,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登记儿童数(表1);3月15日前,上报第一轮接种儿童数(表2)和第一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表3);4月15日前,上报第二轮接种儿童数(表2)、第二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表3)、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表4)和本镇强化免疫活动总结。四、组织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灭脊灰是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对适龄儿童实施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是消灭脊灰的重要措施。政府要高度重视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保障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现成立八尺镇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组成名单如下:1、八尺镇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余均权副组长:赖明耀成员:肖志坚谢莉萍钟伟光刘菊秀池建源2、八尺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小组组长:赖明耀副组长:肖志坚谢莉萍成员:钟伟光刘菊秀(二)部门协调,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当地政府的参谋,积极协调教育、妇联、残联、工商、公安、宗教、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重点配合和协作做好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发动、摸底登记等工作(尤其是流动人口)。(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负责本活动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检查和督导。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根据本地实际合理设置八尺镇卫生院为接种点。(四)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在强化免疫活动前7天开始,持续至活动结束。在每轮强化免疫活动前7天,把所辖区域内所有强化免疫活动服食点的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免疫对象、免疫程序、工作规范等信息以报纸、网站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传单、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在市场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发动要深入街头巷尾,力求做到家喻户晓。镇、村干部和卫生院防保人员及乡村医生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发放强化免疫通知单、挨家挨户搜索适龄儿童和协助服苗工作,保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五)层层落实,措施到位。卫生院对参与强化免疫人员要进行培训,同时要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与强化免疫活动。要求每个行政村(居委会)、农贸集市等都有一个强化免疫活动服苗组负责,每组至少有2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乡镇级工作人员)。要制定督导方案,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每乡镇至少有1名县级以上督导员,在服苗期间自始至终进行督导并于服苗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在第一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活动开展。(六)经费保障。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等购置费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相关接种经费在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五、技术措施(一)加强培训,确保质量。为保证本次强化免疫质量,必须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所有参与服苗与督导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负责地区;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服苗规范等,真正做到带冰接种,看服到肚,服苗前后半小时内不能吃热食物和不能喂奶。(二)认真做好摸底造册工作。镇(街道)政府要组织镇、村干部、卫生院医疗卫生防疫人员和村医进行挨家挨户核查、摸底登记工作,所有服苗对象要按表5的要求登记入册,同时要告诉入册儿童家长服苗时间和地点。对不愿登记的家长,可不登记家长或儿童姓名,只登记儿童年龄、服苗次数,对未全程免疫儿童应动员其接受常规免疫。(三)精心设计,合理安排。各地采取适当的接种方式,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接种方式应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定点、巡回、入户相结合接种方式。预防接种门诊应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要有明显的标记和有关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保证充足冷藏设备、疫苗、冷开水、服苗用具等。(四)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流动人口聚居地、窝棚、建筑工地、边远地区和免疫规划工作薄弱等地区的强化免疫工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力量的投入,保证服苗工作的落实。流动人口聚集地必须设立临时接种点,每轮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卫生院及时将督导及接种率快速评估情况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2-15
本文标题:572011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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