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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餐饮消费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管委《关于印发叶集试验区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叶政办〔2008〕74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在全区范围开展餐饮消费百日联合行动。为使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全区餐饮消费等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区管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分工负责与层层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时间和力量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二、工作内容和目标(一)重点内容1、对城区以上的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及小型餐馆)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3、制订并实施乡办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二)工作目标1、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对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的查处率达100%;(2)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3)建立实施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单位达100%;(4)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100%从定点屠宰场购进和使用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并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2、各乡、办:(1)乡、办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4)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三、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10月中旬至11月10日)。我局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清查,不留空白点。掌握城区内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的情况,健全基本档案,落实责任人,实行动态监管。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督促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签订餐饮消费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肉制品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积极开展卫生执法人员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餐饮单位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目标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餐饮单位守法意识和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开展真假食品展示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鉴别真假食品的能力。(二)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11月11日至2009年1月20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上下结合,统一行动,集中人力对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馆,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制定实施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方面通过关停并转等方式,让其尽快达到食品卫生规范的要求,基本条件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强化监督管理,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月21日至2009年1月30日)。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提高,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2009年1月20日前将行动总结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市卫生局和区领导小组。做好迎接市卫生局的检查验收工作。四、工作措施和要求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人员齐上阵,严格按照市局、区管委关于此次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将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逐级、逐项进行分解落实,确保措施切实可行,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2、协同作战,重拳出击。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积极主动和农林水、工商、质监、商务等相关部门配合,全面落实“四个100%”和规范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目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加大查处力度,落实市“百日联合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四不放过”和“四个一律”的要求。符合依法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落实责任,加强督查。百日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认真或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4、打防结合,标本兼治。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采取边整治、边规范、边宣传的办法,把舆论引导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把执法监督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把行业整治与行业自律、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褒奖诚信、惩戒失信力度,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5、强化宣传,畅通信息。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行动成果,对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曝光。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餐饮消费卫生知识,让人民群众了解、关心、参与,形成消费者关注和参与餐饮消费卫生监督的良好氛围。我局投诉电话为:64972106496400。联合行动期间,为了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区卫生监督所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于每月的2日、12日、22日,向区卫生局报送工作信息,区卫生局整理后上报市卫生局及区领导小组。附:叶集区餐饮消费安全“百日联合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题词:卫生餐饮消费工作通知报:市卫生局、区管委办公室、区“百日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叶集试验区卫生局2008年11月11日印发(共印10份)
本文标题:叶集区餐饮消费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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