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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1〕64号」和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环保部「中金办环保〔2011〕22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了《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开展环保后督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成果,提高全体员工环境保护意识。公司成立了后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一、组织机构总负责人:袁永忠组长:辛向东副组长:刘俊山、李徳佩、薛文清。成员:魏革命、李伟、周志岩、冯芳、张越黎、吕思福、于文志、王守德、于坤剑、王宪忠、高贵一、张云莲、王玉波、何学东、冯富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主任:吕思福副主任:于文志联系电话:1584764862813142428858二、重金属检测结果我公司重金属主要来自井下开采的矿石内,通过选矿工艺排放,堆积于尾矿库内。本地区属贫硫化物矿石,金属矿物主要是黄铁矿,其他金属矿物很少。通过重砂分离的方法,各种矿物含量做了定性和定量分析,各种矿物的含量见表(3—1)【摘自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郊区哈达门金矿区13号脉群勘探地质报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第十一支队编写)】,通过表(3—1)可以看出,我公司矿物中重金属含量微量。内蒙古包头市环境监测站每年两次对我公司周边六口地下水观测井、及距尾矿库3公里以外村庄水井取样进行监测分析,重金属含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见附表:监测报告单WTSB—46—31—10、共2页】根据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工业废水中重金属含量甚微,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生活废水的排放亦符合国家标准【详见附表WTⅠ11062、WTⅠ11060】。鑫达公司化验室每天对尾矿库周边的六口监测水井进行取样检测,主要检测氰根含量及PH值,化验结果表明,尾矿库周边地下水未检测出氰根含量,平均PH值为6【祥见水质分析测定记录表,XD/QES-CX19-JL22】。综上所述,我公司不属于涉重企业。三、环保后督查工作落实情况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放重金属污染物领导小组根据环境保护部及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文件要求,于2011年6月10日至6月15日,对公司全部排放场所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工作。(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对矿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均有《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特别是尾矿库进行了环境评价。1991年3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批复了一期尾矿库环评报告,内建环字「91」74号文。1994年8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批复了二期尾矿库环评报告,内建环字「1994」375号文。2001年8月20日,包头市九原区环境保护局批复了三期尾矿库环评报告,包九原环保发「2001」16号文。严格执行“三同时”验收制度,没有越权审批现象。(2)达标排放情况污染物主要是选冶厂排放的尾矿砂,粒度-200目,日排放量900吨,选矿工艺为全泥氰化—碳浆法提金工艺,产生的尾矿浆通过密封管道进入干排车间处理后,以干粉的状态堆积于尾矿库内。由于我公司地处中西部地区,干旱、少雨,风沙较大,尾矿库干堆极易产生扬尘污染环境,为此公司于2011年4月已经制定了《尾矿库防治粉尘污染治理方案》,按设计要求尾矿库边坡按1:5的坡度进行堆积,坝坡覆土0.25米厚,上面种植耐旱草籽恢复植被,坝面盖防尘网。此项工程将使矿区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空气得到净化,环境免遭污染。工程投资28.2万元,于2011年4月开始施工,预计2011年7月,2号尾矿库南坡与东坡覆土植被工程竣工。鑫达公司成立10年来,没有出现过环境污染事故,得到了当地政府及当地牧民的好评。(3)污染物总量控制完成情况公司年排放尾矿量29.7万吨,全部按设计标准堆积于尾矿库内。选矿废水经选冶厂干排车间处理后流入防渗漏废水池再次返回选矿车间循环利用。污水达到了零排放标准。选冶厂突发停电停水造成工艺中矿浆外溢,流入选冶厂车间地面及厂区大院造成土壤污染,公司决定投资36万元新建一座事故池,以防矿浆泄露事故的发生。工程预计2011年8月完成。(4)危险物品依法处理情况公司没有违规将危险废物出卖给无资质单位回收利用。(5)清洁生产推进情况包头鑫达公司于2010年5月起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由包头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包头市爱普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目前清洁生产工作已推进到方案评估阶段。预计2011年8月进入到清洁生产审核阶段。(6)环境隐患及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情况我公司原有矿区生活用水管路是原哈德门金矿1990年铺设的供水管路,由于年久失修,管路老化,使生活用水水质混浊,管路经常堵赛,给生活用水带来极大不便。决定对民用水源进行改造,将加压泵站生活用水池和东柏树金矿生活用水池盖面用彩钢板房进行封闭,以防产生污染或发生意外投毒事故。旧管路全部进行更换,使用新的供水管路,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职工食堂设计安装了活性炭过滤站,让职工喝上了干净水、放心水。民用水源改造工程于2011年5月开始施工,预计2011年9月工程竣工。鑫达公司于2008年7月编制了《尾矿库输送管路泄露应急预案》,《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尾矿灾害防范应急预案》。(7)环境信息披露情况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要求,每年向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上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审查通过内蒙古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8)日常环境管理情况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公司成立至今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9)整改计划落实情况我公司现阶段尚未配备专业重金属监测人员,没有配备重金属监测设备、设施,没有建立健全监测记录。经研究决定2011年8月—10月争取得到总公司的支持,指导完成重金属监测人员、设备的配备工作。建立健全重金属监测记录、台帐,把监测重金属工作落到实处。根据2011年1月20日,由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审核通过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我公司“三废”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10)环保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1.6.21附表:1.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上市公司环保后督察情况表;2.矿石矿物成份及含量表(表3-1);3.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地下水监测报告单(WTSB-46-31-10)共2页;4.包头市环境监测站工业废水监测分析报告单(WTⅠ11062)。5.包头市环境监测站生活废水监测分析报告单(WTⅠ11060)。6.鑫达公司水质分析测定记录表(XD/QES-CX19-JL22)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上市公司环保后督察情况表企业名称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阿嘎如泰苏木110国道759公里处行业央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尾矿库设计方案进行了环境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验收制度,没有越权审批现象。达标排放情况达标排放。鑫达公司成立以来,没有出现过环境污染事故,得到了当的政府及当地牧民的好评。排放全部达标。(详见附表)污染物总量控制完成情况公司年排放尾矿量29.7万吨,全部按设计标准堆积尾矿库内,废水经干排车间处理后返回选矿厂循环利用,污水达到了零排放标准。由于重金属含量微量,公司不属于涉重企业。危险废物依法处置情况依法处置清洁生产推进情况2010年5月启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11年8月进入到清洁生产审核阶段。环境隐患及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情况尾矿库附近无村庄,四周无居民居住,包头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水质达标。(详见附表)环境信息披露情况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要求,每年向包头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上报《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日常环境管理情况公司成立了后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公司成立至今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整改计划落实情况由于“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未接到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处理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填表人:张洪波单位: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话:13009551617磁铁矿磁黄铁矿赤褐铁矿黄铁矿自然金针碲金银矿方铅矿白铅矿钼铅矿自然铅黄铜矿辉铜矿斑铜矿蓝铜矿孔雀石闪锌矿白铁矿DZ1少量少量0.030.323708粒重0.01004g0.035少量微量极微微量微量极微极微微量微量微量DZ20.25微量0.480.2137324粒重0.01644g微量微量微量微量微量DZ30.53微量0.450.21834粒重0.0014g微量微量微量极微独居石石榴石锆石磷灰石英连生体黄体矿石金红石白钛矿辉钼矿萤石榍石重晶石长砂电气石碲铋矿石英钾长石DZ1微量微量微量4粒极微2粒极微85DZ2微量微量少量极微4微量极微2059DZ3微量微量少量少量10极微微量极微极微极微2055表3—1矿石矿物成分及含量表(%)矿物名称样品号矿物名称样品号10111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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