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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揭阳市住房发展规划(2017-2021年)一、规划目的2017-2021年,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建设宜居、宜业揭阳的重要时期。应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居民“住有所居”为总目标,以“构建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为总任务,坚持体系建设和房源建设两手抓,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坚持稳定房地产市场与防范市场风险并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分类指导,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倡导住房梯度消费理念,推进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转型,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完善住房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住房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我市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本规划是政府引导建立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十三五”期间住房建设和土地供应进行控制和指导的重要依据。2二、规划原则(一)坚持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以市场化为导向,均衡发展商品住房买卖和租赁市场,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同时把解决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作为住房发展的首要目标,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责,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二)坚持分类发展指导、因地因时施策。坚持住房发展与基本市情相适应,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引导形成符合揭阳实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统筹考虑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与各类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实行分层次保障,满足不同住房需求。在全市统一政策框架下区别对待区域差异,引导各地因地制宜解决住房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供给侧改革,把优化供应结构和调节住房需求结合起来,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与消费模式,保持房地产投资合理规模,房价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房地产业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四)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方式。突出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改善民生的社会功能,完善住房配套服务,满足城镇居民基本居住需求和合理改善需求。提3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进城购房农民市民化、外来工本地化。落实住房救助,推进保障房创新体系,在保障房类型、融资、分配方式上进行体制创新和制度优化,提出适应新常态时期的保障房体系创新计划。(五)坚持生态文明建设、节约集约发展。推动科技与住房建设紧密结合,加快转变住房发展模式。秉承全寿命周期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生态建筑和绿色建筑,进一步推广住宅全装修,全面着力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新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不断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住宅产业化发展。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揭阳市行政辖区,包括榕城区、揭东区、揭西县、惠来县、普宁市。四、住房现状和需求(一)住房现状。2012-2016年,全市城镇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196.99亿元,比上一个五年期增长116%;城镇住房累计竣工面积639.94万平方米,比上一个五年期增长120%;住房市场活跃,全市商品房累计销售820.0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累计销售745.86万平方米,比上一个五年期分别增长133%、136%。全市住房供应规模大幅提升,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由2011年的36平方米提高到了2016年的39平方米,居民居住水平有了较大改善。4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展开,每年均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十二五”时期,全市住房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3742套,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10303套;全市约1600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住房保障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各县(市、区)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并积极向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拓展。(二)住房需求。根据上一个五年期住房建设和销售完成情况,至2016年,商品住房年度销售突破200万平方米,且住房刚性需求量依据存在,规划期内商品住房销售将保持上升趋势。按上一个五年期增长幅度估算,规划期内我市商品住房合理需求约为1400万平方米。五、住房建设目标(一)住房建设总量与区域指引。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10万套,建筑面积1400万平方米。规划期内,榕城区建设商品住房约30000套,建筑面积420万平方米;揭东区建设商品住房约10000套,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规划期内,各县(市)建设商品住房约60000套,建筑面积700万平方米。其中,揭西县建设商品住房约5000套,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普宁市建设商品住房30000套,建5筑面积420万平方米;惠来县建设商品住房25000套,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规划期内新建住房应结合我市近期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和重大交通设施建设,重点安排在我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重点产业园区、产业带高科技社区、城区周边和交通沿线等交通、生活便利地区,并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二)住房建设年度指引。规划期内,每一年度各类住房实际建设规模,应根据年度住房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提出相应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年度指引如下:2017年,建设商品住房15000套,建筑面积210万平方米。2018年,建设商品住房16000套,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2019年,建设商品住房20000套,建筑面积280万平方米。2020年,建设商品住房23000套,建筑面积322万平方米。2021年,建设商品住房26000套,建筑面积364万平方米。六、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一)住房用地供应总量。规划期内,全市新增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约为650公顷。(二)住房用地供应分区指引。6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榕城区用地供应为215公顷,揭东区用地供应为65公顷,揭西县用地供应为40公顷,普宁市用地供应为164公顷,惠来县用地供应为166公顷。(三)住房用地供应年度指引。规划期内,每一年度各类住房用地实际供应规模,应根据年度住房实际建设规模进行调整,提出相应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年度指引如下:2017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26公顷。2018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24公顷。2019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29公顷。2020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31公顷。2021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140公顷。七、住房发展政策与措施(一)健全和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规划期内持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规范、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1.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揭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在城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面向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2.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以市场化为导向,实行租赁和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通过完善土地、金融等政策,鼓励开发建设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创新多元化住房供给模式,有效增加其他商品住房供应,逐步建立完善满7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适应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及消费层次不断提升等住房需求变化趋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立足市场需求,积极推动房地产与养老、旅游、教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二)强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坚持建管并重,进一步创新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管理,逐步构建面向城镇常住人口的住房保障体系。1.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把符合条件的老旧住宅区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改(扩、翻)建工程政策支持范围,在手续办理、资金补助、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等方面与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2.创新住房保障方式。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举。适当放宽公租房在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方面的准入条件,降低无房城镇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门槛,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提高住房保障和使用效率。3.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系统,实现住房保障业务规范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动态监管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防范和严肃8查处保障性住房出租、出借、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规范运营。(三)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以实现住房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住房市场调控长效机制,通过信贷、财税、价格、制度等政策措施,引导形成合理的住房市场预期和供需关系。1.强化市、县(市、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责任。因地制宜,坚持“分类施策、分城施策”,引导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住房价格、住房库存、住房用地供应等因素,科学制订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调节住房供应规模和开发节奏。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2.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强化资金归集管理,建立公开规范透明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政策,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优化商品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推行多种贷款合作模式。改进服务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提取和贷款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3.发挥住房对就地就近城镇化的支撑和引导作用。鼓励创新住房供应模式,统筹安排住房供应,引导和优化农业转移人口在各级城镇转移就业和定居,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买住房。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就地就9近城镇化、就地就近市民化、就地就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4.加大对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以“促改善、稳消费”作为调控目标,加大土地、金融、税收等调控政策执行力度,加强对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合理引导住房梯度消费。规范和发展存量住房交易市场,使其成为解决市民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到2021年,基本形成“存量市场与增量市场协调发展”、“买卖市场与租赁市场有机结合”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多部门协作的调控和监管机制,促进房地产业和城市经济协调健康发展。1.优化住房及土地供应结构。继续优化住房供应套型结构。合理把握近期调控和远期目标的关系,立足住房市场实际需求,对于在建商品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用地结构调整。根据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科学把握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优先满足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需要。2.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购租并举为重要方向的住房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培育多元化10的租赁市场供应主体。鼓励各类投资者和自然人发起设立住房租赁企业,提供专业、规范的租赁服务;引导开发企业从传统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转变,利用已建成房屋或新建房屋开展租赁业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居间服务;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广泛拓展房源渠道,允许将商业用房或者现有住房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建为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满足多层次的住房租赁需求
本文标题:揭阳住房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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