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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宏懋晨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宣传工作,鼓励和调动各基层单位和广大员工参与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公司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及各项重大活动,提高公司知名度、信誉度,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集团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和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单位)。二、考核标准(一)信息内容及要求1.报送的内容必须是正能量和积极的信息。2.部门或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篇以上的信息或简报。未完成信息报送指标的部门或单位,除年底不予参加年度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外,每缺一篇按100元扣减各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二)信息报送和考核时间1.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经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将本季度的信息报送和刊稿汇总表及刊稿剪贴本报集团公司综合部复核。2.每季度对各部门或单位的信息报送指标完成及外刊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对个人上传和刊稿的篇数进行统计兑现奖励。三、考核办法(方式)(一)计分标准1.部门或单位-2-(1)被集团公司采用的,每篇计1分;(2)在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县报、电台、电视台和政府信息网)上发表刊登的,每篇分别计2分、3分、5分、10分;(3)被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行业管理部门采用的,每篇分别计3分、5分、10分、15分;(4)以上计分不累计,就高不就低。2.个人(1)向集团公司报送一篇信息计0.5分;(2)在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县报、电台、电视台和政府信息网)上发表刊登的,每篇分别计1分、3分、5分、10分;(3)被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行业管理部门采用的,每篇分别计2分、5分、10分、15分;(4)计分不重复,就高不就低。(二)奖励1.以单位名义向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传送被采用的信息,集团公司不再另进行奖励。2.以个人的名义采写的稿件,根据稿件发表的媒体层次,按以下标准给予作者一定的奖励:(1)被集团公司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2)在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新闻媒体(县报、电台、电视台和政府信息网)上发表刊登的,每篇分别奖励20元、100元、400元、800元;-3-(3)被县级(区)、市级、省级、国家级行业管理部门采用的稿件,每篇分别奖励50元、200元、500元、1000元;(4)以上所发表的稿件为多人合作的,其稿件的奖励金额由其中一人领取后自行分配。3.信息的年终评选集团公司根据各部门或单位及个人信息报送和刊稿情况,年终进行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信息员的评选表彰奖励。(1)每年报送信息15条(个人12条)以上,信息积分排在前四名(个人前五名)的单位或部门及个人,并且信息报道及时、准确,信息质量较高,重要信息没有误报、漏报现象的,可参与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信息员的评选;(2)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1名奖励800元;优秀信息员3名,每名奖励500元。五、其他(一)综合部为集团公司信息宣传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的信息宣传工作考核的实施。(二)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并指定一名信息宣传员(简称信息员)。(三)本实施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1.贵州宏懋晨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宣传季度统计表2.贵州宏懋晨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报送采用登记表3.贵州宏懋晨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宣传季度刊稿剪贴本-4-贵州宏懋晨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宣传季度统计表单位:统计时间:20年第季度序号媒体名称稿件内容作者刊用时间文字/图片作者单位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填报日期:年月日-5-贵州宏懋晨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报送采用登记表序号收信息日期信息内容信息类型作者采用情况文字图片-6-贵州宏懋晨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宣传季度刊稿剪贴本刊用稿件媒体名称刊用时间作者姓名
本文标题: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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