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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阿根廷矿业项目优惠政策介绍信息来源:南美映墨盟拓发布时间:2010-9-1715:09:20作者:admin为鼓励矿业开发投资,阿根廷政府在税收方面制定有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30年的财税稳定期阿根廷(24.196号)矿业投资法规定,任何矿业开发计划,按照法律规定递交其可行性报告并获通过后,即从其递交文件之日起30年内,享有稳定的税收政策。所谓税收政策的稳定,指的是采矿公司除在其递交文件之日确定的关税和税率以外,不再受后来税率和税种的变动或增加的影响。此外,除汇率变动和出口退税之外的外汇政策也将保持稳定,但增值税(IVA)不包括在内。2、勘查费用的双倍减免:矿业投资法规定,在矿业投资登记部门注册的公司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勘查的费用可以200%的减免公司所得税(包括考察、勘探、调研、制作初勘图等)。在计算所得税应纳额时,上述费用可以分两期抵扣,初期抵扣被视为矿山购置成本部分,可与矿山折耗一并摊销,二期抵扣是矿山投产后,上述费用还可以按折耗减免的方式进行处理,每年按所采储量占原始总储量的百分比计算。3、加速折旧政策:矿业投资法规定,对于用于矿业开发的投资可以选择加快折旧的政策。这些包括用于设备、建筑、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可以按照60%、20%、20%的比率在获得运营许可后的三年内完成折旧。包括机械设备、汽车和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可以按照年均三分之一的速度完成折旧。4、储量评估值的资本化;5、所得税免除:股东获得的源于矿山或矿权的资本性利润免交所得税;6、矿业企业进口用于生产的机器设备和材料免进口税及附加税。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外,在阿根廷进行矿业投资还有以下有利条件:1、有大量未开发的矿产资源。据有关专家评论,阿根廷只有不到30%的国土面积进行过系统调查,矿产勘查开发潜力较大,为此吸引了了大量的风险矿业资本。2005年阿根廷固体矿产勘查预算达到1.47亿美元,挤掉蒙古进入世界前10位。2、有利的外资政策。阿根廷于1993年颁布了21.382号外国投资法,规定了外国企业在阿矿业领域投资的各项规定,其中规定了外国投资者享受阿根廷宪法规定的国民待遇等。该法还规定外国企业在阿国可以不须事前申请、注册即可投资;可以随时、免税转移其利润;可以自由进入外汇市场。阿根廷同世界很多国家签署有双边投资协议,以避免双重征税的出现。另外,阿还是多边投资保障机构(MIGA)、海外私人投资机构(OPIC)、国际投资协调中心(CIADI)等组织机构的成员。3、阿根廷电力能源的成本较低,全国53%的电力资源是使用成本比较低的天然气作为动力的热电,42%是水电,另有5%的核电。阿根廷是世界上能源成本比较低的国家。在拉美主要矿产国中,阿根廷的电力费用仅高于委内瑞拉,低于秘鲁、智利、巴西、危地马拉等其他矿产大国。4、阿根廷劳动力素质较高。阿根廷是世界上大学生比例较高的国家之一,在拉美国家居第一位。全国有200万高等学府教职员。国家实行公立、私立并存的教育体系,使更多的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总之,阿根廷具有较好的矿业投资环境,加拿大Fraser研究所发布了2007/2008年度矿业公司调查结果中,阿根廷的政策指数位于43位(共调查了68个国家或地区),现行法规和土地限制条件下的矿产资源潜力指标排名36位。在中南美洲位于智利、巴西、墨西哥和秘鲁之后,优于其他拉美国家。投资阿根廷相关矿业法律政策介绍信息来源:南美映墨盟拓发布时间:2010-9-1715:05:32作者:admin阿根廷的矿业法律法规较为严谨。拥有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以保障投资的利益。其中包括:(1)矿业法;(2)矿业投资法律法规,包括矿业投资法(24.196),矿业调整法(24.224),联邦矿业协定(24.228,),矿业改革法(24.498)、矿业投资条例(DecreeNo.2.686/93)和该条例的修改法(25.429)。(3)其他法律法规,包括采矿工业的环境保护法(24.585)、权利金法(25.161)等;(4)省级法律体系。其中,阿根廷矿业法是1997年5月21日经议会批准的。该法规定了在阿根廷进行矿产勘查、开发和利用的相关权力、义务和程序,对如何租赁,购买和转让矿产资源做了清楚的规定。矿业法的一个基本的要点是:除少数在私人土地发现的砂石、粘土和石材等矿产归土地主所有外,其他矿产均属于国家(实际上是各省所有)。各地方省政府,负责向私营企业授予特许开发权限,并向特许经营者征收矿产权利金。私人土地所有者拥有其土地范围内的砂石、粘土和石材的使用以及开采权。1993年批准的矿业投资法的一些重要特征包括:30年的财税稳定期,免征资本货物的关税,勘查费用的双倍减免和加速返还;联邦采矿协议法协调省一级的采矿程序,为大规模采矿项目建立公开投标制度;矿业更新法恢复了关于核矿产开发的特许权制度。1995年通过的采矿工业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矿业开发领域需遵守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环保法规,阿根廷的立法更侧重于预警而不是惩治,这减少了矿业投资者环境风险。除此之外,阿根廷还建立了一套包括在线环境监测的预警体系,投资者可以了解到投资区域的整体环境状况,包括不利的投资环境信息。为完善环保法的实施以及衡量大型矿业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阿政府正在着手发展一套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框架。通过以上的各项法规,阿根廷在矿业领域建立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司法体系,保障了该领域各项经济活动的进行。目前,阿有关部门正加紧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更新,协调统一国家级法律法规同省级法规之间的差异,以保证其司法的透明度。现有矿业法的修改:阿矿业能源秘书处目前正致力于对现行的矿业法作一些修改:(1)矿山租金逐步增加目前,勘探公司采取每年支付固定租金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区域进行勘探。修改后的矿业法将规定租金随时间的推移而上涨,这样就避免了由于投机目的租用土地而不开发的现象。(2)可部分归还租用的土地目前的矿业法规定,如果勘探公司认为其租用的矿区的一部分不具备开发价值,必须全部归还其租用的土地。但新规定允许只归还租用的部分区域。这样就降低了租用的成本。(3)已承诺投资额可以用于勘探新的区域目前,勘探公司申请开发某矿区的许可时需要申报其承诺投资数额。新规定允许勘探公司可以将承诺的资金用于勘探阿境内其他矿区。综上所述,阿根廷矿业投资方面的有关法律政策要点包括:1.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实际上是各省所有);2.各省政府负责向企业和个人授予特许勘查和开发权限;3.各省政府向特许经营者征收矿产权利金;4.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5.国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企业从事矿产勘查和开发;6.阿根廷《外国投资法》规定了外国投资者享受阿根廷宪法规定的国民待遇;7.外国企业在阿国可以不用事前申请、注册即可投资;8.外国投资者可以随时、免税转移其利润;9.外国投资者可以自由进入外汇市场阿根廷矿业情况分析时间:2009-03-1123:54:09来源:作者三、矿业法律政策(一)矿业法律法规阿根廷的矿业法律法规较为严谨。拥有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以保障投资的利益。其中包括:(1)矿业法;(2)矿业投资法律法规,包括矿业投资法(24.196),矿业调整法(24.224),联邦矿业协定(24.228,),矿业改革法(24.498)、矿业投资条例(DecreeNo.2.686/93)和该条例的修改法(25.429)。(3)其他法律法规,包括采矿工业的环境保护法(24.585)、权利金法(25.161)等;(4)省级法律体系。其中,阿根廷矿业法是1997年5月21日经议会批准的。该法规定了在阿根廷进行矿产勘查、开发和利用的相关权力、义务和程序,对如何租赁,购买和转让矿产资源做了清楚的规定。矿业法的一个基本的要点是:除少数在私人土地发现的砂石、粘土和石材等矿产归土地主所有外,其他矿产均属于国家(实际上是各省所有)。各地方省政府,负责向私营企业授予特许开发权限,并向特许经营者征收矿产权利金。私人土地所有者拥有其土地范围内的砂石、粘土和石材的使用以及开采权。1993年批准的矿业投资法的一些重要特征包括:30年的财税稳定期,免征资本货物的关税,勘查费用的双倍减免和加速返还;联邦采矿协议法协调省一级的采矿程序,为大规模采矿项目建立公开投标制度;矿业更新法恢复了关于核矿产开发的特许权制度。1995年通过的采矿工业的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了矿业开发领域需遵守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环保法规,阿根廷的立法更侧重于预警而不是惩治,这减少了矿业投资者环境风险。除此之外,阿根廷还建立了一套包括在线环境监测的预警体系,投资者可以了解到投资区域的整体环境状况,包括不利的投资环境信息。为完善环保法的实施以及衡量大型矿业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阿政府正在着手发展一套矿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框架。通过以上的各项法规,阿根廷在矿业领域建立了一个比较稳定的司法体系,保障了该领域各项经济活动的进行。目前,阿有关部门正加紧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更新,协调统一国家级法律法规同省级法规之间的差异,以保证其司法的透明度。现有矿业法的修改:阿矿业能源秘书处目前正致力于对现行的矿业法作一些修改:(1)矿山租金逐步增加目前,勘探公司采取每年支付固定租金的形式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区域进行勘探。修改后的矿业法将规定租金随时间的推移而上涨,这样就避免了由于投机目的租用土地而不开发的现象。(2)可部分归还租用的土地目前的矿业法规定,如果勘探公司认为其租用的矿区的一部分不具备开发价值,必须全部归还其租用的土地。但新规定允许只归还租用的部分区域。这样就降低了租用的成本。(3)已承诺投资额可以用于勘探新的区域目前,勘探公司申请开发某矿区的许可时需要申报其承诺投资数额。新规定允许勘探公司可以将承诺的资金用于勘探阿境内其他矿区。综上所述,阿根廷矿业投资方面的有关法律政策要点包括:1.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实际上是各省所有);2.各省政府负责向企业和个人授予特许勘查和开发权限;3.各省政府向特许经营者征收矿产权利金;4.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5.国家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企业从事矿产勘查和开发;6.阿根廷《外国投资法》规定了外国投资者享受阿根廷宪法规定的国民待遇;7.外国企业在阿国可以不用事前申请、注册即可投资;8.外国投资者可以随时、免税转移其利润;9.外国投资者可以自由进入外汇市场。(二)矿业政策阿根廷政府提供优惠的政策以鼓励对矿产资源勘探的投资,以加强对阿境内矿藏的了解,为随之而来的矿产开发提供条件。目前鼓励矿产勘探的主要的政策有:勘探费用的双重减免、附加值税的退税、各省所辖地区的开放、现行矿业法的修改。阿根廷与矿业生产有关的税费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矿产权利金、矿地租金等。(1)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2)矿产权利金:按照其相关法律规定,权利金由各省政府征收,费率各省有所不同,但最高不得超过已开发矿区的矿口额的3%。25161号法律22条规定,权利金的税基为所采矿产初次销售价格减去矿产离开矿山后所发生的所有直接成本。(3)矿地租金,按年征收:勘探期间:400美元/500公顷,;采矿期间:80美元/公顷。(三)优惠政策为鼓励矿业开发投资,阿根廷政府在税收方面制定有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30年的财税稳定期阿根廷(24.196号)矿业投资法规定,任何矿业开发计划,按照法律规定递交其可行性报告并获通过后,即从其递交文件之日起30年内,享有稳定的税收政策。所谓税收政策的稳定,指的是采矿公司除在其递交文件之日确定的关税和税率以外,不再受后来税率和税种的变动或增加的影响。此外,除汇率变动和出口退税之外的外汇政策也将保持稳定,但增值税(IVA)不包括在内。2、勘查费用的双倍减免:矿业投资法规定,在矿业投资登记部门注册的公司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勘查的费用可以200%的减免公司所得税(包括考察、勘探、调研、制作初勘图等)。在计算所得税应纳额时,上述费用可以分两期抵扣,初期抵扣被视为矿山购置成本部分,可与矿山折耗一并摊销,二期抵扣是矿山投产后,上述费用还可以按折耗减免的方式进行处理,每年按所采储量占原始
本文标题:阿根廷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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