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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沈桥小学-2-中卫市沈桥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卫教发〔2009〕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本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工作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教师成长、考核体系完善的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二、考核原则(一)以人为本,促进教师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二)激励先进,注重教学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质量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三)客观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有利于实际操作。三、考核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四、考核内容、标准、量化积分和分配方法(一)考核内容和标准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勤绩、能、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3-班主任是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班主任的工作量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要强化对班主任的考核,重点考核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二)量化积分及分配方法1、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10分、师德15分、工作量25分、教育教学过程25分、教育教学业绩25分。(1)考勤(15分)。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一天扣10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视为公假准假天数为:婚假为5个工作日,丧假为7个工作日,正常产假为90天(含公休日),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加休40天。超假的按旷工或事假处理,考核以学校考勤记录为依据。(2)师德(15分)。按照《中卫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教师进行师德量化考核,建立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和家长、学生评教师相结合的考评机制。(3)工作量(2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师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得分。(4)教育教学过程(2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5)教育教学业绩(2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2、绩效工资的分配-4-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考核得分相加得到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考核得分总和得到的商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3、绩效工资发放要求(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月不享受绩效工资。①本月累计旷工2天、病假累计超过15天、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的(以上病、事假均不含节假日)。②解除聘用合同的。③停发工资的。(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一年内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五、考核方法和程序(1)个人自评。全校教职工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按照学校关于教职工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职工自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4)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5-7个工作日的公示。(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六、考核等次的确定和运用-5-(1)绩效考核结果是分配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规定工作任务的教职工,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按月全额发放。对教职工的考核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全校考核结束后兑现。(2)班主任津贴的标准,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水平的20%以下确定,每学期期末综合考核一次,依据绩效考核得分按照3:4: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分别在最高不超过50元、最低不低于30元的范围内发放。(3)提高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利用效率,应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训培养、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5)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诉。七、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1、组建机构。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校委会人员为成员,负责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2、制定考核细则。学校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统筹兼顾各类教师群体利益,符合多数教师的利益需求。3、审查考核细则。教职工绩效考核细则学校集体研究制定,交教职工会议投票,支持票达应到会人数的90%以上通过,才能组织实施,同时报学区、教育局备案。八、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6-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班子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深入细致地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绩效工作考核工作。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和权重要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方向,正确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充分体现考核指标的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不断探索和完善绩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保证绩效考核机制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本文标题:中卫市沈桥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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