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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批)办理机构:威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业务电话:0857-6226856监督电话:0857-6222618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资料完善并通过审查后)5个工作日申请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初步设计/实施方案(重大设计变更)1.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报送设计文件/实施方案的申请文件;2.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或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3.节能审查意见;4.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许可意见(总图及单体方案);6.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7.消防、人防初审意见;8.地勘报告;9.技术复杂和投资额度大的项目,提供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评审意见;10.建设资金来源文件;11.根据项目性质审批设计文件/实施方案所需的其他材料;12.项目单位对设计文件/实施方案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施工图预算复核1.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州)发展改革委、县(市、特区)发展改革局报送施工图预算复核的申请文件;2.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施工图设计和预算文件;3.初步设计及批复文件;4.项目单位对施工图设计和预算内容及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三、调整概算1.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报送调整概算的申请文件;2.原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3.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调整概算书(包括调整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分类定量说明调整概算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4.设计变更汇总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批意见;5.与调整概算有关的招标及合同文件,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购入时间、数量和单价明细表,项目已完工程量和未完工程量细目,工程财务支出情况表;6.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原则上由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意见;7.超概资金来源文件;8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9.项目单位对调整概算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中,提出审查意见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准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中,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本文标题: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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