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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南财福建路审计课件客观题第13章、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
21:24第十三章1第十三章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第一节销售与收款循环概述第二节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及其测试第三节销售与收款循环实质性程序第四节主营业务收入审计第五节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审计第六节其他相关账户审计21:24第十三章2一、教学目的通过对本章学习,要求理解循环审计方法和分期审计方法,了解企业销售与收款循环所涉及的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熟悉销售与收款循环中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及其对应的凭证和账户、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要求、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审计的目标。掌握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测试方法和对交易、账户余额实施的实质性程序;掌握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预收账寺和应交税费等项目的审计程序。21:24第十三章3坏账准备函证实质性分析账龄分析应收账款实质性程序审计调整截止测试实质性分析收入确认营业收入实质性程序销售业务的风险评估销售业务内部控制测试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销售交易的业务流程控制测试与风险评估销售与收款21:24第十三章4第一节销售与收款循环的概述循环的特性用两个方面表示:第一、本循环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第二、本循环的主要业务活动;21:24第十三章5二、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及对应的凭证和账户汇款通知书:是一种与销售发票一起寄给客户,由客户在付款时再寄回销售单位的凭证。注明了客户的姓名、销售发票号码、销售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以及金额等内容。贷项通知单:格式与销售发票相同,用来表示因销售退回或折扣折让引起应收销货款减少的凭证。21:24第十三章6第二节销售与收款循环中的主要业务活动要素具体内容1环节业务流程,由具体业务决定2部门每个环节由哪个部门负责?涉及职责分工3凭证谁填写,包括什么具体内容,能证实什么4措施一式几联,要不要事先连续编号、向哪些方面传递、由谁批准、要不要复核5认定由凭证的内容、传递、控制措施综合决定21:24第十三章7一、销售业务与内部控制要求1、处理订单对凭证的控制措施是:编号、审批、盖章。凭单连续编号要满足的条件:(1)使用这个凭单的是同一个部门;(2)必须事先编号;(3)要连续编号;21:24第十三章8不能连续编号应实施的措施:加强对订购单的审批。涉及到的认定“发生”。21:24第十三章9销售单流转部门控制措施1填写销售单销售部门事先连续编号。留一联2批准赊销信用管理留一联。批复,签字3审批发货仓库部门传递,不留底。组织出库后传递给发运部门4记录发货数量发运部门传递,不留底。发运商品后传递给销售部门5开具销售发票销售部门传递,不留底,附在销售发票后传递给财务部门6记录销售财务部门留底,记账。与销售发票、发运凭证一起附在记账凭证后21:24第十三章102、信用批准内部控制里面常见的一种说法:审批的人不能干审批的事;不管信用管理部门是同意赊销,还是不同意赊销都要签字。涉及到“估价或分摊”21:24第十三章113、供货与发货(1)按销售单供货仓储部门,应该见到经批准同意销售的销售单才能发货。涉及“存在”、“发生”、“完整性”21:24第十三章12(2)按销售单发运装运货物涉及发货单;发货(装运)单能够事先连续编号。涉及“发生”装运凭证的特殊意义:它表明了实物是否发生流转。21:24第十三章13发运凭证流转部门控制措施填写发运留一联。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目的地、客户名称登记凭单仓库留一联,无销售单不填。记录出库,对仓库构成制约提货客户留一联,无它不放行。在发运底联上签字,表明收到实物开具销售发票销售不留。无它不开票。附在开具销售发票后,传递给财务部门记录销售财务留底。无它不记账。附在记账凭证后。21:24第十三章144、开具账单主要关心的问题是:第一、是不是对所有装运的货物都开了账单;即“完整性”认定第二、是否只对实际装运才开账单,有无重复开具账单或虚构交易;即“发生”认定第三、是否按已授权批准的商品价目表所列的价格开具账单;即“估价或分摊(准确性)”认定21:24第十三章15(1)开具账单的职员在编制每张销售发票前,应独立检查是否存在装运凭证和经批准的销售单。(2)应依据已批准的商品价目表编制销售发票。(3)独立检查销售发票计价和计算的正确性。(4)将装运凭证上的总数与销售发票上的总数进行比较。销售发票涉及三个认定:“发生”、“完整性”、“估价或分摊”。21:24第十三章165、记录销售(1)依据附有有效装运凭证、销售单的销售发票来记录销售。(2)控制所有事先连续编号的销售发票。(3)独立检查已处理销售发票上的销售金额同会计记录金额的一致性。21:24第十三章17(4)记录销售的职责应与其它功能相分离。(5)对记录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记录的接触予以限制,减少未经授权批准的记录发生。(6)定期独立检查应收账款的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7)定期向顾客寄送对账单。21:24第十三章186、办理和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最主要的是:销售人员不能接触销售收款。被审单位作为销货方,每销售一笔在开票的时候给购货方一个汇款单,或者说在对账的时候给对方一个汇款单。汇款单是连续编号的。21:24第十三章197、办理和记录销货退回、销货折扣和折让“贷项通知单”起了关键的作用;每发生一笔销货退回、折扣、折让业务都要填“贷项通知单”才能办理。“贷项通知单”是统一连续编号的。21:24第十三章208、注销坏账如果收不回来,就要注销坏账。9、提取坏账准备必要的时候要提取坏账准备。21:24第十三章21业务环节执行部门凭证或账簿控制措施1.接受订单销售顾客定单、销售单销售单预先连续编号2.赊销审批信用管理销售单审查客户信用,在销售单上签字3.出库仓库销售单检查销售单,出库4.装运装运销售单、装运凭证检查销售单,装运5.开票销售销售发票按销售单、装运凭证、价目表开票21:24第十三章22业务环节执行部门凭证或账簿控制措施6.记录销售财务营业收入等按销售单、发运凭证、销售发票入账7.收款财务收款凭证等根据收款凭证入账8.销售退回销售、财务等贷项通知单根据贷项通知单冲销相关记录9.注销坏账销售、财务坏账审批表销售申请,财务审批21:24第十三章23二、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二)测试内部控制1、销货业务内部控制环节及测试(1)职责分离控制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不能由一个人记。总账、明细账由另外一位不负责账簿记录的职员定期调节。21:24第十三章24审批的人不能干审批的事;检查的人不能干检查的事;调节的人不能记调节的账。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不能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记录销售的人员不能经手货币资金。赊销批准的职能与销货职能要分离。21:24第十三章25财政部的法规规定,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要分开。销售业务发生前要指定专人跟客户谈判销售合同。谈判人员至少有两个人相互监督;谈判的人跟签订合同的人不能是一个人。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和开票的人相互分离;票据的取得、贴现要经过保管票据以外的人。保管的人和经办的人要分开。21:24第十三章26(2)正确的授权审批授权审批里面关心这么几点:一、能不能赊销,要经过批准;二、发货要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不能发货;三、定价要经过批准;四、有没有越权审批的情况。21:24第十三章27(3)充分的凭证和记录只有具备充分的记账手续、充分的凭证和记录才有可能实现其各项控制目标。(4)凭证的预先编号凭证能编号的一定要预先编号不能事后编号,而且号码要连续不能间断。间断编号和不编号是一样的。21:24第十三章28(5)按月寄出对账单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的总账、明细账等定期核对,并由独立的人员负责寄送对账单等等。内外核对有问题就能及时发现。21:24第十三章29(6)内部核查程序检查的人也好,审批的人也好、调节的人也好都叫复核人。复核一定要独立,复核的人不能干复核的事。逆向审查是查真实性。21:24第十三章30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核查程序举例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是真实的检查销售发票的连续性并检查所附的佐证凭证销售交易均经适当审批了解客户的信用情况,确定是否符合企业的赊销政策所有销售交易均已登记入账检查发运凭证[编号]的连续性,并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核对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均经正确估价将销售发票上的数量与发运凭证上进行比较核对21:24第十三章31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核查程序举例销售交易的记录及时检查开票员所保管的未开票发运凭证,确定是否包括所有应开票的发运凭证在内销售交易已经正确地记入明细账并经正确汇总从发运凭证追查至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和总账21:24第十三章322、收款业务内部控制环节及测试以下与收款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内容是通常应当共同遵循的:(1)企业应当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2)企业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21:24第十三章33(3)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①销售部门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②财会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③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4)企业应当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帐;(5)企业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报告有关决策机构,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账。21:24第十三章34(6)企业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7)企业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8)企业应当定期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款项等往来款项。21:24第十三章35•[资料]大中华剧院的出纳员在剧院专设的售票室负责售票,收款工作,每日各场次所出售的戏票,电影票均事先连续编号。顾客一手交钱,出纳员一手交票。顾客买票后须将入场券交给收票员才能进入剧院,收票员将入场券撕成两半,正券交还给顾客,副券则投入加锁的票箱中。•[要求]•1.请问本例中在现金收入方面采取了哪些内部控制措施?•2.假设售票员与收票员串通窃取现金收入,他们将采取哪些行动?•3.对串通舞弊行为,采取何种措施可以揭发?•4.剧院经理可采取哪些手段使其现金内部控制达到最佳的效果?21:24第十三章36•[答案]1.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为:(1)入场券连续编号;(2)售票与收票分两负责;(3)入场时收票员将票一撕两半,各执一半;(4)票据加锁。•2.收票员收票时不撕票而将全票交与售票员重新出售;收票员直接收银,而让交钱者进场。•3.观察售票员手中有无散票、旧票;突击抽查观众是否无票或持旧票入场。•4.严格控制未用入场券,记录每日每班第一和最后一张的券号;抽点库存现金;入场券加盖剧场的章和日期章;不定期观察是否利用售票机售票以及检视收票时有无持废票、旧票或无票入场事情发生。21:24第十三章37第三节销售与收款循环实质性程序一、销售业务的实质性程序(一)测试登记入账的销售业务是否真实(1)未曾发货却已将销售交易登记入账(2)销售交易的重复入账(3)向虚构的客户发货,并作为销售交易登记入账21:24第十三章38(二)测试已发生的销货业务是否均已登记入账(1)一般不做细节测试销售交易的审计一般侧重于检查高估资产与收入的问题,通常无须对完整性目标实施交易的细节测试。如果内部控制不健全,比如没有由发运凭证追查至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这一独立内部核查程序,就有必要对完整性目标实施交易的细节测试。21:24第十三章39(2)细节测试程序从发货部门的档案中选取部分发运凭证,追查至销售发票副本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是测试未开票发货的一种有效程序。21:24第十三章40(3)审计程序的方向问题一般而言,设计发生目标和完整性目标的细节测试程序时,确定追查凭证的起点即测试的方向很重要。如果弄错了追查的方向,就属于严重的审计缺陷。由原始凭证追查至明细账被用来测试遗漏的交易(完整性目标)。测试起点是发货凭证,从发运凭证中选取样本,追查至销售发票存根和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21:24第十三章41从明细账追查至原始凭证则被用来测试不真
本文标题:南财福建路审计课件客观题第13章、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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