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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巴彦县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2011.08.03)
1巴组发[2011]7号关于印发《巴彦县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基层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县委决定,全县各基层党委要在9月上旬前完成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现将《巴彦县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共巴彦县委组织部2011年8月5日主题词:换届工作基层党委实施方案通知中共巴彦县委组织部2011年8月5日印发共印60份2巴彦县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基层党委到2011年9月任期届满,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精神,县委决定,全县基层党委统一于9月份进行换届选举。为了确保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遵循,以谋划和推动科学发展、选好和配强基层党委班子为重点,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以及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努力把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加快江北特色中等城市建设步伐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二、换届选举对象全县49个基层党委都进行换届选举,其中18个乡镇党委召开党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31个县直党委中,县直机关工3委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出席县党代会的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畜牧兽医局、农业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巴彦分公司、政法等8个党委,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校党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亚麻和橡胶党委,召开党代表大会推选出席县党代会的代表。三、换届选举时间及方法步骤乡镇党委换届选举时间为9月6日,县直党委换届选举时间为9月7日。(一)成立组织机构各基层党委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宣传教育、会议筹备、情况沟通反馈和选举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和宣传组,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同时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党委书记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搞好宣传发动各基层党委要在开好党委会、支部书记联席会进行总体研究部署的基础上,侧重抓好三个方面的教育:一要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思想的宣传教育,使每名党员都能明确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号召广大党员和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以实际行动迎接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召开;二要进行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教育,使每名党员都能明确县委对基层领导班子结构和比例的要求,积极参加候选人的推荐酝酿和选举工作,举贤荐能;4三要进行党员权利和义务教育,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内容,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换届选举中积极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力,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三)认真起草报告起草讨论好党委工作报告,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关键。要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客观分析存在差距,认真研究面临形势,特别要结合实际,理清发展思路,做到定位准、理念新、谋划远、措施实,切实形成群众听得懂、干部好操作的报告,形成广大代表打心眼里赞成和拥护的报告。起草报告时,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集思广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一个思路明晰、目标明确、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高质量的工作报告。(四)指导推选本级党代表1、代表比例和分配原则:根据我县实际,基层党委党代表名额原则上与上次党代会持平,其中乡镇代表名额100名左右(90—110名)。2、代表结构:干部代表一般不超过45%,科技、文教、社区、非公企业等一线代表不少于55%;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不少于本党委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45岁以下的代表不少于50%。3、代表条件和要求: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认真5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肯干,带头创先争优,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4、代表的产生程序和办法:各党委原则上按照所属党组织数划分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党委沟通;根据党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照多于代表24%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选举单位召开支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公示3天。选举单位向党委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选举单位呈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同意后进行批复。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基层党委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4%。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五)做好换届人事安排1、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及提名原则: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职数设6职,其中,党委书记设1职,党委副书记设2职(含乡镇长兼任),副乡镇长设3职。乡镇党政正副职连选连任、平级调整、提拔任职的原则上50岁以上(1961年9月30日前出生的)6不再提名。对个别富有经验、工作得力、特别优秀的乡镇党政正职连选连任、平级调整的提名年龄适当放宽,53岁以上(1958年9月30日前出生的)不再提名。乡镇党政正职要以35岁至50岁的干部为主体,适当保留富有经验、工作得力的50岁以上的干部。注意选拔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提名年龄统一计算到2011年9月30日。2、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人大专职副主席和武装部长职务设置: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纪委副书记1职。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设专职人大副主席1职,按副科级配备,不在党政班子职数限额内。配备时,应从不再提名的乡镇副科级干部中选任,对没有合适人选的,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选配。设武装部长1职,由副科级干部担任,不在乡镇党政班子职数限额内,需进乡镇党委班子,占党委委员限额。(六)酝酿推选下届两委委员1、两委委员组成名额的确定:乡镇党委设委员9名;书记1名,副书记2名。乡镇纪委设委员5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县直党委设委员5—7名,其中邮政、信用联社、农电、网通、工商、县社党委设委员5名,其他党委设委员7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县直纪委设委员3名;书记1名。2、两个委员会的产生:①基层党委召开党委会确定下届两个委员会组成的原则;②党委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③党委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召开党委会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同时上报,《关于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7员会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上报的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④县委审查原则同意后,提交党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各基层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多于应选人数的20%。(七)酝酿推选出席县党代会代表1、代表比例和分配原则:各基层党委在换届选举的同时,还要选举出席巴彦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296名。根据我县基层党委实际情况和党代表大会对代表的结构要求,按照乡镇党委、县直党委、机关工委、县武装部党委、县公安消防大队党委、县武警中队党支部,共划分52个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县委常委、政府党员正副县长、人大常委会党员正副主任、政协党员正副主席、法院党员院长、检察院党员检察长,作为县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基层党委进行选举。2、代表结构:巴彦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占55%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23%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占20%左右,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占2%左右;妇女代表不少于18%;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1%;45岁以下的代表占50%以上。3、代表条件和要求:①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8③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议政、议事能力;④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成绩显著;⑤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⑥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⑦党代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4、代表的产生程序和办法:各选举单位按照县委分配名额及指导性比例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推荐,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县委组织部沟通;根据县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按照多于代表23%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选举单位召开党委会(支委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公示3天。选举单位向县委组织部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酝酿情况的报告。县委对各选举单位呈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同意后进行批复。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县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3%。选举结果,报县委审批。9(八)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党的代表大会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会议程序进行。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主要任务:①听取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②通过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③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④通过大会议程;⑤通过大会来宾及列席人员名单等。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主要议程:①听取和审查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②审查上届纪委工作报告;③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④选举出席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的代表。召开新一届党委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副书记需经新一届党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基层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副书记均实行等额选举。(九)工作总结材料归档党代表大会结束后,向县委呈报关于党代会和两委一次全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做好落选人的思想
本文标题:巴彦县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实施方案(20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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